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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暑期社會實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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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報告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那麼,報告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法學暑期社會實踐報告,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學暑期社會實踐報告

法學暑期社會實踐報告1

(一)

作爲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一年的學習下來,說實話,我並不清楚,我在學什麼,學這爲了什麼。而這次的經歷——一個月的法院生活,我體會到了公平與正義的真正價值。

有時候,我在想我會不會就是傳說中那個永遠也長不大的小孩。因爲我發現,真的,我依然年少輕狂,不識“愁的滋味”。

爲了能透過面試,順利地進入法院實習,我前一天在家反覆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問題的答案。比如:“你爲什麼想進法院實習?”那我會亳不猶豫地說:“定紛止爭,維護正義,成就一個法律人應有的價值。”

第二天,我一路緊張而興奮地到達法院。仔細端看,大門莊嚴肅穆,旁邊的二尊石獅巍然矗立,整個法院籠罩在一層等級與森嚴的暮紗下。不禁,一陣畏然。

看到“門口禁止停放一切車輛”的告示牌後,我好容易才找了個地方把我的愛車給安頓下來。剛往大門方向走去,門衛就遠遠地問我,“幹什麼的?”“我找院長!”我底氣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長?”

“啊…”啞然。“哦,一個法院會有幾個院長麼?”我納悶。“那你有什麼事啊?”“我是個大學生,來這兒實習的。”“哦,這樣啊,那你先過來坐吧。我們這兒下午是三點上班,現在還沒到時間,你在這兒等會兒。”沒辦法,只能這樣咯。

沒過一會兒,一位領導模樣的人從大門經過,門衛告訴我“這是我們季庭長,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遠,我忙奔過去,他顯然覺察到什麼,回過頭來,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卻不知說些什麼。“季庭長,您好。”“你好,有事嗎?”他溫和地回答。“我是來這兒實踐的。”“哦,這事,你去找政治處吧。”“好,謝謝。”我不得不重新回到傳達室。

終於,在兩點五十左右,政治處有人上班了。門虛掩着,我敲門進去,說明情況後,他說:“好,我跟領導彙報一下,可以的話,我這兩天打電話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職應聘的問題,竟隻字未提,不禁黯然。什麼可以的話打電話通知,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絕嘛。哎,沒戲,歇菜般我離開了法院。

憧憬的破滅,猶如怒放後的煙花,瞬間的璀璨浮華後,天空一無所有,留下寂寞的回憶顧影自憐。

(二)

回家後我死死地睡了一覺。“哼,有什麼大不了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談專業對口的話,那就還有檢察院和司法局這兩個國家機關了。正當我琢磨着先去找哪個單位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陳海杭嗎,我是法院……”啊,真的嗎,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這份意外的收穫來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三)

7月5日,我正式開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處工作。我也不知道那裏是做什麼的,只是隱約感到我的工作似乎與案件審理沒有什麼關係。

嗬,沒想到我竟會在前一天面試的地方工作。也許緣份就是這樣簡單而神奇。走進辦公室,一切都異常陌生,所以乾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鮮,自然十分賣力。大家對我這個新手顯得十分客氣,端茶倒水的也沒讓我幹些什麼。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過了。三五天熟絡了以後,他們似乎把我看成他們中的一員,稱呼上也從以前的“小丫頭”直接改叫“小陳”了,有什麼要幫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雖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許多,但我卻做得很開心。因爲我終於不是在這兒參觀了。

這樣的狀態大約持續了近半個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鬆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儼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辦公室的同事很照顧我,因爲所在部門性質的關係,差不多全院各類人羣我都有機會接觸到,大家對我的工作也給予了一致的首肯。

上班的第三個星期,當我像往常一樣朝法院趕的時候,腳步明顯軟了很多,疲沓沓地無力。一開始新鮮而好奇的美麗外衣漸漸淡去的時候,我的工作如同開水般平淡無味,不得不承認,我有些厭倦了。

