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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業工傷保險:依據工傷事故多少決定繳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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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近期南京企業工傷保險費率有所浮動,今天我們就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南京企業工傷保險:依據工傷事故多少決定繳納標準

  南京企業工傷保險:依據工傷事故多少決定繳納標準

今年7月1日起,南京市企業爲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率,將根據相對時間周期內其職工的工傷情況進行浮動。費率浮動希望幫助企業促進工傷預防,運用費率槓桿有效降低工傷事故發生率。如該企業因工死亡人數大於等於10人的;工傷保險支繳率大於300%的,其費率可上浮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150%。而工傷保險支繳率爲0%的,費率將會下浮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50%。

南京市人社局和財政局聯合發佈的《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的初次繳費費率,按本行業基準費率繳納,之後按每滿兩個自然年度爲一個週期覈定一次浮動費率。政策實施後,因工傷亡人數大於等於10人或工傷保險支繳率大於300%的,費率可上浮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150%。工傷保險支繳率大於20%小於等於150%的,費率不浮動。工傷保險支繳率大於0小於等於20%的,費率下浮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80%。而工傷保險支繳率爲0%的,費率將會下浮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50%。

免於考覈的`項目按《關於做好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實施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148號)的規定執行。

企業的支繳率計算公式爲:工傷保險支繳率=(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金額-免於考覈金額)÷繳費金額×100%)。另外,用人單位如有對欠繳工傷保險費、騙取工傷保險待遇以及少報、漏報、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總數的情形,工傷保險費率不得下浮。

據市工傷保險中心測算,實施浮動費率後,南京市工傷保險總體費率水平將降低,每年可爲參保企業減少繳費負擔約1.45億元,全市約80%的參保企業將因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