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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慶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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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力社保局發佈消息,從2016年1月1日起,我市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下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了2016重慶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供大家參考!

2016重慶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

  2016重慶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調整辦法嚴格遵照國家要求制定。調整範圍爲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爲:一是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爲基數,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傾斜調整。1953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符合多項傾斜政策的人員可同時享受。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舉例:一位1970年參加工作、2000年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可增加的養老金包括定額調整的60元、掛鉤調整的90元(繳費30年,按照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來算,每個月增加90元)、傾斜調整的30元(符合傾斜調整中關於“2005年底前退休,且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規定,那麼他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部分,每超過一年每月增加3元,每月共計30元),即每月多領養老金60元90元30元=180元。

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即補發今年1至9月增加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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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慶市養老金領取條件

1、參保繳費的青年人員年滿60週歲且繳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的,從年滿60週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參保繳費的中年人員,從年滿60週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對繳費年限規定如下:

(1)中年人員從開展試點之年起參保繳費且未間斷,在本人年滿60週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本人可以選擇一次性補足到15年;對沒有選擇補足到15年的,按個人帳戶實際儲存額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

(2)中年人員在開展試點之年未參保繳費或在開展試點之年參保繳費後有間斷的,在本人年滿60週歲時,不允許一次性補足到15年,只能按個人帳戶實際儲存額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

二、重慶市養老金領取標準調整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目前爲每人每月80元,今後隨經濟發展和物價指數等因素適時調整。

個人帳戶養老金:由本人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含利息)除以139個月。

三、重慶市退休人員死亡待遇調整

領保人員死亡後,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其親屬或利益相關人應在30日內將有效死亡證明提交給參保地社會保障服務所,並按規定領取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準爲死亡時本人上月養老待遇乘以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