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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哪些求職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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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畢業生提供短租服務的“求職公寓”在北京悄然興起。記者探訪多處“求職公寓”發現,這些藏身居民樓內的公寓其實爲變相羣租房,多提供上下鋪的一個牀位,可日租或月租,日租金從20元到60元不等。“求職公寓”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其短租業務是否合法?該如何爲求職期的畢業生解決租房難題?北京有哪些求職公寓?一起來看看現狀。

北京有哪些求職公寓

調 查

“求職公寓”隱身民居 一套房擺滿20張上下鋪

在各租房網站,可找到大量“求職公寓”資訊,其中一處最低價出租男生牀位的四室一廳“求職公寓”,牀位400元/月。該公寓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五道口東昇園公寓11號樓,圖片顯示公寓內溫馨、整潔,並特別指出是禁菸宿舍、室友關係和睦。記者聯繫到經紀人“喬老師”,前往公寓看房。

“這全部住滿可以住40人,現在還剩一上一下兩個牀位。”進入該公寓,門口便橫着一張牀,光着膀子的“喬老師”正與一名租客坐在牀上玩牌。客廳內燈光昏暗,除了一條過道,擺着近十張上下鋪鐵牀,四個臥室內及廚房也均擺滿了上下鋪。幾個男生光膀子坐在涼蓆上玩電腦,電腦屏幕比燈光還亮,插線板、電源線雜亂地掛在牀架上。兩個衛生間裏,溼漉漉地面擺着幾盆待洗的衣服。

綜合衆多短租廣告發現,大部分“求職公寓”位於普通民居內。在傳媒大學地鐵站旁的珠江綠洲小區,則有衆多應屆畢業生租住在地下室內。每間房面積僅幾平米,但相較於狹窄,潮溼是租客們最煩惱的問題。

租房無合同 僅一張手寫收據

在崇文門新景家園,一處“求職公寓”爲一套60平米左右的一室一廳,共放置5套上下鋪牀,僅客廳就有6個牀位。“租這個牀位要籤合同嗎?”面對疑問,房東顯得十分輕鬆,“不用,交了錢給你個收據。”房東指的是一張手寫憑據,內容不涉及任何人身及個人財產安全等雙方責任、權益。

“不籤合同,丟了東西誰負責?”對此問題,房東不屑一顧。“這兒本來就人來人往,流動性大,貴重物品要自己看好,丟了沒人能說得清。”房東指着牆角一排鐵皮儲物櫃說,住戶每人領一把鑰匙,將貴重物品放置其中,房東手中則掌握着所有櫃子的備用鑰匙。房間內放置了至少十多個插線板,每個插線板密密麻麻插着房客的`電腦、手機、移動電源等各類設備。

雙井百環家園一處“求職公寓”內,由於廚房也被牀位所佔,不能做飯,一些租客在自己的牀邊偷偷準備了電磁爐、電熱水壺、酒精燈等物品。“趁房東不在可以煮個泡麪,這也是生活必需,沒辦法。”一位住客無奈地說。

“經紀人”薄利多租獲取暴利

記者留意到,“求職公寓”的月租金多爲數百元,日租金則僅數十元,其中日租金30元的牀位最爲普遍。據房客介紹,這些“求職公寓”的所謂“房東”其實多爲“二房東”,幾千元租下整套房後,買上十餘張上下鋪牀擺進房內,再將牀位逐個租給租戶。

男生公寓經紀人“喬老師”介紹,每個牀位月租金400元,加水電費50元,上網免費,每人合計450元,牀位日租則固定30元每天,其他費用均免。按40個牀位計算,暑期旺季,“喬老師”每月從這一套公寓收到的租金可接近2萬元。按該地段租房價格,這一套公寓“喬老師”每月獲利過萬。珠江綠洲小區的地下室,單間月租金約600元,但日租價格爲40元/天,且不單獨提供空調、風扇等服務。

官 方

羣租房只能見一處查一處

“沒有賓館經營執照,這些日租房肯定是非法的。”朝陽區三間房街道辦事處綜治辦工作人員表示,這些日租房沒有旅館經營執照,只能將其當作羣租房問題反映給各轄區居委會來處理。目前公安系統正在對小區羣租房進行綜合治理,但工作存在難度。

去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公佈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首次規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不能挨家挨戶敲門去查,只能有人投訴或者得到線索才能出動檢查。”工作人員表示,由於羣租房覆蓋面大、流動性強,對“二房東”也缺乏配套懲處措施,因此治理仍停留在見一處取締一處的階段。

學 生

求職無處落腳 畢業生能否晚些離校

中國傳媒大學應屆畢業生小高介紹,7月初,爲方便找工作,他住進一間求職公寓。“畢業離校的時候我還沒找到工作,住這兒一個月600元,能省點錢。”他介紹,身邊還有一些找到工作但沒有租到合適房子的同學,無處落腳只能寄居在親戚家,或擠在學弟學妹宿舍,要不就找價格低廉的日租房。

“這段時間畢業生多,房價都漲了,到8月底之後就能降一點兒,先在日租房過渡一下,等過了暑假高峯期再找長期的房子。”北京郵電大學應屆畢業生劉同學說。部分受訪學生提出,日租房雖然廉價畢竟不太安全,因此希望由政府部門主導建設“求職公寓”,或爲應屆大學生租房提供部分補貼。

律 師

“房東”須爲房客安全擔保

律師於德華介紹,經營旅館有非常嚴格的准入機制,包括工商、消防、衛生等多部門的行政許可。這些日租房基本沒有賓館執照,但其實性質類似旅館的經營模式。他表示,不論籤不簽訂正規的租房合同,租戶只要住進房間,就與房東或經紀人形成可以取證的合同關係,對租客的人身、財產有安全擔保義務。

租客在“求職公寓”內遭遇人身、財產損害,除房東或經紀人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受害人還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提起行政訴訟。“不正規租房也是民不舉、官不究的現狀,但出了問題,管理部門也應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