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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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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7月1日起,達川區失業保險金由原每月每人798元調整爲875元,人均每月提高77元。”隨着達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爲切實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儘快實現再就業,按照《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達川區就業局從今年7月1日起對全區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按照達州市政府確定的'月最低工資1250元的70%執行,失業保險金由原每月每人798元調整爲875元,人均每月提高77元;其它失業保險待遇和支付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也按規定作相應調整。

失業保險金新標準

據瞭解,失業保險是國家透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而失去工資收入的勞動者,提供一定時期的物質幫助及再就業服務的制度。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都必須參加失業保險,並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和已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30日內,可持單位爲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本人身份證及複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據統計,該區今年1至7月累計發放失業保險金577人次,發放金額45.92萬元;本次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共涉及到7月份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89人,佔失業保險金在領人數的77%。涉及調整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從8月份起將按新標準發放,7月份在領人員的調整補發金額也將隨8月份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