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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線公積金:公積金提取時間和額度有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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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讓更多市民瞭解住房公積金,解決市民對住房公積金的疑問,《南方日報·清遠觀察》特派記者連線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中心”),爲市民和中心搭建一個交流平臺。如果你對住房公積金有任何疑問,或想認識並進一步瞭解住房公積金,歡迎將你的問題發送到(註明 “連線公積金”),或新浪微博@南方日報清遠觀察,你來提問,我們跑腿,幫你解答,爲你提供公積金最新資訊。

連線公積金:公積金提取時間和額度有沒有規定?

◆市民彭先生

我公司是清遠的一傢俬營企業,按照法律是否必須要爲員工購買住房公積金?我們想明年開始爲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請問要如何辦理手續?

中心迴應: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具有強制性。住房公積金的強制性首先體現在繳存的義務上,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國家法規規定的特定人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是以國家強制力爲保障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的強制性使它明顯區別於商業儲蓄和保險等。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單位設立批准檔案、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並在複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到市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單位錄用或調入職工的,應當自錄用或調入職工之日起30日內到市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爲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設立或轉移手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單位新調入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具體來說,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各公積金繳存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表》和《公積金匯儲清冊》,持單位設立批准檔案、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法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複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及員工個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人一份)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第二步,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後,單位持公積金中心審批檔案到受委託銀行爲單位職工辦理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

第三步,各單位應在每月發放工資後5日內,爲本單位職工代扣住房公積金,存入公積金業務部門指定的銀行專戶,由承辦銀行計入職工公積金帳戶。

提醒各位將要繳存或已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市民,住房公積金與銀行存款一樣,是要付給存款人利息的。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由市管理中心支付利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於每年6月30日結息,上年6月30日前歸集的公積金按3個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計息,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期間歸集的公積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市民曾小姐

公積金提取時間和額度有沒有規定?

中心迴應: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一次性付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三年內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過購房額的住房公積金。職工使用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期間的還貸總額,用於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具體的時效性規定是:

職工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一次性付清購買二手房的,自取得過戶後的房產證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門出具關於房屋應該大修的安全鑑定報告之日起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使用購房按揭貸款的,在還款期內都可辦理,首次提取不超過首期額,以後每年一次或每隔幾年一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