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司批准 (以下簡稱乙方)到 進行 培訓,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如下條款: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培訓時暫時支付培訓費用,甲方待乙方培訓結束取得相應的證件後對乙方的培訓費用進行報銷;
2、按照相關規定爲乙方提供食、宿、行費用的報銷;
3、保證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因自身的原因而終止學習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已經支付的費用;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賠償比例支付培訓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努力學習並取得良好的學習成績,如期返回;
2、自培訓結束之日起,乙方應爲甲方服務滿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
三、 服務期限及補償費用:
1、培訓時間不足3個月的按照3個月進行處理;
2、脫產培訓3個月以上、不足6個月的,服務期爲1年;
3、脫產培訓6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務期爲2年;
4、脫產培訓1年以上、不足2年的,服務期爲3年;
5、脫產培訓2年以上的,服務期爲5年;
6、多次培訓的,分別計算後總加;
7、補償費用計算公式:培訓總計費用*(100%―已經服務年限(月)/規定服務年限(月))
四、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應培訓而發生的食、宿及差旅費用;
五、 乙方自培訓結束以後回公司上班的第一天爲培訓的截止日期;
六、 公司向用人單位支付教育補償金或培訓費後聘用的員工也同樣適合本合同,被聘方爲乙方。對這類人員甲方不在支付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
七、 乙方在培訓截止以後,應將獲得的學歷證、資格證交由甲方暫時儲存,乙方爲甲方服務滿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後,甲方將證件歸還乙方;
八、 如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同樣不補償任何培訓費用;
九、 此次培訓費用總計: 。
十、 本次培訓的截止日期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