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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招聘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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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招聘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華】招聘合同四篇

招聘合同 篇1

甲方(僱主):______________

乙方(僱員):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

一、服務內容

1、看護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務(室內保潔)。

二、服務時間

1、每天_______時_______分至_______時_______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_______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爲1000元/月,甲方於每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協議;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爲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小孩;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爲,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協議,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聘合同 篇2

甲方:南和縣第一中學

乙方:

爲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方審查,同意招聘乙方到甲方處從事代課教師工作。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可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自己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可以對乙方的相關證件(身份證、學生證)進行復印,對乙方的學歷情況予以覈實。

3、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關的教學設施、培訓機會,並應協助乙方完成預先的教學任務工作。

4、對滿工作量(12節課)的教師,每月發放工資1500元,結構工資、班主任費、效益獎和本校在編教師相同待遇。

5、甲方應在第三個月5日前,爲乙方第一個月工資,一次類推。

6、如縣政府招聘教師,在符合縣政府招聘的條件下,甲方結合教育主管部門,優先安排乙方入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自己的學歷資訊和相關身份證明。

2、乙方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法》等國家法律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按照合同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定的教學任務對學生進行授課,不得隨意更改教學大綱,不得對學生宣講任何不法的或者不健康的言論。

4、乙方應協助甲方對學生上課期間的秩序予以維持,對學生的人身安全進行保護。

5、乙方如想離崗,需在期末結束前向甲方提出要求。學期中非南和縣政府統一招聘乙方不得無故離職和擅自辭職,違反本約定條款乙方應向支甲方違約金人民幣1500元。

第四條:其他相關問題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招聘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1日止(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爲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招聘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招聘業務,雙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誠意”爲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在雙方協議期限內,由乙方爲甲方提供人員代理招聘服務。

2.代理招聘服務費爲300元/人,支付方式爲工作時間每滿一個月支付100元/人,直至滿三個月後支付完畢。以30日爲月週期,不足25日無須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按實際崗位需求完整,並承諾工作內容、時間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社會公德。因乙方係爲甲方提供招聘代理服務,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如實提供應聘者資料,乙方對應聘者資料負有審查責任。因乙方爲應聘者提供職介服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的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

4.甲方可與乙方商議每次代理的服務範圍。甲方未與乙方商議的,即視作默認爲委託乙方負責對應聘資料進行初步篩選。

5.甲乙雙方在代理招聘期間應保持密切聯繫,甲方在委託代理招聘期間可向乙方瞭解應聘進展,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過程中,有義務向甲方反饋招聘進展的情況,並提出調整應聘條件,崗位待遇等建議。

6.乙方可根據甲方商定的時間,地點,安排甲方與經乙方初步篩選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甲方根據面試情況確定意向錄用人員。

7.甲方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錄用的決定,並反饋給乙方,否則視作推薦成功。

8.甲方在錄用人員後,應依法與所錄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用工登記手續,繳納工傷保險、支付勞動報酬。對甲方拒絕或拖延與所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支付工資等的,一經查實,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髮布招聘崗位。對情節嚴重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本協議。

9.甲方在錄用人員後,應向乙方反饋錄用人員的工作情況,以便乙方工作人員及時做好資訊處理和回訪工作。

10.乙方所進行的代理招聘地點範圍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區(五區範圍)

11.對於因甲方崗位待遇前後不符,虛報工資等不誠信行爲而造成求職者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2.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6月13日20xx至12年月31日。

1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經辦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