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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積分查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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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上海居住證積分查詢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海居住證積分查詢流程

查詢流程

第一步:微信搜尋“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衆號並關注,然後點擊進入下一步;

第二步:然後進入上海人力資源管理公衆號,在下方選單欄中找到“人社服務”—“人社隨申辦”,點擊進入下一步;

第三步:然後在“公共服務”頁面中找到“居住證積分查詢”,然後點擊進入即可查詢。提示:如果未辦理居住證,可以人社局辦理。

上海居住證積分續辦流程

1、填寫完整的居住證申領表(打印一份空白的手寫,手寫的與網上填的內容要基本一致);

2、居住證、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3、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複印件(合同期限應當在一年以上,且申報期距合同終止期至少6個月以上)(驗原件);

4、戶籍發生更改:提供新的戶籍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1)外地居民:提供戶口簿原件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及複印件;

(2)本人爲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住所發生更改:在本市的住所證明覆印件;

6、提供上一年度連續12個月的個人繳稅稅單和社保證明。

法律依據:

《上海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積分申請)持證人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透過互聯網登入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託用人單位向註冊地區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第十四條(積分申請材料)持證人和受委託的用人單位須提交的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包括:

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

4、承諾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諾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材料;

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和磁卡。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當提供與《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第十五條(材料受理)人才服務中心收到積分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收件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補齊材料。持證人和用人單位應當對積分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六條(材料審覈)人才服務中心受理積分申請材料後,按照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規定,調閱持證人的人事檔案並對相關材料進行審覈。對持證人提交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獎勵證書、結婚證、戶口簿、驗資報告、納稅明細和聘用本市戶籍人員證明等積分申請材料進行審覈。對有疑問的材料,可以提請主管部門或專門機構進行覈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