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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代理招聘協議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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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招聘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代理招聘協議書四篇

代理招聘協議書 篇1

協議編號:

協議簽定地: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開戶行:

戶名: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並簽訂以下條款:

1.服務在協議簽訂後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後5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後反饋給乙方爲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並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於求全等)和擴大搜尋範圍,以便於乙方儘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

2.職位描述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範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含職位名稱、組織結構、薪金範圍、特別需求等),各項要求應儘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託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範圍。

4.服務費爲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即人民幣)的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資訊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後,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爲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年薪低於十萬元人民幣的以十萬計算。(注:“稅前年薪”是指13個月的稅前月薪總額)

5.甲方通知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後五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後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五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後五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實際委託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資訊收集、人才面試等。

7.乙方開戶行開戶行:戶名:銀行帳號:

8.其它費用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透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保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涉。

9.2.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對於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其他客戶推薦。

11.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資訊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並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資訊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爲“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3)對於乙方每次推薦的簡歷,如甲方自己有此簡歷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爲乙方推薦人選;乙方的顧問將全權負責與候選人的聯繫,安排面試等事宜。在乙方授權之前,甲方不得與候選人直接聯繫。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透過乙方進行。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爲儘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透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後方可進行。

14.協議期限及更新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爲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本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壹年,直至任何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並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終止。

15.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協議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協議約定的服務費用。

3)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0條“服務限制”,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該職位已付部分費用。

4)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繫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招聘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聘人才,就有關事宜訂立合同,目的在於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獵頭委託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獵聘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等職位。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簡介並填寫《企業委託書》;

二、人選確定

乙方應詳細瞭解委託招聘職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資料,並在此基礎上,對人選進行綜合考評和查證,並自接受甲方委託生效之日起四至五個工作周內提供候選人詳細個人資料給甲方,待甲方確認其符合招聘職位條件後,甲乙雙方共商面試的時間及地點。

三、面試

1.甲方對候選人面試後,應在五日內通知乙方面試結果,以便於乙方向面試人員通知有關情況並開展下一步的工作。如面試不能選出合格錄用者,則乙方繼續提供候選人。

2.參加面試人選如果在外地,來回交通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或協商解決。

四、聘用

1.若甲方經過面試及評審等工作後,錄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選,應及時通知乙方並由乙方協助辦理相關事宜、簽署表示錄用的相關檔案或證明。

2.甲方不得私下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聯繫或達成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爲,否則視爲違約。

五、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次職位的委託參考年薪爲____________元。委託推薦服務費視該類人才在市場上的稀缺程度確定爲該職位年薪的______%(範圍:15%-30%),合計服務費用不少於人民幣______元整。招聘完成後的結算按照該職位實際到崗簽訂聘用合同的年薪爲基數計算。

2.年薪的計算標準

A.(月薪+固定獎金+補助+績效獎金)×12(月)=年薪;

B.如有股權、期權等,單位與獵頭公司雙方協商大概年薪金額;

3.獵頭佣金的計算標準

單位與獵頭公司先覈算出大概年薪,然後按照簽訂的佣金比例計算(並且佣金的計算以企業錄用人才實際年薪爲最終標準)。

4.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預付獵頭總服務費的25%即人民幣 ______元整作爲尋訪定金。被聘人員上崗後一週內(不論甲方是否與被聘人簽訂聘用合同、協議),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崗位人員的剩餘服務費,如延期支付,每天將按照合同總額的`______‰交付納滯金。

六、權利與責任

1.乙方保證其獵頭服務的合法性(許可證號:____________號),並保證向甲方推薦的人才聘用之合法性(處理好合同違約、保密期限、知識產權等可能的侵權行爲)。

2. 因乙方未在約定的期限內推薦符合甲方職位描述的人選供甲方面試,甲方提出退款,乙方將返還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3.由於甲方中途改變招聘意向或拖延到崗時間等原因致使符合甲方要求的面試合格人選未被聘用,並向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則乙方不再退還已支付的費用。

4.乙方推薦的合適人選因爲待遇等非候選人因素導致不能被甲方聘用或接受,甲方認爲無須再繼續推薦,要求解除協議,乙方將不予退還已經支付的推薦預付費。

5.乙方在其服務期內有責任爲甲方保守有關企業商業祕密。

6.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儲備人才爲名,而達到竊取人才知識的目的;

7.甲方不得利用候選人竊取其原工作單位之商業祕密,一切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及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被聘用人在三個月保用期內因正常理由(工作能力、職業操守等)被甲方辭退或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要求免費替換。如乙方在一個月內不能提供滿意的替換,乙方將退還甲方相應的服務費用,退還額度按照已任職天數爲基數:______天之內退還總費用的______%;31-90天退還總費用的30%。 除非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尋訪。

9.如因甲方公司工作調整等原因不再需要該崗位而將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調整,不管該人才是否過保用期乙方將視同推薦成功。

10.保用期內,因甲方更改被推薦聘人的待遇和職位,導致被推薦人離職,乙方將視同推薦成功。

11.甲方不得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或其背景資料提供給他方,否則視爲違約。若甲方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安排在甲方的其它崗位,甲乙方權利義務仍按照本協議精神執行。

