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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關於深圳單獨生育保險制度焦點問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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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已經實施一年,對誰出錢?誰能享受保障?如何繳費?如何保障等問題,企業和職工都非常關心,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就此解答。

社保局關於深圳單獨生育保險制度焦點問題的解答

深圳單獨生育保險制度新政已實施一年多,深圳市社保局昨日解釋,新政策中,生育醫療費用由社保出,生育津貼也由社保出。在深參加工作的男性職工也能享受生育保險,如果孕媽們懷孕後辭職當全職太太,也可以享受老公的生育保險。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2015年起實施,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深圳正式執行省裏規定,意味着自此深圳正式建立單獨的生育保險制度。

1誰繳費?繳多少?

問:生育保險繳費爲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本人不繳費?

答:是的,職工本人不繳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應繳納的費用。繳費比例爲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

2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

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新增了育齡婦女享受醫療服務、享有產假、領取生育津貼的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包含生育的醫療費用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報銷以一次性定額的標準支付。其中職工享受的生育醫療費用具體包含以下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即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產前檢查的費用,終止妊娠的費用,分娩住院期間的接生費、手續費、住院費、藥費及診治妊娠合併症、併發症的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輸精管結紮或者復通手術、人工流產、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3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職工的生育津貼,再由社保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

對於本市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並且用人單位已按《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向其墊付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可在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如果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用人單位是不是就不能申請生育津貼?當然不是,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用人單位可在爲職工累計繳納生育保險滿12個月並向職工墊付生育津貼後1年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4怎樣使用生育保險?

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在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實行直接刷卡記賬;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職工及職工未就業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職工個人支付,並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次性定額報銷:

(一)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二)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職工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後的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三)失業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四)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五)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的未就業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