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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日記作文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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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而又充實的一天又過去了,相信大家一定感觸頗深吧,需要進行好好的總結並且記錄在日記裏了。相信許多人會覺得日記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螞蟻日記作文7篇,歡迎大家分享。

螞蟻日記作文合集7篇

螞蟻日記作文 篇1

中午,寫完作業,走出大門,我看到了一有一個小洞口。咦,這是一個什麼洞啊?一隻螞蟻從裏面鑽了出來,哦,原來是一個小蟻巢啊!我之前不注意觀察,連一個螞蟻洞什麼樣都不知道。真是笨呀!

爲了彌補這個不注意觀察的毛病,我準備今天,認真觀察小螞蟻,我跑回家拿出今天媽媽買的小麪包,拿了一些已經碎了的小麪包屑,把它們放在小蟻巢的附近另外還放在了別處了一些。一隻小螞蟻看見了,好像要搬一些回巢的樣子,但它沒有先回巢告訴同伴們,它可能是想自己搬回去自己領功吧!可還沒搬幾塊就把門給卡住了。

就在這時,另一隻螞蟻在別處也發現一些麪包屑,他趕緊從另一個門回去,好像是去叫同伴了。可他沒準備從大門出來的時候,才發現大門被堵了。他們中的一隻螞蟻,好像是管理員跟那隻把大門堵住的螞蟻碰了碰觸角,好像再說:“你趕緊把大門上的食物清理了。”那隻堵大門的螞蟻好像說,好。

之後,它們把食物從另一個門運回了洞穴。我就回家了。

螞蟻日記作文 篇2

星期天,我突發奇想地想看看螞蟻怎樣捉蟲,我就找到一隻大毛蟲,用木棍夾起來,放在螞蟻的附近。螞蟻的嗅覺非常靈敏,只見一隻螞蟻用觸角碰了碰地面,好像聞到了氣味。

接着它慢慢地向蟲子這邊爬過來,到了蟲子的身邊,先繞着蟲子轉了一圈。我以爲它不能對付這個滿身是刺的蟲子。可不是這樣,只見它那觸角晃了兩圈,猛地爬到毛蟲身上,緊緊咬住了蟲子的頭。蟲子扭來扭去,但小螞蟻仍然毫不鬆口。 接着,又來了一隻螞蟻,接二連三,陸續又有幾隻螞蟻爬上來,螞蟻的夥伴們都來了,一羣螞蟻終於把毛蟲咬死了。它們用力將毛蟲拖回去,可是試了幾次都沒有成功,其中有一隻力氣大點的螞蟻將毛蟲擡起來,後面的螞蟻用力推,就這樣花了大約三十分鐘,毛蟲終於被螞蟻從遠處運慢慢地被拖進了螞蟻窩裏。

羣蟻戰毛蟲給我上了生動的一課,那就是集體力量大,在龐大的動物世界裏,螞蟻雖然是渺小的,但是它憑着那種不屈不撓、敢於抗爭、團結協作、無私奉獻的精神,頑強的生存着。想到了這裏,我不禁對這小小的生靈產生了深深的敬意。

螞蟻日記作文 篇3

下午三點,我正在門口吃餅乾。小弟弟走了出來,伸手要餅乾,我給了他一塊。弟弟一邊吃餅乾一邊搖動着身子。餅乾被他分成三口吃到嘴裏,兩口掉地上。他的“三下五除二 ” 吃法,接二連三地向我要了好幾塊餅乾。等一包餅乾被我們吃完時,弟弟站的地方都是餅乾碎沫。我剛想拿掃把時,突然一隻螞蟻爬了過來。我知道在動物世界裏稱得上是大力士,能搬動比自己體重重七八倍的東西。於是,我蹲下來仔細觀察。

這隻巡邏螞蟻是餅乾碎沫的香味吸引來的。它對餅乾碎沫十分有興趣:一會兒東看看西看看,一會兒左聞聞右聞聞,一會兒用觸角碰碰,一會兒呆着好像在流口水。過了會兒,它開始品嚐,似乎覺得味道不錯。螞蟻想搬點回去和大家一起分享。它用一對前足在大點的餅乾沫上推,一點也不動,再用力推,還是一點也不動。不用想也知道雞蛋碰石頭 - ———自不量力。螞蟻試了半天,可餅乾沫絲毫不動,但它並沒放棄,而是換了一種戰術 ------ 去搬救兵。

螞蟻真聰明,推跟它身體差不多大的餅乾沫跑着。它在路上遇到同伴,便用觸角去碰同伴同伴的觸角,好像在說 :‘‘前面有一些美食,你馬上去通知大家,要他們馬上排隊美食。’’短短几分鐘,螞蟻們浩浩蕩蕩地從洞裏出來。它們分成四小隊,有一隻螞蟻站在前方,好像是指揮官。餅乾沫被密密麻麻的螞蟻擡起來,有時還會停下歇會兒。我調皮的用小石子擋住它的路,它們會繞開再向前走。幾經波折,它們終於把餅乾沫擡到了洞穴。

螞蟻搬食物真有趣,它們有多麼不可思議的智慧!