好在我是個善始善終的人,不至於犯下“行百者半九十”的錯誤。每天堅持準點上下班,領導下達的工作,盡心完成。雖然沒有了當初火一樣的熱情,但檔案依然整理得井井有條,檔案印發隻字不差,辦公室打點得安然有序。我慶幸我堅持下來了。

事情總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我也遇到過一件讓我很糗的事。一次,辦公室的同事都出去考試了,一大早主任把我叫去,遞給我一把鑰匙,對我說:“小陳你把這份文稿安照上面修改的打印出來,要快,下午院長開會趕着用的。”“哦”我硬着頭皮接了過來,但深知以我的打字速度長達十來頁的文稿在三個小時裏趕完是如何困難。而且院長的帥字我早有領教,比研究書法名帖可難多了,可這樣的情形我哪裏還有迴旋的餘地。結果可想而知,主任不得不找來院裏的一個書記員,文稿才最終得以完成。

當然這件事完全是我能力不足的緣故,但有件事現在想來都一直覺得委屈。上級組織一年一度的“四五普法”考試,由於臨時變更了考試時間,當時就我一人在辦公室,接到電話後,我立即電話通知各參考人員,並與下班前及時作了彙報。第二天,一踏進辦公室,迎面就是劈頭一陣責問:“你怎麼搞的?不是說都通知到位了嗎?今天怎麼有人沒去考啊?“我被這一連串突如其來的發問給怔住了。”我……”嗓子明顯感到有些異樣,我有些哽咽了。停了一會兒,我想辯解,因爲我沒過失,但我能說些什麼呢。

(四)

就像所有的戲劇總會謝幕收場一樣,我的法院生活也在撕去的片片日曆中匆匆落幕了。無論這齣劇多麼平淡無奇或是這丫頭多麼滑稽可憐,都請大家給予更長多的`尊重和關愛,因爲這個丫頭正在成長。也許時間會漸漸磨去她身上的銳氣,但頭頂的天平和腳下的沃土,會讓她這顆平凡的石頭閃出金屬的耀環。

法學暑期社會實踐報告2

法學作爲一門人文學科,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作爲一名法學專業大二的學生,爲了能夠將我把在學校中所學到的知識與實踐完美地相結合。所以,這個暑假,我選擇了放棄安逸的家,來到某某律師事務所實習。鞏固、檢驗理論知識。此次暑期實習,使我獲益匪淺,感悟良多。

“實踐是真理的唯一標準”。只有真正地置身在真實的法律職業環境當中,才清晰地感觸到理論與現實的差距,才完全的知曉了“什麼是法?”“法在實際生活中如何適用?”

在實習期間,親歷地接觸了民事、刑事、行政等類型的案件,親身經歷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各個環節,使我深刻地瞭解了法律文化和法律思想,掌握辦案技巧。對法治有一個宏觀上的理性認知。

在此離開之際,我整理實習記錄,對在中邁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感悟、心得寫成如下的報告總結。

本次實習是正式與社會接軌,踏上工作崗位,開始朝九晚五的生活,每天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上班期間,認認真真地完成手頭工作,堅決不敢草率敷衍了事。作爲學生,早就習慣了學校規整的生活,初入律師事務所,我感到彷徨、迷茫,沒法馬上適應新的環境。但是,在律師師哥、師姐的耐心幫扶下,我逐步地適應了環境。

一、 實習目的與實習計劃

目的:

1、透過實習,將在學校期間所學到的理論知識與法律實踐相結合,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適應社會。

2、透過實習,培養完善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透過實習,培養社會交際能力,符合律師的基本口才與交往能力;

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業務來源、執業範圍、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的辦公技巧;

5、學習基本法律文書的撰寫;

6、請實習單位開具相應地實習證明

二、 實習經驗:

1、 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所以,要求律師在執業的過程中,要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事實爲依據,來解決案件。因此,律師在開庭前,除了認真地研究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規之外,便是對證據的收集與分析。以案件的客觀存在爲前提,來還原案件的真實性。仔細地分析每個證據,從整體上來把控案件,以此來對案件進行綜合上的判斷。

