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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醫科大學考研獎助體系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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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2017考研的到來,各院校的考研相關資訊也開始出臺了。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2017年新疆醫科大學考研獎助體系實施方案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2017年新疆醫科大學考研獎助體系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研究生教育培養規律,以人才培養爲根本,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爲核心,以改革創新爲動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爲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高等學校等研究生培養機構多渠道籌集經費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建立和完善多元獎助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全面激發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學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設計,完善培養機制,逐步建立符合我校實際情況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堅持教育規律,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點,遵循研究生成長成才規律,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突出創新和實踐能力培養,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堅持以人爲本,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建立政府、社會、學校、家庭多方承擔的研究生投入機制,改善研究生學習、科研和生活條件,提高研究生待遇。堅持統籌謀劃,穩妥推進,強化導師責任制和項目資助制,確保研究生獎助學金順利實施。

 二、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投入、社會投入和學校投入相結合的原則,我校獎助體系由獎學金體系和助學金體系構成。

(一)研究生獎學金體系

研究生獎學金體系分爲國家獎學金、自治區獎學金、自治區學業獎學金、學校優秀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

(1)獎勵設定:國家設立,用於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特別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特別突出的研究生。

(2)獎勵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具體名額由國家按在校生人數下達。

(3)獎勵金額: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生,碩士研究生20,000元/年/生。

2、自治區獎學金

(1)獎勵設定:自治區設立,用於獎勵學業成績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

(2)獎勵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由自治區按每年獎勵面10%下達。

(3)獎勵金額:博士研究生15,000元/年/生,碩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

3、自治區學業獎學金

(1)獎勵設定:由自治區和學校共同出資設立,用於獎勵德智體全面發展,在學業成績、科學研究成果或醫療實踐等方面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支援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向基礎學科、扶持學科和自治區亟需學科給予一定的傾斜。

(2)獎勵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具體名額由自治區按在校生人數的一定比例下達。

(3)獎勵金額:自治區學業獎學金標準不得超過同階段自治區獎學金標準的60%,即博士研究生不超過9,000元/年/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6,000元/年/生。自治區財政對區屬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所需基金,按照博士研究生5,500元/年/生、碩士研究生3,500元/年/生的標準撥付,差額部分我校按照每年財政資金、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進行統籌,並設立獎勵等級和標準。

4、學校優秀獎學金

(1)獎勵設定:學校設立,用於獎勵德智體全面發展,在學業成績、學術創新、社會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研究生。

(2)獎勵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獲獎人數或比例按獎勵類型不同而分別設定。

(3)獎勵金額:

①優秀研究生:獎勵標準爲3,000元/年/生,獲獎比例爲參評人數的10%;

②學術創新獎:最高獎勵標準爲10,000元/年/生,設立不同獎勵等級;

③優秀研究生幹部:獎勵標準爲1,000元/年/生,評定比例爲班級幹部人數的5%,校院研究生會爲幹部總數的15%。

5、社會獎學金

社會獎學金由社會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向學校或學院捐助設立,用於獎勵或資助相關學科或領域德智體全面發展,表現良好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名額由出資單位或個人確定,具體評選按學校和設獎單位或個人共同商定的辦法執行。

(二)研究生助學金體系

研究生助學金體系分爲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四助一輔”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

1、國家助學金

(1)基金設定:國家設立,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資助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

(3)資助金額:博士研究生不低於10,000元/年/生,碩士研究生不低於6,000元/年/生,分10個月發放。資助金額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2、研究生“四助一輔””崗位津貼

(1)津貼設定:學校設定,由科研經費、學費收入、醫院收入、社會捐款等資金籌措。

(2)津貼類型:

①助研崗位津貼:崗位津貼由導師從科研經勞務費中列支,全年按10個月發放。每年九月,導師將所有在讀學術型學位研究生津貼轉入固定帳戶,由計財處統一發放。

設崗要求:導師對招收的所有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碩士研究生設立助研崗位,博士研究生崗位津貼最低標準爲4,000元/年/生,碩士研究生崗位津貼最低標準爲2,000元/年/生,導師根據研究生的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業績可上浮。

②助教及助管崗位津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精神,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助教助管崗位設定與管理。助教及助管崗位津貼標準爲10元/小時,一般每週不超過10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所需經費由學校承擔。

③助醫崗位津貼:崗位津貼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醫療收入中列支,全年按12個月發放。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將所有在校臨牀類專業型學位碩士研究生津貼以打卡的形式發放到學生帳戶上。

設崗要求: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對招收的所有全日制臨牀類專業型學位碩士研究生設立助醫崗位,崗位津貼最低標準爲2,400元/年/生,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研究生的醫療工作量和工作業績可上浮。

④研究生擔任學生輔導員:研究生在學生輔導員工作崗位聘用期間服從用人單位的統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本專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注重自身思想政治素質提高的同時,爲在校大學生起到輔導、引導和模範帶頭作用,按時完成用人單位佈置的工作任務。津貼標準爲10元/小時,一般每週不超過10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所需經費由學校承擔。

3、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對研究生不提供助學貸款,研究生根據自己情況,可生源地貸款。貸款總額原則上不低於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的總和,具體事項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詢問。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規範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研究生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名額分配方案;組織全校性的評審答辯;統籌、協調、監督學院評審工作;受理研究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評審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主管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研究生學院、紀檢委、科技處、計財處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和研究生代表,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工作部。

2、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各類獎學金相關組織、落實等工作。評審委員會由學院院長或書記擔任主任,學院研究生主管副院長和副書記任副主任,成員包括學科負責人、研究生祕書、研究生輔導員和研究生代表等。

3、獎助體系整體工作由研究生學院組織實施,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相關工作的落實及資金髮放等具體工作。

(二)加強引導,做好宣傳

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是進一步改善研究生待遇、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重大舉措。學校及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全面準確的領會有關精神,並在研究生中廣泛宣傳實施獎助新體系的重要意義,做好各項政策的解釋說明工作,爲改革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精心組織,認真落實

研究生培養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及相關檔案精神,做好各類研究生獎助學金的組織和落實工作。在組織開展各類獎助學金評定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導師、輔導員及研究生基層組織的作用,確保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審查研究生的申報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爲,一經查實,取消研究生在校期間所有獎勵的評選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據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