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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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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承諾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諾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

擴展資料: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人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透過登入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準分值的人員可委託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3、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於積分申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