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廣州單位社保業務辦理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社會保險業務受理部門
市屬以上單位的社會保險業務在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區屬單位、自由職業者的社會保險業務在所屬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以下全部統稱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單位社會保險日常業務的辦理
(一)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或獲准成立後30天內,必須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及申報繳費,
辦理手續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檔案)複印件;
2、《基本存款帳戶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或開戶銀行出具的《覈准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複印件;
4、《地方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5、如有《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併提供;
6、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驗資報告》及複印件;
7、股東身份證複印件,已在廣州市統籌範圍外參保的,請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
8、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
9、填寫《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二份;
10、於辦理後的次月10號前到相對應地稅部門辦理繳款協議。
(二)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辦理
用人單位發生註銷、停業、解散、破產、撤銷或其他情形時,須當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需要攜帶的材料有:
1、《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2、地稅局(或者是國稅局、工商局)出具的註銷受理回執或註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辦理當月的社會保險費銀行託收憑證原件、複印件;
4、如有欠款,需繳清欠款,並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複印件;
5、填寫《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兩份,辦理全部參保人員的減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