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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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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公司的薪資一般都是底薪加提成,那麼怎樣恰當地制定出薪酬管理制度呢?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擔保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參考!

擔保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則

第一條 本公司業務提成獎勵制度的建設是建立在員工的工作目標和企業發展目標緊密聯繫的基礎上的,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則制定。

第二條 目標:不斷對員工進行激勵和指導,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公平合理的評價公司員工的價值分配。加強部門之間,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之間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樹立良好的團隊意識,建立優秀的企業文化氛圍,最終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第三條

 第二章 薪資結構

第四條 公司正式員工的薪資構成方式爲:基本工資+業務提成+年終獎金+超額

獎金

其中: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績效考覈獎金。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第五條

第六條 薪資結構表: 說明:

1、業務部門的業績提成,按公司制定的提成標準執行,相關部門按內定執行.

2、績效獎每月按績效考評的百分比計算,績效考覈滿分100分;

3、連續三月業務都不達標的項目人員,公司保留降職、開除的權利;

4、工齡工資每年按30元遞增,新入職當年不享受,入職滿一年後開始覈算;

5、勞保每月定額50元,以發放實物爲準;

6、所有崗位均設有年終獎金,年底根據業務完成量及效益由股東會批准核發。

第七條

第八條 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年底雙薪+計發業務提成

(轉正員工享有年底雙薪,根據員工實際工作月數核發)

第九條 超額獎金:完成年度計劃業務指標以外的超額完成部分,根據年底業績

統計情況及公司業務發展情況,由總經理領導綜合行政部提案,報股東會,經董事長簽字後方可發放。

 第三章 績效考覈

第十條 考覈內容

考覈內容分爲業績考覈和管理考覈(含業務技能考覈)兩大類:

業績指標考覈:根據業務部與項目部人員簽訂的《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的完成情況爲準,每季度籤一次,分月考覈,季度考覈分值計算三個月平均值。《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由被考覈人按崗位層級簽訂後交人事行政部門存檔。《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一式兩份,被考覈人一份,綜合行政部存檔一份。財務部另複印備案一份。

日常管理考覈:主要是考覈員工在能力素質、制度遵守、敬業與奉獻、工作效率、協作配合、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以行政規章、獎懲條例、考勤記錄等爲考覈依據;綜合行政部根據被考覈人的崗位職責確定其考覈內容。

注:以上兩項考覈將融入到《月績效考覈表》中一併考覈,季度末在統計做一次業績完成情況考覈,以方便員工提成金額的核算。

第九條 考覈對象

管理指標考覈:針對公司全體員工。

業績考覈:融資擔保部門等能直接創收的員工及主管領導,以及與業績掛鉤的管理部門及部分管理人員。

第十條 考覈方式

1、管理考覈:

採取百分制分數扣罰形式。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按層級進行考覈。實行月度考覈制。

扣罰由公司根據崗位職責的不同,有針對性的根據崗位的基本工作要求列出部分扣罰內容,形成正常的管理職能,實行月度考覈制。考覈分數與每月度績效獎金掛鉤。綜合行政部每月1日以前將上月《績效考覈表》按部門分發給被考覈人的部門負責人進行考覈,部門負責人打分完畢交分管領導考覈。分管領導最遲於當月5日前交綜合行政部複覈並彙總後提交總經理和董事長考覈。綜合行政部彙總考覈表後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後開始覈算上月工資,並登記考覈分數抄送財務部門記發獎金。考覈表由綜合行政部門存檔並作爲年終考覈的部分依據。

2、業績考覈:

總經理負責根據公司年度任務計劃安排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部門人員簽署《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原則上《季度指標達成責任書》爲公司季度、年度員工個人業績考覈指標標準。因特殊情況業績指標須進行變更的,必須由總經理和董事長進行審批。每年1月1 5日前,綜合行政部負責將本年度業務人員每季度的業績考覈結果抄送財務部門。綜合行政部門、財務部門按照上一年度業績指標考覈情況定下年終獎金及人員名單。

第十一條 業績考覈標準:

(一)業務部人員考覈

1、業績指標確定標準:

根據公司的業務發展情況,由總經理聯合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商議後,報董事長確定當年的業績考覈指標,並分解到每個季度;

2、業務人員由業務主管確定年度、季度業務任務,根據業務量提成獎勵,沒有實現業務收入的,領取基本工資。

(二)風控部人員考覈:

1、公司擔保業務的年度不良率控制在3%以內;

2、年損失率控制在0.8%以內。

其中兩項中的一項未完成的,扣發年終獎金,停發該項目的提成獎勵,已發放的項目的提成獎金予以追回。

第十二條 申訴

1、考覈結束後,被考覈人有權瞭解自己的考覈結果,考覈人有向被考覈人反饋和解釋的職責。

2、被考覈人如對考覈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透過與考覈人溝通方式解決。溝通無法解決時,員工有權在瞭解考覈結果後5個工作日內向級考覈人上一主管或綜合行政部總監提出申訴。申訴時需提交《績效考覈申訴說明書》及相關說明材料。

