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蔡甸區居住證辦理點地址,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蔡甸區居住證辦理點地址
1、蔡甸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蔡河街102號。
2、新農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新天大道(漢陽大道)唐河還建小區5棟。
3、大集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鍾陵街1號。
4、奓山所:地址:武漢市蔡甸區星光大道99號。
5、永安所:地址:永安大街96號。
6、侏儒所:地址:蟹湖大道68號。
7、張灣所:地址:一零五省道。
8、索河所:地址:索河路52號。
9、玉賢所:地址:玉賢路199號。
10、消泗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消泗鄉消泗正街160號。
11、開發區所:地址:武漢市蔡甸區經濟開發區沌口辦事處珠山湖大道215號。
申請條件
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擬居住3日以上的,應登記流動人口。自登記之日起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自願原則,可以申領居住證。
1、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用人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
2、合法穩定住所,是指非本市戶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合法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者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
3、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登記相片一張;
3、居住地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使用或產權證明或者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就讀證明(由學校保衛部門出具)。(三者有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