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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中學進階教師職稱評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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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標準:中學進階教師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實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具有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並具有一定廣度的相關學科知識;教育教學水平高、能力強,勝任初中或高中循環教學,熟練掌握教育教學的基本功,掌握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體學生,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學生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爲重點的全面發展的基本素質、培優轉差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積極參與繼續教育,不斷追蹤教育科研資訊,獨立開展或組織教研活動,具有教育教學課題研究和試驗的能力,並取得突出的成果,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有成效,是學校的骨幹教師。

廣東省中學進階教師職稱評審條件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我省普通中學、職業中學、盲聾啞學校中學部、工讀學校、成人中等教育機構及省、市、縣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在職在崗並取得中學教師資格證書的中學教師、教研員和電教教師。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思想端正,師德良好。敬業愛崗,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嚴於律己,品德言行堪爲學生表率,關心、愛護學生,教書育人,團結協作,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全力做好本職工作。任現職期間考覈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覈基本稱職及如下者,或因工作失職而引發事故造成損失,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者,延遲1年申報。

(二)弄虛作假,僞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三)受黨紀、政紀處分者,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延遲3年以上申報。

第三條 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博士學位,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後,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

(二)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後,受聘中學一教師職務5年以上。

(三)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後,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四)確有真才實學,任現職期間教育教學業績顯著,貢獻突出,雖未具備上述學歷,但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後,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或具備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後,受聘中學一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者,可破格申報中學進階教師資格:

1、教育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水平高,業績顯著。在全市範圍內有影響,是縣的學科帶頭人或把關教師(附縣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2、獲省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論文、教育科研成果獲省級二等以上獎勵,或論文、教育科研成果獲由省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省各科教研會一等獎。

3、獨立從事中學教育、教學某—方面的科學研究或教學改革,寫出理論聯繫實際、具有較高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或專著,並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2篇以上,或公開出版專著1部。

第四條 繼續教育條件

掌握本學科教育教學發展動態,追蹤本學科的科研資訊,堅持有目的、有計劃地自學和進修提高,參加繼續教育,達到《廣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五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般5年以上。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

(一)每週課時:專任教師10節以上(職中專業課教師可減少2節),班主任6節以上,學校中層幹部4節以上,校級領導至少擔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教研員、電教教師有計劃地深入學校調查研究、指導教學每年不少於:縣級100天、市級70天、省級40天,每年聽課、評課40節,須提供基層證明材料。

(二)能運用普通話進行教學,進行過—次學科小循環教學、或擔任初三或高三把關教師3年以上;德育教師從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職中專業課教師指導和參與一個實習場所的建設或者設計革新實驗手段或開設新實驗項目;教研員、電教教師承擔—項市級以上教育教學課題研究試驗。

(三)每年承擔一次科組或級組公開課;教研員、電教教師每年一次公開課,並主講一次培訓課或組織一次經驗交流會(附有關證明材料)。

(四)轉化後進生1人以上,其中德育教師轉化5人以上(附學校證明材料);教研員推廣具有實效的教研成果一項以上;電教教師進行過教學單元以上的系列電教軟件的編制。

(五)開設選修課或知識講座,正確指導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教研活動,培養年輕教師。

第六條 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教育教學效果顯著,教研成果突出,每年承擔的公開課效果良好,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教育教學效果顯著:(1)積極實施素質教育:重視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學生在各方面得到良好發展,整體素質有明顯提高;(2)教育效果顯著:所教班級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培優轉差成績顯著;擔任班主任的班級被評爲校級以上的先進班級、或本人被評爲校級以上先進教師;(3)教學效果顯著:所教班級學生參加初中會考或畢業水平考試或高中會考合格率、優秀率超過縣的平均水平。

(二)職中專業課教師所教班級學生專業知識紮實,實踐能力得到提高。根據教學大綱要求編寫有一定質量的職業教育講義(提供自編講義原件並由學校蓋章證明)。

(三)德育教師面向全體學生,培養有獨立能力的學生幹部,轉化後進生效果顯著,學生犯罪率爲零。班級或者學校被評爲3次校級或2次鎮級或1次縣級先進班(校)、或者本人被評爲縣級以上先進班主任或德育先進工作者。

(四)教研員開展教研活動成績突出,成爲當地學科帶頭人或教學科研骨幹,推廣學科教學改革成果一項以上,並取得明顯效果,有計劃地培訓教學骨幹,在提高教師業務素質方面成績顯著。

(五)電教教師開展電化教學成績突出,成爲當地電化教學的帶頭人或電教科研骨幹,推廣教學改革一項以上,取得明顯成效,按照電化教育教學應用與研究的需要,自編培訓教材(附培訓教材原件並由單位蓋章證明),培訓電教人員或教師效果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