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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標準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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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參加社保能夠得到社會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常州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標準與期限,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常州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標準與期限

常州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標準與期限:

根據當年市人社局公佈的月最低繳費基數執行,按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合計單位繳費比例計算,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其中,招用初次認定的“4555”人員就業,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

拓展:

服務對象

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關係轉出的參保人員(以下簡稱轉移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在常州市市本級參加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已暫停參保且所轉險種不存在欠費。

申報材料

(一)視窗申辦。

1、轉移人、代辦人身份證;

2、1992-1995年期間有養老保險實際繳費的需提供《養老保險手冊》。

(二)網上申辦。

轉移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