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生活常識>

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新生入學須知

學問君 人氣:2.99W

剛入學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注意的,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一篇“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新生入學須知”,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新生入學須知

一、報到時間:2016年九月六日、七日,新生請勿提前到校。

二、報到地點: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嘉庚路8號華僑大學華文學院(集美龍舟池北側)。

特別說明:華文學院不在校本部泉州市,而在廈門市集美區。

三、應帶材料:

1、《錄取通知書》、《高考准考證》、身份證及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5張。

2、黨團關係遷移

⑴黨員組織關係遷移:福建省學生黨員關係遷入華僑大學黨委組織部;其他省份的學生黨員組織關係遷入福建省泉州市委組織部。

⑵團員關係遷移:團員應憑團員證遷移組織關係,並攜帶團員檔案。

3、戶口遷移證:對外漢語專業福建省內學生一律不遷移戶口。非福建省的學生必須遷移戶口,來校時請帶齊本人戶口遷移證(只能一人開一張)、居民身份證(若已辦理)。戶口關係一律遷入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市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戶口遷移證上須蓋有原戶籍地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並寫明居民身份證號碼和簽發日期及父母親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新生,應持有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並註明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及父母親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注:遷移證姓名與錄取通知書、身份證上的姓名必須一致)。

4、新生檔案:根據學生所在省(市、區)招生部門的規定辦理新生檔案的轉移手續。

⑴凡由省(市、區)招生辦統一郵寄檔案者,新生本人不必辦理。

⑵凡需個人辦理者,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辦理檔案轉移手續。若自帶檔案者,請妥善保管,不得拆封,到校報到時繳交;若透過郵寄者,在檔案袋上註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並寄給福建泉州市華僑大學招生處收(郵編362021)。

四、2008級新生每年應交納的費用如下:

1、學費:3900元

2、住宿費:500元

3、代收教材費、體檢費、保險費等各種代辦費約爲600元(代辦費詳細清單待入學註冊時告知)。

五、生活用品:被褥、蚊帳等生活用品可自行攜帶,亦可入學後購買。

六、費用交納辦法:學校統一爲新生辦理中國工商銀行電子借記卡,卡及密碼將隨同錄取通知書寄出。新生可到當地工商銀行的任何一個網點將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生活費等款項存入學校統一辦理的借記卡裏;當地沒有工商銀行的新生,可將所需費用採取匯款方式,從當地其他銀行匯入學校統一辦理的借記卡裏,儲存“匯款人回單”(以便查對)。所有新生應在報到前10天辦理好存款或匯款。

七、新生應於規定時間報到,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爲放棄入學資格。若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應提前向我校招生處辦理請假手續(因患病遲到,應取得鄉鎮一級以上醫院的證明),電話:0595-22695678,傳真:0595-22691575。

八、來校路線:可乘坐汽車、火車、飛機到廈門。乘汽車的學生直接在集美長途車站下車;乘火車的學生可在廈門火車站轉乘18、50、51、52路等開往集美、杏林方向的公共汽車到集美;乘飛機的學生下飛機後可坐出租車到華文學院。

九、諮詢電話:新生若有疑問,可向我校華文學院招生辦諮詢,電話:0592—6068011,傳真:0592—668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