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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鎮居民生活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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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延安市城鎮居民生活補貼標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延安市城鎮居民生活補貼標準

延安市城鎮居民生活補貼標準

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爲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中央356元,省、市、縣(區)144元。個人繳費按照成人每人每年180元,學生和嬰幼兒每人每年90元的標準執行。

拓展內容: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1)是保證基本生活的生活費用補貼。

(2)是爲貧困人口提供的一種救濟。

(3)具有臨時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過了規定的救濟標準,則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國的一種傳統做法,但過去的含義與今日大有不同。在過去,救濟對象被分成不同類型,實行差別待遇。20世紀80年代以來,不少地方紛紛探索救濟方式的改革。1993年上海市在全國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國範圍內鋪開。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條例》經國務院審定並於同年10月1日在全國施行,意味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也是我國社會救助工作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