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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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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養老金如何計算?有什麼好的例子可以參考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1、繳費年限: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 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按月領取: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3)以上兩項之和爲每月領取額。

基本養老金計算舉例

甲某,男,1946年12月生,廣州市屬某國企固定工,1967年1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起在本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繳費至2006年12月年滿60週歲。1994年1月~2006年12月的個人繳費工資記錄見表1。

表1:甲某個人繳費工資記錄

時間

1994.1-1994.6

1994.7-1995.6

1995.7-1996.6

1996.7-1997.6

繳費工資

498

523

957

1256

時間

1997.7-1998.6

1998.7-1999.6

1999.7-2000.6

2000.7-2001.6

繳費工資

1646

1823

2016

2249

時間

2001.7-2002.6

2002.7-2003.6

2003.7-2004.6

2004.7-2005.6

繳費工資

2688

3011

3279

3316

時間

2005.7-2006.6

2006.7-2006.12

  

繳費工資

3742

4050

  

解答:甲某基本養老保險金具體計算過程及結果。

(一)已知的相關數據。

1、2005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97元。

2、2004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85元。

3、甲某的視同繳費年限爲:25年6個月(審覈至1992年6月)。但在計算養老金時,將1993年12月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也計算在內,即甲某的視同繳費年限按27年計算。

4、甲某的實際繳費年限爲:14年6個月(從1992年7月至2006年12月)。但在計算養老金時,其實際繳費年限從1994年1月起計算,之前的實際繳費年限計入視同繳費年限中,即甲某的實際繳費年限按13年計算。

5、甲某的繳費年限爲:40年(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

6、市本級視同繳費指數=1.201(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視同繳費帳戶”建賬標準和“視同繳費指數”一覽表》可知)。

7、市本級視同繳費帳戶“每滿1年記賬額”:1685.30元(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視同繳費帳戶”建賬標準和“視同繳費指數”一覽表》可知)。

8、市本級個人繳費費率一覽表。

時間

1994.1-1995.6

1995.7-1997.6

1997.7-1998.6

1998.7-1999.6

費率

2%

3%

4%

5%

時間

1999.7-2000.6

2000.7-2001.6

2001.7-2002.6

2002.7~

費率

6%

7%

8%

8%

9、2006年7月後個人帳戶年記賬利率爲:1.98%。

10、甲某1998年6月30日前的繳費年限爲31.5年。

11、甲某2006年6月30日前在廣州的繳費年限爲39.5年。

12、截至2006年6月底,甲某個人帳戶儲存額爲31421.88元;截至退休前,甲某個人帳戶儲存額爲33688.19元。

(二)計算新辦法基本養老金

第一步:先計算實際繳費指數。

①實際繳費指數=繳費工資÷所屬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甲某每年實際繳費指數的計算結果如下:

時間

1994.1-1994.6

1994.7-1995.6

1995.7-1996.6

1996.7-1997.6

1997.7-1998.6

繳費工資

498

523

957

1256

1646

全省在崗職平

444

444

593.00

688.00

761.00

繳費指數

1.122

1.178

1.614

1.826

2.163

時間

1998.7-1999.6

1999.7-2000.6

2000.7-2001.6

2001.7-2002.6

2002.7-2003.6

繳費工資

1823

2016

2249

2688

3011

全省在崗職平

808.00

853.00

942.00

1152.00

1307.00

繳費指數

2.256

2.363

2.387

2.333

2.304

時間

2003.7-2004.6

2004.7-2005.6

2005.7-2006.6

2006.7-2006.12

 

繳費工資

3279

3316

3742

4050

 

全省在崗職平

1485.00

1666.00

1843.00

1997.00

 

繳費指數

2.208

1.990

2.030

2.028

 

②實際繳費指數之和:

=1.122×6+(1.178+1.614+1.826+2.163+2.256+2.363+2.387+2.333+2.304+2.208+1.990+2.030)×12+2.028×6

=314.738

第二步:計算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月數+實際月繳費指數之和)÷(視同繳費月數+實際繳費月數)

