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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扣押申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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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申請報告,這是向上級請示的一種最直接的表達方式。但很多同志不會寫請示報告。下面就由本站小編整理的解除扣押申請報告,供大家參考。

解除扣押申請報告

  解除扣押申請報告一

申請人:噢噢,男,漢族,34歲,系魏縣人,身份證號:。。。。。。。。。。。現住:邯鄲邯山區溫情

被申請人:**市公安局**區分局溫情派出所

申請事項:解除冀367878車輛及行車證的扣押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19日,邯鄲市公安局邯山區分局溫情派出所民警看看、天天,以有人舉報冀367878車輛爲套牌車爲由,到申請人門市調查,待申請人回來後,二位民警說:“有人舉報你(申請人噢噢)駕駛冀367878車輛爲套牌車,請你出示有關該車輛購買手續”,我當時答覆:“我是購買其他人車輛,有賣方的聯繫方式,並非套用車”,看看、天天民警不再多聽我講,就讓我拿出車鑰匙,將該車扣押。

 申請人認爲:

1、被申請人邯鄲市公安局邯山區分局溫情派出所民警看看、天天沒有調查清楚事實,僅以舉報人一面之詞,將申請人的車輛扣押系沒有事實依據、違法法定程序。

2、扣押車輛後,申請人曾多次向溫情派出所反映,冀367878不是套牌車,我是購買其他人的.,且有賣方的聯繫方式,(賣方出賣冀367878時承諾該車爲有正規購買手續,沒有其他違法情況)。且被申請人邯鄲市公安局邯山區分局溫情派出所沒有證據能證明冀367878爲套牌車,反而讓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該車不是套牌車,否則將繼續扣押該車,此做法嚴重違反法律規定。

3、依據我國《人民武裝警察法》規定,邯山區分局溫情派出所沒有職權扣押車輛。

4、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邯山區分局溫情派出所沒有證據證明冀367878系套牌車,私自扣押長達6個月,違反法律規定。

申請人認爲邯山區分局溫情派出所沒有證據冀367878車爲套牌車,違反法律程序,超期扣押不符合規定,應該立即解除對申請人車輛的扣押。

此致

**區溫情派出所

  申請人:

  20XX-45-28

  解除扣押申請報告二

(公民)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郵編,電話

(法人)申請人:名稱,住所地,郵編,電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委託代理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聯繫地,郵編,電話

申請事項: 解除對申請人所採取的民事強制措施。

 事實和理由:

貴院受理的原告 訴被告 糾紛一案,貴院於 年 月

日向申請人採取了民事強制措施,凍結(查封、扣押)了申請人的 。 現由於 。 故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以上申請,懇請貴院依法覈准。

此致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