螞蟻日記作文 篇4

早上8點鐘,媽媽就送我到了學校。

“上學時間是9點,怎麼我8點鐘來了?”我不滿的說。

“你可以提前複習一下功課呀!”

“不!”我說,一想起抖肩,仍然心有餘悸,“昨天我練習了一個下午,到現在肩膀還酸酸的呢!”

“那你先在操場上玩一會兒吧!”

媽媽說的其實就是我想的,嘿嘿,計謀成功!

連蹦帶跳的,我玩的大汗淋漓。只感覺不一會兒上課鈴就響了。

仍然是昨天的老師,我們都膽戰心驚的看着他。講臺上擺着很多大大小小的五顏六色的物體,遠遠的看得不是很清楚。只聽老師說:“這節課我們來學習使用觸角辨別東西,我用布包住一個物體,你們用觸角來辨別,說出物體的名稱”說罷,他迅速的用布包住講臺上的一個物體,再叫了一位同學到講臺上辨認。教室裏靜靜的,連灰塵飄散到地上的聲音也感覺的到,大家都緊張的看着他怎樣用觸角辨認。五分鐘過去了,十分鐘過去了,他還沒有辨認出來。看來辨認物體確實有難度,觸角不僅要有相當的靈敏度,還要有判斷力。每個人心裏都像踹了一隻小兔,忐忑不安。老師換了一個人,繼續辨認。

一個人下來了,兩個人下來了……老師點了我的名字,一上去我的觸角就感覺到了一種強烈的氣味,“那是椅子!”我脫口而出。老師讚許的點了點頭,頓時,全班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我也在掌聲中用力的點頭……

螞蟻日記作文 篇5

今天是我寫螞蟻日記的第一天。在今天,我有極大的發現。

過去經常聽說螞蟻生命力強,但我沒想到它們能強到這種地步。下午2時許,我把七隻同類螞蟻關進了新的天地。前不久,媽媽的一位朋友從新加坡回來,給我帶來了一份有趣的禮物——ANT LEGENO,也就是“螞蟻設計師”的意思。這裏面的淡藍色固體可供螞蟻食用,並可透過四周透明的“牆壁”和內配的放大鏡,觀察螞蟻的一舉一動和它挖出的如迷宮般奇妙的洞穴。

一開始,我小心翼翼地拿着玻璃棍就直直地把一隻螞蟻朝洞中按去。結果用力過猛,螞蟻不動了。“呀,糟了!”我不由失聲叫了起來。唉,可憐的螞蟻呀!這麼快就英勇就義了!“算了吧,科學總會有失敗,這隻螞蟻全當是試驗品吧!”我阿Q似的自我解嘲。

而其他螞蟻呢?被流放到這裏之後,就如同地球人來到外星球,一副驚慌失措地樣子,但仍不忘奮力向上爬,欲要逃離這恐怖的牢籠。當它們發現同伴掉進“陷阱”後,還跑到其身邊欲將其拉出……那樣子好像出了什麼大事似的。它們始終不願進一下那些洞,好像底下有什麼怪物似的。看見它們畏畏縮縮、停滯不前的樣子,我不禁搖頭嘆息:“唉,真是一羣笨蟻!:

我無意間瞅了一眼表:“哦,該上課了。”我只能丟下觀察一半的螞蟻去上課。晚上回到家,我懷着忐忑的心情去看螞蟻,並想把那隻死去的螞蟻挑出去。結果一看,每一隻螞蟻都是生龍活虎的。我揉揉眼睛,簡直不敢相信。再一清點蟻數——一、二、三、四、五、六、七,正好七隻!可是,不是死了一隻麼?難道,它是詐死?還是被我弄暈失去意識了?不得而知。高!實在是高!

另外的螞蟻也不再驚慌,一個個非常從容地在洞穴中進進出出,不時還互相碰碰觸角傳遞資訊,甚至有幾隻已經在洞穴中游刃有餘地開拓新的天地了。它們鋸形的嘴一下一下地啃着洞壁,用比頭髮絲還細的六條腿撥拉着清理雜物,長長的隧道彎曲着,如同長長的火車軌道,而螞蟻們就是軌道上的列車,開啊開啊,不知開到何方……

螞蟻日記作文 篇6

螞蟻是地球上的爬行小動物,無處不在,到處可見。螞蟻整天忙忙碌碌爬個不停,它們有時分頭行動,有時成羣結隊,像有人在無聲地指揮。我發現,不論什麼時候,螞蟻頭上的兩根觸角總是不停地左右晃動,不論是單個螞蟻在尋找食物,還是幾隻螞蟻在搬運食物,它們的觸角總是在不停地晃呀晃,真有意思。那麼它們的觸角有什麼功能呢?

