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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生活補貼申請必須先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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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補貼指爲保障職工及其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給予職工生活費的補償。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鄭州市生活補貼申請必須先工作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鄭州市生活補貼申請必須先工作嗎

鄭州生活補貼申請必須先工作嗎?

分爲兩種情況,分爲已就業和未就業兩種情況!但是如果未就業的,只能申請6個月的補貼。

補貼規定是怎樣的`?

1、與鄭州市域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鄭州自主創業,並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養老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且在鄭州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滿三個月。

2、暫未工作或創業,且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滿3個月的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視同),可按相應標準申領6個月的生活補貼。

補貼額度多少?

1、符合第一種情況,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標準申領3年的生活補貼。

2、符合第二種情況,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標準申領6個月的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