2、 注重法律之外的規範性檔案

在整理卷宗的時候,我多次地發現:一些案件的適用法

律並不拘泥於法條,還會有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具的一些司法解釋。所以,在平時的學習中不能只側重於對法條的理解,也要注意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釋。

3、 靈活解決爭議問題

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衝突或者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地方。此時,對待這樣的問題,法官們常常採用的是法官自由裁量權。那麼,律師在訴訟中如何解決這一難題呢?我在翻閱的卷宗中發現了方法。律師們在解決這樣的問題時:用的是“問題後置”的方法。從客觀上說,爭議後置迴避了爭議而沒有激化矛盾。這樣的處理辦法確實不錯。

4、 學習撰寫法律文書,培養法律實務的思維

法律文書是對特定案件的不同處理過程中所形成的書面載體。一份合格的法律文書,有其自身的格式要求,“精”、“準”、“透”。這就要求律師具備出色的業務水平和寫作水平。在實習期間,我也嘗試着學習起草了起訴狀、委託代理書、申請書等法律文書。

5、 認真實習,深化實習印象

律師的工作是嚴謹與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獨到的。面對案件,律師要根據自身的知識與經驗來解決。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很清楚地明白做一個律師很容易,但做一個好律師可就是難上加難了。

三、 實習心得與體會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明白了律師是一個社交家,每天需要面對不同的案件和不同的當時人。

律師需要縝密的思維、熟練的業務技巧和淵博的法律知識與相關行業的知識。這就要求律師具備較高的文化素質。法律代表的是正義與公平。律師的職業道德要求必須恪守,秉承正義與公平。

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自己所學知識的淺薄和專業知識面的狹窄。“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必須還要努力刻苦地學習呀!

這次的實習對我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有很大的幫助的。實習使我懂得爲人處事的態度和方式。做事要先學會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係,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成績。

對於我們這些生活在大學象牙塔中的溫室花朵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還是太多太多,周圍的人都將會是我們的老師,“三人行,必有我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與學習,工作的同事,生活中的朋友都能交給我們很多知識與道理。

最後,我要感謝這次實習的機會,謝謝中邁律師事務所給我提供這個實習的平臺,非常感謝!

法學暑期社會實踐報告3

暑假實習是我們每個大學生必須經歷的一段人生過程,它使我們在實踐中瞭解到了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這些經歷使我增長了見識、豐富了視野、受益匪淺,爲今後的專業知識學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帶着敬畏的使命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他將我領進辦公室。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我的工作繁瑣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總體來說對我影響最大的應該是作爲一個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風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專業知識對整個工作的指導與引導作用,因爲這些都是我在校學習中不曾接觸過的方面,所以我將在報告中首先講述我在實習期間積累的這方面的認識和經驗、總結。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我在人民法院民庭進行了將近一個月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期間,我在工作與學習中得到了法官和員的悉心指導,在此我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這期間我不僅學會了填寫諸如立案審批表、受理應訴通知書之類的訴訟文書,整理證據材料,裝訂卷宗和歸檔,而且透過幾次旁聽也對民事訴訟程序有了進一步的瞭解。

一、實踐期間的主要內容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一)學習民庭日常辦公工作

如製作並送達相關的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出庭通知、開庭傳票、開庭公告、宣判筆錄和執行通知等,另外還有寄送掛號信、製作邀請人民陪審員通知、與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換證據等。

(二)旁聽民事案件審判

透過旁聽法庭審理,學習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瞭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瞭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爲主,判決爲輔”的原則。因此。

(三)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

移送有關案卷材料,製作各種筆錄和記錄工作,了結刑事判決生效後的執行工作。在案件終結後,裝訂卷宗、封存案卷,日後備考。全面瞭解法院的部門設定,積極學習民事案件的審判、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與工作流程。

二、理論結合與實踐總結

在這將近一個月的學習與工作中,我圓滿的完成了實踐計劃中的各項內容。透過實踐期間法院各位老師的指導,我學會了製作部分法律文書、整理刑事案件材料,瞭解了民事案件審判流程、法院各部門工作模式等實際性質的工作。透過這些學習與實踐,我看到了法律在實踐中的完美運用,真正體會到民法的任務是偉大而現實的。當今社會的發展變化使得出現各種新型民事案件,民法體系不斷地進行着發展與完善,因此人民法院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改革與與時俱進當中。

