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懷寧里仁廉租房怎麼租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申請條件
根據《懷寧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納入我縣住房保障範圍,給予配租公租房或廉租房:
1、具有本縣城鎮戶籍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於上年度本縣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在本縣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滿足上述條件可申請廉租房。
2、新就業無房人員。持有大中專院校、職校畢業證書,自畢業時起未滿10年;在本縣簽訂1年以上勞動就業合同,並在本縣繳納社會保險;本人及父母在其單位所在地無住房,滿足上述條件可申請公租房。
3、進城務工人員。在本縣簽訂勞動合同且就業1年以上,並在本縣繳納社會保險;本人及父母在縣城城區或有保障性住房房源的鄉鎮駐地無住房,滿足上述條件可申請公租房。
二、剩餘房源
我縣保障性住房主要分佈在石牌鎮、高河鎮、縣經開區,目前石牌鎮地區保障性住房仍有500餘套空餘房源,高河鎮、縣經開區僅剩零星空餘房源。
三、申請流程
我縣保障性住房申請流程分以下幾類:
1、具有本縣城鎮戶籍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透過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村)提交申請,經由當地鄉鎮政府初審,報縣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複審,審覈透過後由縣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組織房源進行配租。
2、新就業無房人員。申請人提交公租房申請材料由所在單位初審,縣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複審,審覈透過後由縣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組織房源配租。
3、進城務工人員。申請在縣經開區企業務工,透過所在企業提交公租房申請,由所在企業初審後報縣經開區管委會複審,複審透過後由縣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並組織房源進行配租。
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戶,應提交申請表、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家庭住房狀況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或勞動(聘用)合同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到相關鄉鎮和單位,經審覈公示後報縣住房保障部門,縣住房保障部門根據住房困難狀況、申請的時間、選擇的保障房位置和相應房源情況,確定輪候順序,並按輪候順序進行審覈、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按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配租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