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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低保申請書範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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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異低保一定要上交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係的應提供離婚證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離異低保申請書範文大全,希望能幫助到你。

離異低保申請書範文大全

離異低保申請書範文1

廣場社區居民委員會:

我現年50歲,家住振興路、農林巷XX號,平房(34平米),與妻子離異,現獨自生活,身體長期有病,不能幹重體力活,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靠親屬救濟勉強餬口,年收入不足200元,生活異常艱難,當我聽說還可以向社區申請低保,我非常高興,本來已絕望的心又讓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氣,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線黎明的曙光。爲此,特向廣場社區居民委員會申請低保。

我也想靠自己的雙手不給黨和政府增加負擔,但身體狀況、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艱難,如今只能讓我命懸一線,希望廣場社區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本站

  20**年**月**日

離異低保申請書範文2

xx社區居民委員會:

我今年xx歲,家住xx路XX號,平房(23平米),與妻子離異,現獨自生活,身體長期有病,不能幹重體力活,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靠親屬救濟勉強餬口,年收入不足180元,生活異常艱難,當我-

當我聽說還可以向社區申請低保,我非常高興,本來已絕望的心又讓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氣,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線黎明的曙光。爲此,特向廣場社區居民委員會申請低保。我也想靠自己的雙手不給黨和政府增加負擔,但身體狀況、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艱難,如今只能讓我命懸一線,希望社區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本站

  20**年**月**日

離異低保申請書範文3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叫xxx,戶籍爲xxx,現年xx歲,體弱多病,20xx年病休至今。 現在我離異孩子跟我,孩子正在上高中,家裏嚴重透支,現在生活舉步維艱。我(上有年邁的父母需要贍養,)(不知是否屬實,如果有就寫上),下有尚未成人的兒子要撫養,自己也的經常看病吃藥,全家人的生活讓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怎麼辦纔好。幸好,聽說我們的這種情況可以申請低保,所以我特向您們申請低保,以度過目前的艱難時日。

我相信政府會給我們解決實際困難,解決我們的生活危機,向我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本站

  20**年**月**日

離異低保申請書範文4

尊敬的.領導:

你好!

我叫xx,離婚前家住石嘴山市大峯礦20棟10號,現家中只我自己一人,已離婚多年,無處居住,四處漂泊,我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只有向鄰居及朋友討要,而且身體也不好,常年有病,也沒有錢治療,生活十分困難,特申請低保。

我也想靠自己的雙手不給黨和政府增加負擔,但身體狀況、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艱難,如今只能讓我命懸一線,希望黨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本站

  20**年**月**日

低保申請、審批程序爲:

(一)申請享受農村低保待遇,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爲單位,以戶主爲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同時,還應提供下列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及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2.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夫妻一方爲外地農業戶口,需提供結婚證和戶口遷移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戶口證明;

4.夫妻離婚,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判決(調解)書;

5.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

6.喪失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需出具醫院的診斷證明;

7.民政部門認爲需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申請人要求有關部門、單位或組織出據收入等情況證明的,有關部門、單位或組織應在5日內如實提供。

(二)村委會對申請人的申請和證明材料組織調查覈實,根據調查覈實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確定補差標準,指導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鄭州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請審批表》,張第一榜公示,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對村委會上報的對象進行復查、審覈,符合條件的,由村委會張第二榜公示,同時上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村委會對縣(市)、區民政部門的審批結果張第三榜公示,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xx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並報市民政部門備案。

(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實行隨時申報,按月審批。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書面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審批手續。

1.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堅持民主評議和三榜公示制度。村民委員會應成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評議小組,評議小組成員經民主推選產生,一般應爲村組幹部、黨員代表以及德高望重、有影響力的農村居民代表。村民委員會應設立固定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示欄。

2.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年審制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下年度需繼續保障的,應重新辦理申請、審覈、審批手續,但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和扶(撫)養人的保障對象除外。對停止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縣(市)、區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收回《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3.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家庭收入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主動告知管理審批機關,並辦理停發或調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續。

4.經審查確認爲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審查部門應當透過村民委員會書面通知申請人;凡停發保障金或變更保障金標準的,經縣(市)、區民政部門審覈、批准後,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書面通知保障對象,並說明理由,同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申請人或保障對象拒絕在送達通知書上簽字或書面通知書無法送達的,審查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在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示欄內公示告知。5.市民政部門是我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工作的主管部門,按照市、縣(市)、區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施規範化、公開化、動態化管理。

(四)保障對象在本縣(市)、區遷移,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保障待遇遷移手續,不再履行申請審批手續;跨縣(市)、區遷移的,持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遷入地申請變更,管理審批機關應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