旁聽民事案件審判是我這次社會實踐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聽了盜竊、離婚等各種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案件,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性質,所以採取的多是協調、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經濟法運用的是較多的法律依據。其中有的適用普通程序,有的則適用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在開庭之前由檢察院製作《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人民法院製作《適用簡易程序決定書》,這類案件一般是犯罪後果較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同時犯罪分子悔罪態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對民事訴訟法的理解與掌握。法官在量刑的過程中,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慮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現和協調、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時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認罪表現,綜合以後,酌定量刑,這也是我國民法以人爲本的重要表現。

透過這一個月的實踐活動,使我的所學與實踐充分結合在一起,這不僅使我的理論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時也是我增加了實踐工作經驗,我相信在以後的學習中會大有幫助,我也會更加努力地繼續學習。

三、焦點問題思考與建議

在社會實踐期間,我也發現不少現實問題,例如取證難問題、執行難問題、有利於公訴方問題、法庭秩序問題等,但是我最關注的還是有關簡易程序的問題。

(一)現行的簡易程序,其經濟性是透過忽略被告人的權利來實現的

法院受理的案件,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況下,檢察院和法院就可以達成合意適用簡易程序,完全不考慮被告人的意見,而且在開庭之前被告人根本無從知曉自己是在何種程序下受審。在簡易程序下,辯護人對被告人的幫助作用微乎其微,因爲簡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認罪的條件下的。簡易程序的啓動完全由法院或法官的操控來實現,立法上簡易程序過於簡單,缺乏基本權利保護規則和程序性制裁規則,既沒有指定律師的程序也沒有告知適用簡易程序後果的義務。

所以,我們應該借鑑國外經驗,創設新型簡易程序。辯訴交易由於其理念基礎與我國司法理念相差很大,不適合我國司法實踐,但是處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鑑。這種程序又叫處罰令程序,適用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立案後不需要過多偵查,量刑較輕或免於刑事處罰的案件。由檢察院建議法院適用處罰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檢察院提出申請,若檢察院駁回還可複議一次。法院認爲不符合適用該程序的條件時,則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這樣更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二)精神損害賠償應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範圍

侵害人格權,侵權人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有權得到精神損害賠償的救濟,這個問題在今天已經不是疑難問題,已經成爲社會和法學界的共識。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釋,20xx年3月8日公佈了《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包括侵害人格權、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權,甚至是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爲,受害人都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筆者認爲應當將被害人因犯罪行爲遭受的精神損失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這裏的精神損失,應當是侵犯人身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而不包括侵犯財產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並且人身權利應作擴大解釋,不僅僅侷限於一般的生命、健康、身體權,而是包括《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各項人格權和身份權。

四、實踐體會與總結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走出校門,走向社會,瞭解社會現實,投身社會實際的良好形式;同時也是促進我們向社會羣衆學習,培養鍛鍊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業素質的有效途徑,透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於我們更新觀念,瞭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於這次實踐的卻是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爲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大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爲社會爲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一個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對於學習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接觸到更多的社會現實,瞭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徵,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論的極端,促使我能夠將所學知識靈活運用,達到理論與實際完美結合,讓我真正成爲一個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人。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而我也將會以此爲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在以後的學習中完善自我。

法學暑期社會實踐報告4

從哲學角度講,實習是認識的來源,也是檢驗認識正確與否的唯一標準。平時的課堂學習已讓我深深感覺到缺乏實習的法學學習是沒有價值的。比如民事訴訟法課上講了舉證責任,看上去似乎很簡單,書上和法條也都很明白,照理理解起來根本不困難。但是理解容易運用可就難了,講完舉證責任老師讓我們小試牛刀——分析案例,我們大家全部暈頭轉向,被簡單的案例搞得稀裏糊塗,即便勉強答對的也說不出清晰的邏輯思路。經歷了幾次這樣的尷尬後我明白了,那種只要讀懂書就萬事大吉的學習方法該被扔進垃圾箱了,這樣或許能應付考試,但絕對無法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那麼在就業壓力凸現的今天,沒有實際工作能力的“人才”如何在社會上立足?

