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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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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以下是2016年深圳市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實施細則詳細解讀。歡迎大家瞭解詳情!

深圳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於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透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爲您提供有關深圳市2016年年假條例全文和權威解讀詳盡內容,幫助您更快掌握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

深圳書記、市長等10多人帶頭帶薪休假

響應國務院的規定,深圳市領導上週開啓休假模式。據不完全統計,市委員會書記馬興瑞、市長許勤等10多位市領導休假,時間1到5天不等。在公衆印象中,市領導少有休假的時候,而基層公務員往往會因爲“領導都不休假,你還敢休”、“大家都沒休、你怎麼好意思休”等理由就更難享受帶薪假期了。據瞭解,相對於其他城市政府部門,深圳的公務人員編制更“精幹”,一個人的工作量大概是內地公務員的1.5倍-3倍。公務員羣體中有“休假三大難”:公安城管等執法部門、基層執法隊,甚至男公務員也聲稱申請休假更難,因爲“事情太多,都不好意思休”。

不少公務員接受採訪時稱落實休假政策先得解決一些部門人員編制緊張的問題。深圳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馬敬仁則建議公共部門實施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措施,在保證公務員的休息同時,也避免因有人休假而導致缺崗乃至影響公共服務。

落實帶薪休假:十多位市領導先響應

最近國務院關於休假的規定引人關注,國務院辦公廳還印發《意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把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日程,制定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並抓好落實。還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爲職工週五下午與週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這使得公務員帶薪休假,及領導帶薪休假這一熱點話題再次進入公衆視野。

在公衆印象中,機關事業單位領導,特別是市領導很少有帶薪休假,除節假日以外,每天都有很多繁忙的工作。比如,南都記者梳理2015年媒體公開報道深圳市市長許勤的行蹤發現,許勤單獨參加活動爲249項,最多的爲5月份 28項,7月份31項,10月份26項。若算上與其他市領導共同參加的活動,許勤一年參加的活動達377項。除去雙休日,若按一年工作日251天計算,許勤平均每天活動1.5項,這也就意味着忙的時候,許勤一天有兩項甚至三四項活動。而且這是僅僅是公開記錄,還有很多工作未公開報道無法統計。

國務院的規定出臺後,深圳市領導有沒有休假?南都記者多方打聽了解到,上週(8月10日至8月14日),深圳市領導也開啓了休假模式,市委員會書記馬興瑞、市長許勤將先後休假,此外其他休假的還有李華楠、張虎、楊洪、郭永航、田夫、李建華、吳以環、徐安良等,共有10多位市領導,休1到5天不等。這段時間公開的政務報道中少見他們的身影。據瞭解,以前也有市領導休假,但像這樣集中一段時間裏休假的並不多見。看來,深圳市領導帶頭響應國務院號召,也給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們帶薪休假開了個好頭。

這次市領導休假,班子成員中採取錯開休假的方式,比如市委員會書記馬興瑞休假時,市長許勤正常上班。而許勤休假的時候,馬興瑞照常工作。

區級官員能呼應否:新官上任暫無休假打算

8月初,新的一批區一級主政官員陸續走馬上任。南都記者採訪發現,新官上任,幾乎都在忙於熟悉新環境,並無休假打算。

南山區委書記姜建軍、區長候選人王強於8月11日履新,目前正在投入新的工作環境中,在南山區各街道、職能部門忙於視察走訪,日程安排較緊,尚無休假計劃。不過,兩位南山區新任領導人均表示,會選擇適當的時間節點休假。羅湖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新任區委書記和代區長也是剛剛上任,暫不清楚何時休年假。就在天津濱海新區危險品倉庫爆炸事故後的一兩天內,幾乎各區的一把手都出現在轄區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現場作視察。

也有不少公務員表示,幾乎沒有見過區領導公佈休假。此次市領導集中休假,是否也會帶動區級領導主動休假,還有待時間驗證。

休假還有“三大難”:公安城管、基層執法隊、男公務員

針對此次市級領導集中休假,基層公務員們普遍表示支援。不少受訪公務員表示,國家雖然有相關條例保障職工休假的權利,但在現實中往往會因爲“領導都沒休假,你還敢休假”、“大家都沒休假,你還敢休假”、“一休假,把工作推給別人不好吧”等顧忌所牽絆。基層公務員一二十年不休假的現象都不少見,甚至即使休假也在處理工作。

