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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單層次直銷和多層次直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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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營銷發展進程中,直銷這一渠道形態是頗受爭議的。應當說,最原始的商品交易渠道形式是直銷,而最現代的商品交易渠道形式也是直銷。前者是指古代的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換(Barter):生產商直接將產品賣給消費者;而後者是指,在成熟的市場經濟中,許多商品的交易是透過直銷來完成,神祕而又隱蔽,讓人費解。這個從原始到現代的演進過程,給人們的印象似乎是:渠道形式始於直銷,又終將回歸於直銷。這其間所經歷的一切中間形態,比如經銷商和代理商等,現在看似過眼雲煙,只不過是這個復古過程中的一站而已。直銷究竟是什麼?理論界衆說紛紜,至今沒有幾個人能夠說清楚。至於直銷層次,那就更加複雜了。但對於這一難題,不管有多難,好奇的人們總是想解開它。 
    簡單地講,直銷可分爲單層次直銷和多層次直銷兩大類。 
    一、對於兩種直銷方式的解釋。 
    中國市場開放之初,在引入“Direct Selling”這一西方名詞時,由於人們理解上的問題,將其直接翻譯成 “傳銷”。在1997年頒發而又終止實施的《傳銷管理辦法》中,有“多層次傳銷”、“單層次傳銷”的'明確解釋。但是這些解釋都沒有給“直銷和傳銷”一個非常明確的定義。最近正式頒佈的《直銷 
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給它們作出了定義和解釋。這些解釋應當是至今爲止對於這兩個名詞的最具權威的解釋,因爲它出自政府部門。其內容大致如下: 
    ——直銷是指生產企業不透過店鋪銷售,而由直銷員將本企業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經營方式。它包括多層次直銷和單層次直銷。多層次直銷,是指生產企業不透過店鋪銷售,而透過發展兩個層次以上的直銷員,並由直銷員將本企業產品推銷給消費者的一種促銷經營方式。單層次直銷,是指生產企業不是透過店鋪銷售,而透過發展一個層次的直銷員,並由直銷員將生產企業的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一種經營方式。 
    二、兩種直銷方式的根本區別。 
    根據權威部門的解釋,可以這樣理解多層次直銷與單層次直銷的區別。從渠道的商品流程來看,在單層次直銷中,商品流轉形式爲:生產企業——直銷員——消費者;而在多層次直銷中,商品流轉形式爲:生產企業——直銷員——……——直銷員——消費者。可以說,商品流轉形式的差異,是兩種直銷形式存在巨大差別的根源。 
    在商品流轉的過程中,給人們造成的假象是,多層次直銷似乎只是比單層次直銷多了幾個層次的直銷員。事實上,這種假象背後隱藏着巨大的商業誘因。只有揭穿商品流轉形式這層面紗,我們才能清楚地看到這兩者之間的本質區別。歸根到底,與單層次直銷相比,多層次直銷極有可能引發更大的經營風險。 
    首先,從商品的所有權轉移來看,多層次直銷比單層次直銷要頻繁得多,這就容易引起渠道成員之間的衝突。在多層次直銷中,層次發展越多,引發衝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由於一名直銷員往往傾向於發展儘可能多的下線,因而交易關係數或銷售人員的增長呈現出按幾何級數遞增的態勢。其中的任何一個層次出現所有權轉移危機,或者供應鏈斷裂,就會引起整個渠道結構的麻煩,不可控的因數隨之增加。相比較而言,單層次直銷就少有這樣的麻煩。它們的直銷人員與顧客進行直接接觸,並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能夠將所有權轉移風險降低到可控制的程度。 
    其次,在多層次直銷這種銷售方式下,每一個直銷員將商品銷售之後,除了可以從公司得到佣金外,還可以由自己向公司推薦新的業務人員,發展自己的多層次直銷網絡,並根據下線銷售業績的大小,獲得積分點進行累計,並從公司得到一定的獎金。而且每一個進入網絡的新成員,都可以沿用這種下線發展模式和獎金獲得模式,透過本人直銷產品和發展自己的銷售網絡而得到更多的報酬。單層次直銷與此不同。由於沒有下線人員,它們的直銷員的收入主要來源於本人推銷商品的折扣。 
    需要指出的是,依據上述分析,我國現階段開放的是單層次直銷模式。這從根本上符合我國的國情,有利於維持直銷市場的平穩發展。

辨析單層次直銷和多層次直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