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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廉租房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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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廈門廉租房收入限制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廈門廉租房收入限制

廈門廉租房收入限制

1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5萬元,家庭資產不高於20萬元;2—3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10萬元,家庭資產不高於40萬元;4人及以上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13萬元,家庭資產不高於52萬元。

廉租房申請要求:

1、廈門無房,且近5年沒有房產交易紀錄

2、符合住房和收入標準;

3、購房落戶的滿10年,作爲共同申請人也要滿10年;

4、家庭申請,兩個廈門戶口,申請人落戶滿3年;

5、單身申請滿30歲,落戶滿3年;

6、作爲商品房委託代理人或者透過投靠子女落戶的滿10年。

申請條件

1、家庭申請

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爲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其中,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賃房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應與《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上載明的戶主和家庭其他成員完全一致;

資產符合規定的標準。

2、單身居民申請

年滿30週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在本市無住房或者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準,資產符合規定標準。

3、產符合規定的標準。

上述申請條件爲基本申請條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與取得保障性租賃房輪候資格相關的申請條件詳見《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具體規定。

4、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和家庭收入(資產)標準

廈門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爲: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高於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收入(資產)標準:

1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5萬元,資產不高於20萬元;

2—3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11萬元,家庭資產不高於44萬元;

4人及以上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15萬元,家庭資產不高於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