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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社保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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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透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爲目的。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城鄉居民社保怎麼辦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城鄉居民社保怎麼辦理

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週歲及以上,60週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週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申報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銀行卡原件及複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複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理程序: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覈。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複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