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全中國範圍內的大趨勢,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爲落戶的基本條件,逐步放寬城市戶口的遷移限制。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桂林居住證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辦理條件
1、已經申報居住登記
3、年滿16週歲的'流動人口
4、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備註:
1、經地級市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引進的各類人才,申領居住證不受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2、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以及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居住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3、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領。
4、公民依法申報居住登記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出
5、申報居住登記可以委託辦理。公民需出具居住證明的,公安機關審覈後應依法出具。
二、辦理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
2、本人近期1張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3、填好的《廣西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
4、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
1、已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2、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需同時提供房屋出租人的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及聯繫電話);
3、申請人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檔案原件;
4、申請人親屬或朋友住所證明(需提供親屬或朋友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聯繫電話、親屬或朋友關係證明或聲明);
5、機關企事業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