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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住房公積金新政策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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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爲用足用好住房公積金,提高住房消費能力,自當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貸前提取資金可流向個人銀行帳戶,職工個人帳戶封存滿兩年未在本市重新開戶可銷戶提取。

安慶住房公積金新政策出臺

職工購買住房,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後,憑相關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時,資金可轉入提取個人銀行帳戶,個人支付資金達貸款規定首付比例後,可申請貸款,但貸款額與提取額之和不超過總購房款。例如總房款50萬元,職工帳戶有公積金20萬元,職工可自籌資金首付10萬元,憑合同發票等資料提取20萬元公積金轉入提取個人銀行帳戶,貸款30萬元。這相當於個人實際自付0元,公積金全額支付50萬元房款,而在該項政策出臺之前,職工提取額加貸款額最多40萬元。

相對於以前只能在退休後提取公積金,現在提取公積金更加便捷。職工因單位破產、倒閉、改制或離職等原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個人住房公積金停繳封存滿兩年且未在安慶市重新開戶,憑本人身份證、銀行存摺(或卡)、解除勞動關係或離職相關證明、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可銷戶提取公積金。同時,非本市戶口職工調出本市工作,可立即提取公積金;職工在異地已建立公積金的,也可將公積金轉入異地公積金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