南都記者瞭解到,公務員羣體休假的“三大難”:一是指在公安、城管等系統。二是基層的執法人員,某街道基層執法隊的小王表示,即使休年假,手機也是24小時不離身,“有時候,休假也是在忙工作,還不如不休”。這次市領導集中休假,是一種新的開放式的姿態、接地氣的作爲,打破以往的'固態,“使得基層公務員以後提休假更有底氣了”。三就是指男工作人員。公務員小孟打算用今年的10天年假來陪家人,在她看來,休假要找準時機,不然也會面臨領導不批的尷尬狀況,“而且男同事的假更難批一點”。這話得到同樣是基層公務員小黃的印證。小黃在某單位工作3年,每年有5天的年假,最近休假、也是第一次休假,是孩子出生時。“不是領導不批,而是事情太多,都不好意思休。”小黃表示。

爲什麼欲休難休?

深圳公務員工作量更大編制緊張怕造成缺崗

國務院近期出臺的相關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意見,明確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並作爲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不少受訪公務員表示,政策的落實,還需要地方政府相關政策的完善,比如解決一些部門人員編制緊張的問題。

可考慮設公務員內部崗位流通機制

某科級幹部鄧女士每年有15天的年假,“基本上10天用來陪伴女兒過暑假,留5天等有事情再休”。“10天年假不會一次休完,會分爲幾次休,經常休不完。休假多數是處理家裏的事情。”同樣是科級幹部的汪女士表示,決定休年假前,都會看下近期的工作安排,選擇恰當的時間休假,但往往事與願違,一忙就把假期錯過了。

深圳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馬敬仁指出,相對其他城市的地方政府,深圳的政府人員編制是比較精幹的。據粗略估計,深圳一個公務員的工作量大約是內地公務員的1.5至3倍。新區的公務員工作量更大。透過休假讓公務員的緊張工作得到有效緩和,是更好提高效率的途徑。從長遠來講,疲倦了不休息,工作質量和效率就無法保證。休假後,情緒比較高昂,能用飽滿的精神爲居民、社會提供更好的優質的公共服務。

深圳公開休假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希望這項制度可以得到有效的執行。但是這類休假制度,對編制緊張的部門有一定影響。應該在公務員內部形成崗位流動機制。一年四季中,有些部門某個季度特別繁忙,讓不忙的部門人員流動到忙碌的部門,形成公共資源的有效配置。希望公共部門之間實施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措施,使一些公務員在休假時,可以透過其他部門人員的流動彌補休假人手緊張,不至於因休假而導致缺崗,或者出現公共服務停止、延緩服務的情況。

還應探索給幹部進修學習的時間

馬敬仁還認爲,從工作角度看,從改革開放以來,確實存在人浮於事、機構臃腫的情況,這些情況很大程度上和體制、制度有關,而不是公務員本身的一種個體行爲,是他們服從體制制度的一種做法。過去,公務員加班不算數。而企業則明確了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獲得2至3倍的工資。深圳公務員加班是否應該有加班費,加班和休假是否有正向關係,都應該進一步明確。比如,上半年加班頻繁,下半年是否可透過帶薪休假來調節。

此外,公務員要遵守不能以工作名義出國旅遊等紀律上的規定,最近,廣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的意見》,對黨員領導幹部在工作時間以外所從事的與職務影響相關或個人生活領域的活動強化監督。但是在休假期間,比如,公務員如果從事對自己職業發展有利的活動,提出國外進修兩週的申請,利用休假期間自主學習,這種情況將來可以從制度設計上進行探索。

公務員的身心健康,很大程度上是有效工作的保證,也是高效工作的前提。所以我們應該強化休假制度的完善,另外也保證公務員休息的時間,既可以在休息時間保證公務員的身體健康,也能保障他們精神上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