我對它產生了興趣。經我多次觀察,我發現,螞蟻在找到食物後,在路上碰到夥伴時,兩隻螞蟻的觸角都擺動得特別頻繁,好像在親切交談。不一會兒,它們就從洞穴中搬來大隊兵馬,向着有食物的地方進發。螞蟻不會說話,怎麼透過觸角的擺動就傳遞資訊呢?科技輔導老師告訴我們:螞蟻的某些腺體在不同的情況下,能釋放出不同的化學物質,彌散在空氣中,產生不同的氣味,而螞蟻的觸角上長着靈敏的嗅覺器官,透過觸角的不停擺動,使螞蟻感受到充分的氣味資訊。原來,他們是在用氣味語言交談的,太妙了!我弄明白了,螞蟻尋找食物時,觸角的左搖右擺,是在感受空氣中食物的氣味。螞蟻認路的本領很強,別看它們那麼細小,可有時能遠征到幾十米,它們也不會迷路,螞蟻認路是不是也靠觸角呢?

我做了這樣的實驗,把正在歸途中的螞蟻從地上捉起來,小心地剪掉它的兩個觸角,再把它放回原地。嗬!螞蟻在地上盲目地轉了幾圈後,就呆在一個地方不動了,即使蟻巢離它很近,它也回不到巢裏,爲什麼沒了觸角,螞蟻就會失去認路的本領呢?

我翻閱了有關資料後得知,螞蟻走過的地方會留下一種]物質,螞蟻就是靠觸角上的嗅覺感受器來感受這種物質的氣味而認路的,怪不得我在螞蟻走過的`地方滴幾滴風油精,螞蟻回來時經過的那條路所留下的氣味被打斷,只得像沒頭的蒼蠅亂轉,找不到原路了。總之,螞蟻的觸角是它生活中最重要的器官,它比眼睛等其他任何器官都重要。它的兩根觸角,就像電視機的兩根天線,時刻不停地接受外界資訊。

名師點評:生活之中實在有太多的奧妙,就連“無處不在,到處可見”的小螞蟻,小作者透過仔細觀察,既然也可以發現小螞蟻兩隻小小的觸角的神奇作用,這除了說明大自然的神奇之外,還讓我們看到了小作者在生活之中是一個非常有心的孩子。

螞蟻日記作文 篇7

由於昨天很累,我今天早上九點多才起牀。可一起來就被媽媽勒令去寫作業。唉,倒黴啊!寫作業真的好無聊,每天都算啊算啊,畫啊畫啊,乏味,單調。有時老師佈置作業多,寫得天昏地暗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我邊漫不經心的寫着,邊看着窗外,可一直都沒有看見大暴牙和熊貓蟻的身影,他們會在幹什麼呢?

好不容易草草完成了任務,終於能活動活動了。一出來,我就直奔向大暴牙家。

大暴牙住在十幾層樓,可把我累壞了!我用觸角敲了敲門。

大暴牙出來了,一看見我就說請進請進。

他的家裏擺滿了古董,有細菌的化石,細胞的化石,螞蟻雕像……琳琅滿目,數不勝數,這些東西,幾乎擺滿了他那一釐米大的儲藏室。

大暴牙開始給我介紹,這是一萬年前的細菌化石,是他爸爸在一次海水退潮時挖掘出來的;這是一個完美的透明的恐龍細胞化石,是他媽媽到鄰國日本留學在草叢中休息時發現就帶回來了……

這時我發現一塊長着似乎有點像人類模樣的金光閃閃的古董,連忙問大暴牙是什麼。

“這你也不知道,太孤陋寡聞了!”大暴牙開始賣弄起來,“這是人類家喻戶曉的好好先生??東郭先生。所謂人類就是長着兩隻巨腳的動物,經常用腳踐踏我們螞蟻。而東郭先生他走路的時候,非常小心翼翼,看到螞蟻在前面就繞道而行,有時還經常帶一些食物給螞蟻吃。可惜他老人家最後被一隻兇惡的狼咬死了,得知此消息後,全王國的螞蟻都去追悼他,並請了王國裏最最著名的雕刻家聚在一起爲他設計雕刻了三尊金沙塑像,這是其中的一尊,這都是幾千年前的事情了。”

哦,太神奇了!我好奇的問:“既然東郭先生是好好先生,爲什麼人類總是嘲笑他呢?”

大暴牙想了想說:“據我所知,東郭先生讀了很多書,他的心腸特別好,從小就立志拯救天下之物,而有些動物就利用他的弱點,使他沒有完成這個願望,反而成了它們的腹中之食。”

原來古董裏面還有這麼多的故事,我簡直聽入迷了。在大暴牙的家裏,我經歷了一次展覽並從中學了很多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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