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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領導力與領導能力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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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研究文獻中,領導力和領導能力兩者是沒有嚴格區分的,很多研究者將領導能力直接等同爲領導力。這種將領導力直接或間接等同於領導能力的看法,實質是從領導主體的角度研究領導實踐所得出的領導主體在領導活動中所展示的能力,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淺談領導力與領導能力的區別

領導能力的實質是領導主體所具備的適應領導活動的知識、技術、性格、品質等因素形成的個體“資源”,是領導主體在領導實踐中可以發揮和運用的個體資源。

這種將領導主體在領導實踐中所具備或者運用的能力等同於領導力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是傳統“領導文化”中“官本位”思想影響深遠,無形中受到專制主義、等級制度、傳統領導職能歸屬(領導是“官事”)等影響。

其次是傳統哲學中“矛盾二分”思想的影響。在傳統哲學中將矛盾對立問題分爲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等,並將矛盾的解決重心偏向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在領導力研究中,學者自然將領導主體歸爲主要矛盾或者矛盾主要一方,認爲領導主體纔是領導實踐的決定性力量。最後是現實科層制或者官僚制的影響。

在現實的領導活動中,絕大多數沿用了科層制、官僚制等體制,在社會實踐活動中,“首長”具有決定組織的絕對權力,其餘成員處於跟隨、服從地位。這三個方面的原因決定了相當一部分學者在研究領導力時只關注領導主體的能力,從而忽視了領導主客體之間朝向組織未來目的的“合力”。

領導實踐是一種目的性、意識性很強的社會活動,目的是凝聚組織成員和力量,使組織整體向未來美好願景前進,領導主體要對領導客體施加“影響”,使客體朝向目標前進,同時領導客體也對領導主體所描繪的美好願景和實施步伐等有獨立的認知,從而對領導主體的“影響”產生“接受”或者“抵制”力。

領導能力和領導力之間的區別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質不同。領導能力是領導主體所具備的個人能力,是在領導活動中,領導主體所運用、發揮的自有“資源”,是領導主體運用於領導實踐活動中的思維能力、決策能力、協調能力等的綜合。領導力是領導實踐中主客體之間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綜合,是領導主體對客體施加影響,客體接受主體影響後形成的.朝向組織願景、目的的合力,是主客體之間的關係力的綜合。

其次,量不同。領導能力的量主要由領導主體自身因素決定,是領導主體自身所掌握的知識、技能以及實踐經驗積累和個體性格等因素共同形成的實施領導活動能力,其強弱主要集中表現在領導主體一方。領導力是領導主客體之間的“合力”。

其量的大小不僅由領導主體對領導客體所實際施加的影響力的大小所決定,更受到領導客體的接受度、認可度的影響。如果領導客體在接受度上爲“零”(漠不關心)或者爲“負”(徹底抵制),這樣在領導主客體之間朝向組織願景的“合力”(即領導力)將嚴重低下。領導力的大小不是領導主體施加影響的大小的量化,而是主客體之間合力的量化。

再次,歸屬不同。領導能力是領導主體自身所具備的驅動領導實踐的各種能力的綜合,歸屬領導主體一方,與領導客體關係鬆散,一個領導能力很強的領導主體可以在不同的組織中面對不同的對象展示出自己的能力就是佐證。

領導力是領導主體對客體施加影響和領導客體對領導主體的影響的接受度兩者的合力,其要素主要由主體的影響力和客體的接受度兩者共同決定。不僅和領導主體個體發出影響的大小有關,而且和領導客體即領導對象的反作用(接受度)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