因此我利用暑假在法院進行了爲期半個月的實習,這也是我進入大學以來第一次比較正式的假期實習。其中具體工作主要是在書記員辦公室一些輔助性事務,比如複印、掃描資料,協助整理卷宗,草擬法律文書(判決書等),填寫、送達法律檔案(傳票、協助執行通知書等)。但是就是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瑣屑工作卻讓我們切切實實得到了實習的鍛鍊。

在這次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我們學生的能力離實際工作的要求確實有相當的差距。舉個例子,在卷宗整理完後,需要用打碼機在每一頁打上號碼,如20xx年的卷宗的第一頁即爲060001,以此類推。另外,對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同一案件的卷宗分爲正、副兩卷,正卷存放起訴狀(及答辯狀)、案件受理通知書、傳票、各種證據、本案的判決或裁定,有時還有財產保全的相關材料等;而副卷則存放合議庭評議筆錄等內部檔案。對這種卷宗,正、副卷是要分開打碼的。但很不幸,平時做事有些粗枝大葉的我可是犯了大錯誤,給副卷打完碼忘記調整號碼機順序即繼續打碼,結果正、副卷的號碼連起來了,只好隨後返工。而在這個過程中,有時要從某一頁接下去打,我居然沒看清開始頁碼便草率開始,結果自然是多次返工。後來我提醒自己不要急於求成,看清要求再開始,這才正確完成了任務。但在這當中的多次返工也給人家單位造成了麻煩——比如一頁紙上的頁碼劃了再打,一片塗塗改改的墨團影響美觀。

還有一次我被派去給當事人的代理人遞送法律檔案,證件到了才知道來人是那個代理人委託的人(也就是轉委託),我也沒重視送了檔案收了他的委託書就上了樓,回去才知道因爲是轉委託,需要把領檔案者的身份證複印件收上來,只得再跑一趟,還好人家沒離開法院,不然還會麻煩。另外在草擬判決書時,因爲是用人家原來的判決書爲模板擬製的(即在電腦上找一份類似的判決書,但把當事人資訊、案情、證據、實體法依據及判決結果進行更改),有個地方竟然還寫着原來當事人的名字!我頭上冒汗啊……

這幾件事讓我思考了好些時間,結是我必須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評價自己的能力。大學生是“天之驕子”,都是心比天高的一羣,包括我在內的學生們都對自己自視甚高,對大學生找工作難感到憤憤不平或者大惑不解。不過這半個月的“工作”卻讓我有些放平心態了。我們兩個(還有個同學和我一起實習)“天之驕女”連打碼這樣的小事都要出錯,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錯。當然我們可以拿我們沒打碼經驗當“擋箭牌”,不過我不想這樣。因爲仔細探究錯誤產生的根本原因,還是我們平時只顧死讀書,動手能力太差。其實我們一天到晚“教學樓—食堂—宿舍”三點一線的生活模式讓我們的生活顯得太簡單了,離紛繁複雜司法實習也太遠了;我們曾經以爲我們會很多東西,但一到實際中才發現什麼都要從頭開始學。也難怪剛畢業的學生不好找工作了——人家要的是會幹活的人,而不是“學生”。

可謂是實習出真知,法院工作中的很多細節,比如當事人如何與法院聯繫,如何查閱卷宗材料,領取、送交法律檔案、文書時需要什麼證件或介紹信等,這些都是課本上沒有也不可能有的。黨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國家、社會要科學發展,我們公民自身也要科學發展。要不然全面小康社會怎麼又靠誰建設?我們是“80後”,是祖國的新一代、共和國建設的接班人,死啃書、到了實習工作崗位就驚慌失措、到處捅婁子的人該怎麼建設祖國呢?所以我們不是人才,至多是個“半成品”,要想成爲“成品”還需要努力在實習中修煉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