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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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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範例

論文題目: 企業商業祕密保護的思考

一、選題意義

企業商業祕密保護的思考理論意義:

目前,我國商業祕密保護已經有較大發展,但同時應該看到同國際組織和各主要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對商業祕密的法律保護仍顯不足,這種不足主要體現在立法層面,如我國對商業祕密保護並無專門立法,有關法律規定過於分散也過於粗糙缺乏實際可操作性,相當多的問題未得到保護。商業祕密保護與社會實踐脫節,由於商業祕密涉及到各種行業,甚至涉及國家經濟命脈,本身又是無形的,法律規定上的缺陷無疑會大大增加實踐中執法的難度,從而減弱了保護商業祕密的有效性。而要改善商業祕密法律保護中立法不力的現狀,必須明確我國對商業祕密的法律保護在立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企業商業祕密保護的思考現實意義:

隨着市場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的不斷髮展,商業祕密可以決定一個企業的興衰,商業祕密往往是一個企業的命脈,通常可爲企業帶來可觀的經濟利益與良好的經濟前景,有時甚至關乎企業的生死存亡。商業祕密具有非公開性、商業價值性、實用性及祕密管理性的特點。我國法律對商業祕密的保護防治亦尚未健全,而現有規定也存在着立法上不夠周全、體系分散內容過於籠統等主要問題,不易實際的法律操作,故應加強單行法的制定、加強認定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可操作性規定以及對網絡資訊傳輸中存在的商業祕密予以特殊立法保護。如何給予商業祕密有效保護與防治是世界各國面臨的一項緊迫課題。

二、文獻綜述

關於企業商業祕密保護國內外研究現狀:

西方發達國家對這方面的探索和立法都開始的比較早,發展的也相對成熟完善。1939年美國法律協會制定的《侵權行爲法重述》將商業祕密界定爲:“商業祕密是指所有人在商事活動中使用的各種配方、圖案、設計或資料索引。”1979年美國《統一商業祕密法》規定:商業祕密是一類特定資訊,包括配方、產品、程序、設計、方法、技術或工藝。此後,1996年美國國會制定的《反經濟間諜法》將商業祕密定義爲:“商業祕密指各種形式和種類的金融、商業、科學、技術、經濟或者工程的資訊,包括模型、計劃、編輯、設計、方法、技術等,但需符合下列條件:第一,所有人採取了合理措施保持其祕密性。第二,該資訊的實際或潛在經濟價值來自於其並非衆所周知以及不能透過正當手段獲取。”可以看出,美國法律對商業祕密的界定,範圍不斷擴充,界限越來越明確,保護措施也逐漸完善,可以說美國已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對商業祕密的法律保護體系。

德國法對商業祕密並沒有明確界定,在司法實踐中,聯邦法院對商業祕密定義如下:商業祕密是指權利人有保密意思,具有正當的經濟利益的所有與經營有關未公開的資訊。這一界定是比較籠統的,與美國概括列舉相結合的定義相比是可操作性較差的,主要取決於法官如何在自由裁量權限內去解釋了。

日本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在1993年修訂時增加了保護商業祕密的規定,該法中商業祕密指“作爲祕密管理的'生產方法、銷售方法以及其他對經營活動有用的技術上或經營上未被公知的資訊。”該法前後經過了七次比較大的修改,對商業祕密做出了明確的定義,但也是比較概括的缺乏可操作性。

TRIPS 協議即《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其將商業祕密界定爲“未披露的資訊的保護”,在此“未披露的資訊”就是商業祕密,這種未披露資訊同時具有祕密性、價值性和保密性,有此規定也是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趨勢,表明國際社會對保護商業祕密的統一理念及採取行動來發展維護這一認識。

企業商業祕密保護髮展趨勢:

在我國,商業祕密作爲一個法律術語,1991年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中第 66 條規定:“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第120條第二款規定:“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是該法並沒有對商業祕密的概念予以界定。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4條規定,商業祕密主要是指技術資訊、商業情報及資訊等,如生產工藝、配方、貿易聯繫、購銷渠道等當事人不願公開的工商業祕密。1993年頒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第10條規定,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可以看出這一規定是對商業祕密比較完整的概括,分別從內涵和外延兩方面對商業祕密做了界定。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隨着時代的進步,全球化趨勢的加快,企業商業祕密的保護將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這樣勢必會加快企業商業祕密法律保護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以上綜述對本人的啓發:

各國對商業祕密的界定不盡相同,但都肯定了這幾個特徵:非公開性、祕密性、價值性。商業祕密法律保護的範圍都經歷了一個不斷擴大的過程,也都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加強對商業祕密的保護已成爲當今世界的不可逆轉之趨勢。

三、研究的理論依據、研究方法及主要內容

本篇論文以商業祕密法律保護爲理論指導,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方法,透過對大量資料書籍的閱讀以及蒐集一些官方數據,主要運用文獻法、資料法,總結出自己的觀點。研究內容包括:我國商業祕密的法律保護,我國現行保護商業祕密立法存在的主要問題,完善我國商業祕密保護制度的幾點建議三部分內容。

四、研究條件和可能存在的問題

企業商業祕密保護研究條件:

以各國法律制度關於商業祕密保護的不斷健全和完善,我國現階段對商業祕密保護的重視,諸多學者和法律界的人事對推動商業祕密保護所做的貢獻爲載體。

企業商業祕密保護可能存在的問題:

由於本人學識有限,有可能理論方面的研究視野比較窄,供查閱的數據不夠充分使得研究起來有點困難。

五、預期的結果

透過立法完善我國商業祕密保護制度,從而有效的預防和減少侵犯商業祕密的違法行爲。已達到保護企業商業祕密的目的。

六、論文提綱

一、前言

現代商業競爭中,“商業祕密”成爲能給經營者帶來巨大競爭優勢的“祕密武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隨着人才流動越來越頻繁,加之我國關於商業祕密保護的立法還不夠完善,給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護帶來了極大的挑戰。本文主要探討我國商業祕密的法律保護,我國現行保護商業祕密立法存在的主要問題並就完善我國商業祕密保護制度提出幾點建議。

一、商業祕密的認定及我國商業祕密的法律保護

(一)商業祕密的認定

(二)國商業祕密的法律保護

二、國現行保護商業祕密立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專門的商業祕密保護法

(二)立法上保護不夠周密健全

(三)立法不科學,不利於執行

(四)立法過於籠統

三、完善我國商業祕密保護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單行法的制定

(二)借鑑外國商業保護法律制度

(三)適應社會發展與時俱進 立法與實踐相結合

七、論文寫作進度安排

1.20XX年11月1日到11月17日:查找相關資料,完成開題報告。

2.20XX年2月21日到3月21日: 完成論文初稿。

3.20XX年3月22日到5月1日: 完成2稿,並定稿。

4.20XX年5月22日到6月10日: 進行畢業論文答辯

八、主要參考文獻

[1]祝磊著.美國商業祕密法律制度研究[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12(22)

[2]朱興國.推進中的日本國家知識產權戰略[J].知識產權,2011,(5)

[3]畢振力.論商業祕密法律保護及我國相關制度的完[J].廣東培振學院學報,2012,(3)

[4]趙春芳.如何保護商業祕密[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