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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6年“路政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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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6年“路政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6年“路政宣傳月”活動的通知一

各公路站:

現將《松溪公路分局2016年“愛路護路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南平市公路局松溪分局

  2016年5月7日

  “愛路護路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

爲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 2016 年全國“路政宣傳月”活動的通知》(交公便字[2016]45 號)、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開展 2016 年全省“愛路護路宣傳月”活動的通知》(閩交政法明電〔2016〕1 號)和省、市公路局《關於2016年全省“愛路護路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公路路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結合分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活動主題

以“愛護橋樑、保障安全”爲主題,重點宣傳公路橋樑保護工作,着力提高社會公衆愛橋護橋意識。

二、活動時間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爲期一個月。

三、組織領導

爲確保“路政宣傳月”活動的有序開展,市局成立“愛路護路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活動的組織、領導、協調和檢查,由全衛紅局長任組長,黨支部書記陳振南任副組長,成員由黃守春、餘鵬軍、鄭秀琴、陳秀金、廖林生組成。“路政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產權所,黃守春任辦公室主任(兼),成員由黃海文、江元華、凌月華、葉定青等組成。

四、宣傳重點

以現有法律法規中關於公路橋樑保護的規定、橋樑設施安全保護要點、橋樑周邊及橋下空間安全管理要求、車輛違法超限運輸對橋樑的危害及後果等爲重點內容開展全面深入、形式多樣的宣傳,增強社會各界愛橋護橋法治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公路管理機構依法管路水平。

五、工作安排

分局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宣傳月活動,產權所具體負責本轄區職權範圍內的宣傳工作。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製作宣傳材料(5 月 1 日-5 月 10 日)

分局根據管理職能和轄區實際情況,製作宣傳材料。宣傳材料主要內容可以包括:涉及公路橋樑建設、安全保護等方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重點條文及其解釋、橋樑知識普及(包括我省公路橋樑綜合情況、如何保護橋樑等)、國內外危害橋樑安全及橋樑保護的典型案例、生動直觀富有感染力的圖片和動漫畫等。

(二)開展多樣化宣傳(5 月 11 日-5 月 31 日)

一是開展實地宣傳。1、在路政服務大廳、公路服務區、路面電子顯示屏等滾動播放宣傳標語;2、在公路橋樑附近的集鎮區域進行現場宣傳;3、聯合交通執法大隊、交警大隊共同深入公路運輸企業、學校、社區、村鎮等開展宣傳;4、在重點公路橋樑懸掛、刷制宣傳標語;5、透過手機短信向社會公衆進行宣傳。

二是進行新聞專題報道。1、積極聯繫新聞媒體深入一線,專題報道活動月開展情況、橋樑安全保護工作成效及在橋樑安保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典型;2、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微信等平臺廣泛開展專題宣傳。活動期間,在相關新聞媒體上播出1 條以上有價值的報道,5 月 11 日起至活動結束每週應向產權科報送活動資訊;及時向《閩北公路》和閩北公路公衆號發送活動資訊。

(三)開展專項巡查整治(5 月 9 日-5 月 31 日)

1、開展專項巡查。做好本轄區內公路橋樑安全保護巡查工作,開展橋樑橋下空間安全隱患排查,確保橋樑安保工作不留死角盲點。

2、落實問題整改。對於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屬於公路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要逐一落實整改;對於有違法違規行爲的,要配合交通綜合執法機構和其他部門進行整治;對於專項巡查整治活動情況,要及時向全社會發布,以整改帶宣傳,提升整體宣傳效果。

3、建立長效機制。在巡查整治的同時,要按照部、省、市橋樑養護有關規定組織做好橋樑摸底排查,進一步建立健全數據庫,透過資訊化手段加強對橋樑的動態跟蹤管理;並探索建立常態化、長效化的橋樑安全執行巡查整治機制,加強重點橋樑動態監控。

(四)回顧總結宣傳活動(6 月 1 日-5 日)

