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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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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7月起調整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

廣東廣州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

從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根據統計局提供的數據,從2013年7月1日起,以2012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社會保險待遇和徵收相關的繳費標準。2012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215元;2012年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313元,我市將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2013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

據市地稅局介紹,從7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1289元調至12645元;下限從2258元調至2529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範圍內,根據本人實際收入狀況和經濟承受能力自行選擇。繳費基數選定後,在同一社保年度內不再變更。

7月1日起調整後: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從14367元調至15939元。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從2873元調至3188元。

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爲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即1550元。

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5313元。

市地稅局提醒用人單位從7月1日起須按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如實申報職工2013社保年度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原則上一年不變。用人單位在2013年7月15日前自行覈定2012年度(1月~12月)本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數,並向本單位職工公示,同時登陸地稅網報系統進行申報。

市地稅局同時提醒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如2013社保年度不重新選擇繳費基數的,徵收系統將於今年7月15日自動將其繳費基數設定爲最低標準(即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如需選擇的,請於今年7月12日前攜帶身份證到市地稅局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繳費基數調整手續。需要了解社保費的相關政策和繳費指引,可致電廣州地稅納稅服務熱線12366-2諮詢。

每年7月份調整繳費基數:

廣州市社保分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

養老保險:繳納單位比例:外資單位20%,省屬單位18%,私企單位12%;個人8%,。

醫療險:單位比例:7%,個人2%。

失業險:單位比例:0.2%,個人0.1%。

工傷:單位比例:0.4%,個人不用繳費。

生育:單位比例0.85%,個人不用繳費用。

重大疾病: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