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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養老保險異地辦理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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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羣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蘇州養老保險異地辦理轉移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蘇州養老保險異地辦理轉移

一、範圍對象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跨統籌區流動人員

二、申請渠道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參保繳費後,可透過以下渠道申請轉移接續企業養老保險關係:

1、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

2、登入“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或下載“掌上12333”手機APP,經實名認證後在線申請;

3、透過“支付寶”APP、“雲閃付"APP、“我的社保卡”微信公衆號等已接入“電子社保卡”功能的手機APP、小程序、公衆號,申領電子社保卡後在線申請;

4、申請從外地轉入蘇州市區的,可關注“蘇州社保”微信公衆號,在“微業務”欄目在線申請。

三、有關規定

1、參保人員在市區社會保險聯網區域(市區統籌範圍、吳中區、相城區)內流動的,無需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在江蘇省內跨統籌區流動的,不必即時辦理省內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帳戶封存,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歸集至待遇領取地。

2、參保人員跨省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由轉出、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資金轉移手續,轉移資金按下列方法計算:(1)個人帳戶儲存額: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本息;(2)統籌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爲基數,按12%的比例計算。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由原參保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聯繫辦理。全部手續應於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接續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將辦結情況告知參保人員。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爲參保人員記載轉入繳費資訊、個人帳戶,接續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在原參保地的企業養老保險關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