活動結束後,認真總結活動亮點、好的做法、實際成效、經驗教訓等,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市公路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宣傳月活動,將其作爲提升服務水平的重要措施,確保活動有聲色、有成效,要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制定本單位愛路護路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活動內容、時間安排、責任主體。

(二)建立長效機制。在認真開展宣傳活動的基礎上,將宣傳工作與日常管理工作相結合,有效提升工作人員法治意識和業務能力,形成規範化、常態化、制度化的宣傳機制。

(三)強化保障措施。分局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積極支援宣傳月活動,確保宣傳內容和專項巡查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四)認真總結提高。要及時提煉、總結和宣傳本單位有典型意義和借鑑經驗的工作措施和做法,分析存在的問題,形成書面報告,連同活動期間的宣傳材料及典型圖片視頻等資料,於 6 月 3 日前報送市局產權科。

  關於開展2016年“路政宣傳月”活動的通知二

各公路分局、各治超站、路政管理支隊:

爲切實做好我市“路政宣傳月”貫徹落實工作,現將省公路管理局《關於開展2016年“路政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贛路路政字〔2016〕4號)轉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確保組織到位

1.要高度重視路政宣傳月活動,透過一系列的宣傳、整治,使路政宣傳月活動成爲推進橋樑保護的有效載體以及提升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保障公路橋樑的安全運營。

2.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本地“路政宣傳月”活動方案,明確宣傳任務,細化工作責任,紮實做到組織領導、工作方案、責任落實、經費保障“四到位”。

3.要全面開展公路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提高社會公衆的橋樑保護意識,進一步推進我市橋樑安全保護工作,爲我市創造良好的公路通行環境。

二、廣泛宣傳,務求宣傳實效

1.要明確“愛護橋樑、保障安全”爲此次路政宣傳月活動主題,以法律法規中關於橋樑保護的`有關要求等爲重點內容,廣泛宣傳橋樑安全保護知識。特別是要以橋樑斷裂事故的案例爲重點,警示社會愛護橋樑,時刻繃緊“安全弦”。

2.要充分搭建各類宣傳載體,注重採取新穎獨特的視角、客觀真實的案例和喜聞樂見的方式,提升宣傳成效,給社會公衆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在利用好電視、廣播、手機網絡等傳統媒介的同時,還要積極運用微博、微信等新興手段,擴大宣傳對象的覆蓋面,深入普及橋樑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3.豐富宣傳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在路政辦事大廳、超限運輸檢測站、路政大隊的醒目位置擺放法律法規摘要手冊,統一懸掛“紅底白字”標語、擺放展板、張貼畫報。在國省道公路沿線設定路政宣傳點,發放橋樑保護宣傳資料。利用路政宣傳車、電子顯示屏、社區宣傳臺(欄)等載體,積極開展“三走進” 活動,以橋樑周邊的廠礦企業、施工單位和附近羣衆爲重點,深入開展流動宣傳。

三、強化整治,深化宣傳要義

1.要結合我省治超工作方案,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強化橋樑安全保護區管理,深入推進橋樑風險排查和整治專項行動,保障橋樑安全執行。

2.大力開展公路橋下空間專項治理工作,集中力量,全面清理橋下空間違法堆積物、建築物和各類工業、建築、生活垃圾以及易燃易爆、可疑物品等,及時消除橋下空間可能危及公路通行安全的各類隱患,停止並查處一切涉橋違法施工,防止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3.落實公路橋樑安全的長效管理。要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彙報,將橋樑風險專項排查情況通報給當地政府,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協調安監、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堅決查處各類違法行爲。

四、督查時間及方式

市局督查時間定於5月25日至27日進行,督查主要採取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對督查線路進行全程現場檢視的方式進行。

五、認真總結,形成長效機制

各單位要及時收集“路政宣傳月”活動中的錄音、視頻、照片、簡報等有關宣傳資料,認真總結,建立宣傳檔案,並以此爲契機,努力建立常態化的宣傳機制,實現路政宣傳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長效化。請各單位於5月24日前將宣傳活動方案、總結材料上報市局綜合法規科,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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