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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防暑降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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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就進入三伏天高溫天氣了,各部門要做好防暑降溫通知。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2017防暑降溫通知,歡迎閱讀參考!

2017防暑降溫通知

2017防暑降溫通知一

XXXX:

目前,全國各地即將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爲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2017年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係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爲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採取有效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紮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二、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各地區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爲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執法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建築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爲,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對各地區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將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總結及監管執法情況,於2017年9月30日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聯繫人及電話:孫XX,010-6446XXXX)。

  XXX辦公廳

  201X年5月16日

2017防暑降溫通知二

XXX:

近期,我市天氣異常,提前出現高溫酷暑天氣,其中5月29日最高氣溫突破歷史同期極值,達到41.1℃,部分地區達到42℃。爲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區縣、各用人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做好迎接持續高溫的思想準備,切實加強領導,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爲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結合本轄區和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改善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

二、強化管理,落實責任

各用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89號)要求,結合本單位的'作業特點,做好防暑降溫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工作。

(一)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用人單位應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佈的天氣預報的資訊,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爲強高溫天氣,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爲中度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並暫停**時至15時高溫時段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爲一般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二)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1、用人單位要制定防暑降溫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加強高溫作業勞動保護工作;

2、對高溫作業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3、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儘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

4、勞動者出現中暑症狀時,應當立即採取救助措施,迅速脫離高溫環境,採取必要的對症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經診斷爲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做好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用品發放工作

1、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自20**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爲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爲每人每月不低於**0元。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3、用人單位應當爲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三、明確責任,強化監管

防暑降溫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區縣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局和總工會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加強協調配合,相互支援,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組成聯合檢查組,加大對建築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崗位用人單位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高溫津貼發放、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爲,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認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嚴肅查處,並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各區縣安監、衛生、人力社保及工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溝通與配合,聯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制定聯合執法計劃,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齊抓共管局面。

(二)加強宣傳,強化氛圍

各區縣有關部門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宣傳手段,普及防暑降溫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各用人單位要對所有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知識。

(三)認真總結,報送資訊

各區縣安監、衛生、人力社保及工會等部門要認真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有關材料的收集和總結報告的撰寫工作。於9月30日前,將書面總結分別報送市安全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及市總工會。

  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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