3、主管領導或綜合行政部在接到《績效考覈申訴說明書》後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人做出書面答覆並將最終處理意見報公司備案。

4、若員工的申訴成立,應改正申訴者的`績效考覈結果。

5、各級主管領導對申訴人應持積極心態,不得對下級申訴隨意阻撓或打擊報復。

第四章

第九條 計提基礎

1、擔保費

2、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條 計提比例

(一)保費收入計提比例

按照保費收入的10%計提提成獎勵。具體分配如下表:

業績提成

(二)其他收入

轉正員工(且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以自有資金投入公司“員工發展基金資金池”的回報收入。

附:員工按級別及投放金額劃分月利率表:

備註:1、上表所列發展基金收入按月領取,每月初由財務部覈算後10日同工資

一同發放上月收益;

2、每月按實際天數計算,不足一月的按實際投放天數計算。

3、此基金隨時可以投放,投放時簽署自願投放確認書由公司存檔,若有

需求隨時可以提取,每年提取次數不可超過2次以上。

第一十一條 分配方法

(一)業務部門內部的額外分配

1、業務部門獨立營銷的項目,分三種情況:(1)、部門經理營銷,部門經理獨立完成的,部門經理原則上提成70%(含)以上,視項目經理的配合程度,給予項目經理提成總額的10%-30%的提成;(2)、部門經理營銷的項目,交由項目經理操作,項目經理應占提成額的50%(含)以上,部門經理佔50%(含)以下;(3)、項目經理獨立開拓的項目,並且在部門經理的指導下完成的,項目經理應占提成額的70%(含)以上,部門經理佔(30%)以下(原則上項目經理營銷的業務應由項目經理自身完成);(4)、公司高管營銷,並交由部門經理安排操作的項目,按提成分配方案的常規比例覈算,即部門經理(A角)60%,項目經理(B角)40%。

2、提成時間安排

(1)常規擔保項目:在確認收取費用並完成項目反擔保措施,且及時進行項目資料歸檔的,可發放應提成獎勵額的60%,另外20%在年底時與年終獎金一同發放,剩餘20%風險解除後發放。

(2)中間業務項目:即中介收入、財務諮詢收入、服務收入等一次性收益的項目,均按收入的10%進行一次性提成,具體分配方案由業務部制定方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後發放,原則上按照參與人員6:4發放。

(3)業務提成每季度發放一次。季度結束後的第一個月10日之前各部門統計、覈算結束,15日之前審批結束後由財務部統一發放。

(二)風控部門

在確認保費已收取並已落實反擔保措施,且項目已歸檔的,先發放50%的首次計提額,另外的50%在項目風險解除後發放。

(三)其他人員的分配

非業務、風控部門以下人員的獎勵由獎勵基金中支出,根據業務收益情況按季發放,年終獎勵具體由綜合行政部提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第一十二條 其他規定

1、離職人員(包括辭職和辭退)未提成部分的計算和發放:

(1)離職後一個月內項目仍未歸檔的,不計提成;

(2)離職前項目已歸檔,或離職後一個月內完成歸檔,提成未領取的,按首期發放比例在離職後的一個月內或歸檔完成後的一個月內發放。其餘提成由公司指定接管項目人員享有;

(3)離職前項目已歸檔,已領取首期提成,但項目尚未解保的,後期提成不再發放,改由公司指定接管項目人員享有;

(4)如因重大過錯並造成公司損失離職的,所有未領取提成不再發放;

(5)離職前項目已解保但提成未領取的,除因第(4)條規定離職的,可發放剩餘提成。

2、業績指標統計:

(1)每季度結束後第一個月8日前由業務部將各部員工上季度業績完成情況以及發生代償的情況,填制業績統計表報送財務部。

(2)財務部當月8日前確認完畢並送交總經辦、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3)財務部彙總並以此爲據計算員工業務提成,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簽字後於當月1 5日作爲發放的依據。

(4)各部門須指定專人負責業績指標統計工作,如有延誤,影響提成發放的,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補 貼

第一十五條 《項目人員電話補貼標準》,該標準主要項目部實施,標準如下:

第六章 股權激勵

第一十六條 根據公司發展情況,針對核心管理層,適時實施股權或者期權激勵機制,管理層與公司簽訂協議,明確行權的條件。實施細則另行擬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一十七條 本制度的修改、實施、廢止均由綜合行政部報總經理、董事長批准; 第一十八條 本制度如與其他考覈制度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爲準。

第一十九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201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