12.乙方推薦給甲方的人才因故未被聘用,甲方在一年之內不得錄用(含兼職或任何形式的工作界入),否則將視同乙方推薦成功,甲方默認參考本協議支付獵頭推薦費用。

13.甲乙雙方合作後,乙方不得將甲方公司的人員作爲獵取對象。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之條款,如有違約行爲,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按照《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 。

2.甲乙雙方如在合同簽訂後及合同履行前因自身原因取消服務,須支付合同本金額的10% 作爲違約金。

八、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爲壹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尋獵時間爲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協議簽訂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代理招聘協議書 篇3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機構: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招聘的暑假實習學生。

爲滿足甲方聯繫的企業的用工需求,同時也爲丙方提供實習和勤工儉學機會,經乙方申請,由甲方組織丙方於暑假期間赴甲方的企業實習。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組織丙方暑假實習的相關事宜,經友好溝通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一)乙方提供的學生(丙方),XX年暑假到甲方單位實習,在此期間,乙方將丙方轉交給甲方管理並全權負責丙方實習期間的安全。工作調配及薪資等一切相關事項。

(二)甲方保證丙方在實習期間綜合薪資不低於1200元/月,並按時如數發放其薪資。

(三)甲方保證用工單位提供的工作、住宿環境無粉塵、無有毒有害氣體,工作崗位無危險性。

(四)丙方上崗前,甲方應對乙方所派遣的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在此期間因設備事故出現的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五)丙方上崗後,乙方負責安任命一個臨時管理人員作爲丙方和甲方的聯絡人員,爲丙方提供跟蹤服務,幫助甲方和丙方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出現的矛盾(臨時管理人員也可有甲方任命).

(六)丙方在實習期間發生因工誤傷、勞資糾紛或非工傷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甲方負責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協助丙方妥善處理相關問題。

二、乙方提供給甲方實習的丙方學生人數、條件及責任

(一)乙方僅爲甲方代理招聘,計劃提供給甲方的學生(丙方)總人數爲 人,其中男生不多於 人,女生不少於 人 。

(二)乙方所提供的丙方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18週歲,持真實有效身份證正本。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無色盲色弱,無乙肝、肺結核等任何傳染性疾病以及心臟病、癲癇等其他足以影響甲方企業生產和其他員工健康的疾病。

3、必須服從甲方企業的安排和管理,遵循廠規廠紀和作息時間。

(三)乙方責任

1、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企業招聘條件做好招聘宣傳、組織工作;

2、負責根據甲方提供用工資訊,優先組織學生滿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承諾輸送丙方學生到企業的時間如有變化,必須提前通知甲方作出合理安排;

4、在合作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企業的商業機密,不得將商業資訊透露給他人;

5、乙方應確保所提供的丙方學生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6、乙方協助甲方派專人護送丙方學生到達用工單位,並安排好丙方學生的住宿。

7、在丙方實習期間,自乙方將丙方轉交給甲方之日起至實習期完丙方順利返校,此期間由甲方管理丙方並全權負責將其組織安排至一定的崗位進行實習,包括丙方的住宿、工作安排、及安全。

三、如本協議與政策、法規有牴觸時,應無條件以有關政策、法規作調整。出現爭議的應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乙方代表與甲方簽定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代理人簽字(章) :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招聘協議書 篇4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聘人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代理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在 區域內,全權負責按甲方要求的 人員,共 名的招聘工作。

二、雙方遞交資質資料:

1、雙方簽約時互相遞交公司簡介、招聘簡章、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地國稅務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資料複印件。

2、甲方向乙方出具委託代理招聘委託書。

三、招聘期限及所聘人員要求:

1、招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招聘人員要求:職位、性別、年齡、專業、身高、待遇、崗位描述等要求。(詳見招聘簡章)

四、招聘服務費用及預付定金:

雙方約定代理招聘服務費爲:每人次 元。共 人 計 元。在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定金 元給乙方。

五、招聘費用支付方式:

1、按實際錄用人數一次性結算支付給乙方。(扣除預付定金)

2、錄用人員車費由 承擔。

3、雙方面試和護送人員的差旅費用各自自行承擔。

六、人員面試和錄用變動處理方式:

1、由 方進行了面試,面試合格後,由 負責接送人員到甲方公司。

2、乙方代聘人員在甲方公司就業未滿一個月正常離職或辭職的差額人數由乙方在約定時間內給予補聘。非正常離職或辭職由甲方自行負責。

七、甲方權力義務:

1、甲方隨時向乙方提供受聘人員就業花名冊及人員變動情況說明,並出示經本人簽字和甲方領導簽字的離職或辭職證明材料。

2、甲方在錄用時,應與受聘人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3、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招聘簡章所承諾的相關事項合法用工,若違規操作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收取受聘人員任何費用。

八、乙方權力和義務:

1、在收到甲方預付定金後,及時開展招聘工作,並嚴格按照國家法規和甲方招聘簡章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招聘、篩選、初試工作。

2、乙方在招聘過程中遇到與本協議或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沒有涉及的事宜,應及時與甲方協調處理。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移作它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生效日期: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和乙方收到定金時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電 話: 開戶行:

傳 真: 帳 號:

傳 真: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