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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副局長的述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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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本站,一九九二年六月任司法局副局長。

司法局副局長的述職報告

作爲司法局副局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分管負責人,我的主要職責是協助局長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二是制定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縣規劃,指導各鄉鎮、各行業、各部門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三是管理指導全縣的律師公證和法律服務工作;四是管理指導全縣的人民調解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五是負責全縣的司法行政幹警隊伍建設;六是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年來,我能夠高興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身體力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艱苦奮鬥樹形象,紮實工作創一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努力實踐依法治國的宏偉方略,狠抓了法制宣傳、依法治理、人民調解、法律服務、隊伍建設五項工作,充分發揮了各項職能作用,做出了一定成績。

1、法制宣傳重實效。法制宣傳教育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頭戲,是實施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前導性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是我們開展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今年來,我們開展了一系列有規模、有聲勢、有影響、有效果的普法活動,營造了濃厚的法制輿論氛圍,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採取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分層次,因人施教。對領導幹部的教育,主要採取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召開法制建設研討會、組織收看法制錄相、送閱法制宣傳資料的方法。把集中輔導與個人自學、研讀法律與觀看錄相,自覺學習與組織考試有機結合起來,並做到“四有三帶頭”。即:時間上有保證,學習上有組織,培訓上有安排,效果上有考覈;帶頭宣傳、帶頭輔導、帶頭實踐。我縣各級領導幹部現在已現養成了見縫插針學法、遇到問題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習慣,提高了依法管理、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對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主要採取在崗自學和集中培訓的辦法,要求每個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達到專業法精、基本法懂、相關法通。

對青少年學生的教育,主要採取上法制課,讓在押犯人進行現身說法,觀看法制文藝演出的方法。對廣大人民羣衆的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櫥窗、專欄法制文藝等靈活多樣的形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大密度的宣傳。如在報社開闢的《法制園地》,在電臺、電視臺開闢的《警世鐘》、《領導幹部談法治》等欄目都起到很好的教育作用。採取的主要措施之二是大動作,營造氛圍。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開展的既轟轟烈烈,又紮紮實實,我們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大造聲勢。一是舉辦“專業法規”和“綜治”宣傳月(周)活動。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都製作了圖文並茂的宣傳圖板集中展出,形成整體效應。二是配合有關單位組織法律知識競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舉辦法律知識考試,檢驗了廣大幹羣學法用法成果。四是組建流動法律諮詢組和普法講師團深入到鄉鎮和機關、工廠、學校進行義務法律諮詢,宣傳法律,爲羣衆排憂,爲政府解難。

2、依法治理重成果。依法治縣工作以創建文明衛生縣城、行政執法責任制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爲載體,積極開展了以區域治理爲主體,以行業治理爲支柱,以基層治理爲基礎的三大工程。一年來,我們把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作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法制建設的重大任務來抓,確定以全面提高農村基層幹部法律素質爲重點,以實施村務公開、強化民主監督爲切入點,以加強基層組織制度建設爲保證,系統規範、整體推進的總體思路,初步建立了較規範的村務公開運作體系,較完備的民主管理制度體系,較健全的基層組織保障體系。大力推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正確處理好了三個問題。一是合法性。即各項規定都符合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做到建制有據。二是民主性。即制定的規定經過羣衆討論,得到大多數羣衆認可。三是針對性。即制定的村規民約符合民意,便於操作。

推動了依法建制,依制治村,民主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爲有效預防和糾正濫用權力,規範政府的施政行爲,在開展依法治縣的過程中,我縣以行政執法責任制和政務公開爲載體,在已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現在已全面推行了政務公開,各行政執法單位按照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方法措施得力,具辦人員落實,公開形式多樣,公開內容實在。縣直46個行政執法單位在縣政府開闢的政務公開專欄內進行政務公開。各鄉鎮(場)及其下屬“七所八站”也分別在其政府所在地開展了政務公開。政務公開堅持以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社會普遍關注的、羣衆反映強烈的事情和政府權利使用情況爲重點,科學公開內容,規範公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有序進行。

3、基層工作上臺階。按照“抓基層,打基礎,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二00三年着力加強了“兩所一會一中心”(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各級調解組織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爲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爲維護農村的穩定發揮了“第一道防線”作用。據統計,二00三年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糾紛5675件,防止民轉刑案件12件,防止羣體性械鬥8起,防止民間糾紛引起非正常死亡10起40人,避免羣體性上訪3起102人。同時,加強了對刑釋解教人的安置幫教工作,對全縣510名刑釋解教人員都建立了個人檔案,落實了幫教措施,完善了幫教網絡,從而減少了重新犯罪。我縣的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工作受到省司法廳的肯定和表揚,有的經驗和做法被省廳和市局推廣。10月份,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會在我縣新興鎮召開。

4、法律服務上質量。從事律師、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的法律工作者牢固對立了“大服務”觀念,改革開放深入到哪裏,法律服務就跟蹤到哪裏;哪裏有法律服務的需要,就在哪裏進行法律服務。法律工作者堅持“熱情、真誠、廉潔、高效、便民”的服務原則,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讚譽。據統計,今年來,律師事務所共辦理刑事辯護152件,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285件,擔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65家,公證處共辦理各類公證事項1853件,基層法律工作者發揮熟悉民情,貼近羣衆的優勢,積極爲羣衆提供法律服務,他們共代理民事案件150件,協辦公證2001件,見證686件,代寫法律文書620件,宣講法律275餘場次,解答法律諮詢8900萬餘人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8件,擔任常年法律顧問125家。

二、存在的問題:

1、普法經費、辦公經費不足,赤字大,包袱重。

2、基層司法所機構不健全,關係不理順。

3、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認識不足,還存在死角漏面。這些不利因素都不同程度的制約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開展。

三、下步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