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汕頭失業保險注意事項

學問君 人氣:1.14W

導語: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汕頭失業保險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汕頭失業保險注意事項

  汕頭失業保險注意事項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

《通知》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其失業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的職工醫保,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率,原則上按照統籌地區的繳費率確定。繳費基數可參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最低不低於60%。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爲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自參加職工醫保當月起,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延伸閱讀】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爲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TAGS:失業 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