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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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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外來人員在上海工作都需要辦理上海居住證,特別是家裏有小朋友的需要上學的,就必須有居住證才能在本地學校就讀。所以辦理上海居住證是非常必須。接下來小編爲大家推薦的是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放寬,歡迎閱讀。

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放寬

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放寬

緊缺人才申請居住證學歷放寬到大專、42類高技能人才可申請居住證也可落戶,人才落戶部分細節明確 包括重點機構、重點領域認定範圍及落戶標準程序等

緊缺人才大專也可申請居住證

上海居住證申辦學歷條件放寬 並首次明確納入鉗工等42個工種高技能人才

上海已有37萬外地戶籍人才申請了《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由此獲得了“準市民”待遇。而從去年年底至今,已有2476名外地戶籍人才直接落戶上海,其中博士126人,進階職稱468人,來自高新技術行業1410人。

上海人才引進範圍進一步擴大,本市緊缺人才申辦《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學歷條件從本科放寬到大專。

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印發《關於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有關問題的通知》(有效期1年)和《關於申辦〈上海市居住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有效期5年),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本市人才引進有關政策,首次明確將高技能人才納入《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申辦範疇,包括鉗工、維修電工等42個工種。

高技能人才申辦居住證無學歷限制

去年9月,《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公佈,高技能人才就被列爲可直接落戶的對象,包括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進階技師),或者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且獲得國家級或者省部級技能類人才表彰、國家級技能競賽金、銀、銅獎或省部級技能競賽金獎或一等獎,同時在工作一線從事技能類職業、工種的技能人才。

此次,進一步明確了高技能人才申請落戶的職業、工種範圍,包括鉗工、維修電工等42個工種。

同時,人保部門還首次明確將高技能人才納入《上海市居住證》的申辦範疇,具有國家二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本市重點行業緊缺急需的具有國家三級(進階工)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在與實際用工的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可爲其申辦《上海市居住證》。據瞭解,上海對高技能人才引進沒有學歷上的限制,外省市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經上海市複覈即可認定。

申辦居住證學歷條件從本科放寬至大專

除高技能人才外,《關於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有關問題的通知》還對引進人才落戶的一系列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了“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的認定範圍,各行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行業的特點,提出重點機構和重點領域的範圍,經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聯席會議辦公室認定後,納入重點機構和重點領域的範圍;明確了航運、傳統醫學、體育等行業專門人才的引進標準和有關程序,國醫大師、名中醫均被納入;明確了區縣投資創業人才的'引進標準,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區縣相關主管部門制定,報區縣政府批准後執行;明確了特殊人才的引進落戶,採取“同行專家或相關部門評估、行業或區縣推薦”的推薦機制和“聯席會議辦公室會議集體商議評定”的審覈機制。

同時,《關於申辦〈上海市居住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結合本市優先發展產業和重點發展領域的特點,進一步放寬了申辦《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的條件,符合本市緊缺急需專業類別目錄的人員,其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的學歷條件從本科放寬到大專。緊缺急需專業類別目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發佈。其中,緊缺急需的特殊專門人才,可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評估推薦意見,經審覈後按規定辦理《上海市居住證》。

市人保局昨天透露,截至8月底上海已有37萬外地戶籍人才申請了《上海市居住證》(人才類),由此獲得了“準市民”待遇。而從去年年底至今,已有2476名外地戶籍人才直接落戶上海,其中博士126人,進階職稱468人,來自高新技術行業1410人。

人才落戶規定細化

明確金融重點機構範圍:

1. 在滬金融要素市場。

2. 總部在滬銀行及其在滬分行,國有商業銀行在滬分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滬分行,政策性銀行在滬分行,以及上述銀行在滬持牌運營機構。

3. 總部在滬的證券公司(分類評價A級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規模較大的信託公司。

4. 總部在滬且規模較大的保險公司、全國性保險公司在滬分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5. 外資法人銀行,外資保險子公司。

6. 其他金融重點機構。具體範圍,由市金融辦提出並報聯席會議同意。

明確貿易重點機構範圍:

1. 本市重點發展的電子商務機構。

2. 具有商務部核發的融資租賃牌照的非金融類融資租賃機構。具體範圍,由市商務委提出並報聯席會議同意。

明確航運重點機構範圍:

1. 航空領域的交通管制、適航審定、客貨運機構和運輸機場等機構。

2. 航海領域的航運市場、航運保障、規劃、監管、設計以及船舶驗收、船舶客貨運等機構。具體範圍,由市建交委提出並報聯席會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