=[(1.201×27年×12個月)+314.738]÷[(27年×12個月)+(13年×12個月)]

=1.466

第三步:計算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1.466=2927.602

第四步:計算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1%

=984.92元/月

第五步: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帳戶總額÷計發月數

=33688.19÷139=242.36

第六步: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①先計算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實際繳費總額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實際繳費總額

=498×2%×6+523×2%×12+957×3%×12+1256×3%×12+1646×4%×12

=1772.04

②計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帳戶儲存額

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帳戶儲存額

=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帳戶補記總額+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帳戶補齊總額

=[1993年所在統籌區職工月平均工資×8%×12×1993年底以前視同繳費年限×(1+10%)12.5]+[(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本人繳費工資之和×8%-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實際繳費總額)]×(1+4%)8

=(1685.30×27.0)+(55572×8%-1772.04)×1.37

=49166.09

③計算視同繳費帳戶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退休前)的利息。

利息(按半年計息)=483.03

④計算退休時視同繳費帳戶總額

退休時過渡性帳戶總額=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視同繳費帳戶儲存額+利息

=49166.09+483.03

=49649.12元

⑤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過渡性帳戶總額÷120

=49649.12÷120=413.74元

第七步:計算新辦法基本養老金

新辦法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984.92+242.36+413.74=1641.02元

(三)計算地方養老金

地方養老金=(2005年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05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2006年6月前在我市的繳費年限×1%

=(2861-1997)÷2×39.5×1%

=170.64元

(四)計算原辦法基本養老金

第一步:計算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2004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85)×20%

=517元/月

第二步: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截止2006年6月個人帳戶儲存額÷120

=31421.88÷120

=261.85元

第三步: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①先計算實際繳費指數。

實際繳費指數=繳費工資÷所屬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甲某每年實際繳費指數的計算結果如下:

時間

1994.1-1994.6

1994.7-1995.6

1995.7-1996.6

1996.7-1997.6

繳費工資

498

523

957

1256

本市職平

403

523.00

718.00

847.00

繳費指數

1.236

1.000

1.333

1.483

時間

1997.7-1998.6

1998.7-1999.6

1999.7-2000.6

2000.7-2001.6

繳費工資

1646

1823

2016

2249

本市職平

971.00

1093.00

1194.00

1350.00

繳費指數

1.695

1.668

1.688

1.666

②計算實際繳費指數之和。

實際繳費指數之和

=1.236×6+(1.000+1.333+1.483+1.695+1.668+1.688+1.666)×12

=133.812

③計算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臨界指數×視同繳費月數+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實際繳費指數之和)÷(視同繳費月數+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間的實際繳費月數)

=[(1×27年×12個月)+133.812]÷[(27年×12個月)+(7.5年×12個月)]

=1.106

④計算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9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1350×1.106=1493.10

⑤計算原辦法過渡性養老金。

原辦法過渡性養老金 = 原辦法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1998年6月30日前的繳費年限×計發係數×[(1+a01)×(1+a02)×……×(1+a05)]+1997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10%

=1493.10×31.5×1.2%×1.418+1093×10%

=909.61元

(說明:1.418爲2001年至2005年各社保年度退休人員過渡性養老金調整比例的乘積)。

第四步:計算原辦法基本養老金

原辦法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517+261.85+909.61=1688.46元

(五)計算五年過渡期內應計發的養老金

因爲,新辦法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地方養老金=984.92+242.36+413.74+170.64=1811.66元

高於舊(原)辦法養老金1688.46元

所以,過渡期內應計發的養老金

=原辦法基本養老金+(新辦法養老金-原辦法基本養老金)×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控幅

=1688.46+(1811.66-1688.46)×10%

=1700.78元

因此,甲某按粵府96號文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爲1700.78元/月。

拓展閱讀:職工如何領取基本養老金

1、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三是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2、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爲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繳費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3、應發給基礎養老金的,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按月支付;個人帳戶養老金由個人帳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準根據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帳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1997年統一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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