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州南沙區積分入學申請指南出爐了嗎?本站小編獲悉2017年廣州南沙區積分入學申請指南尚未出爐,下面是關於2016年廣州南沙區積分入學申請指南,歡迎大家參考!
2016年廣州南沙區積分入學申請指南
根據《廣州市南沙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暫行辦法》(穗南教〔2014〕88號)有關規定,2016年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區屬公辦學校面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繼續實施“積分入學”政策,凡戶籍爲廣州地區(含廣州市轄下11區)以外,現在本區居住的務工人員(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其隨遷適齡子女滿6週歲且不滿7週歲(至8月31日止)要求入讀本區小學一年級,或擁有南沙學籍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要求升讀本區初中一年級,可根據《廣州市南沙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暫行辦法》申請我區公辦學校學位。
一、申請流程
家長自行登陸南沙教育資訊網(),進入“南沙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註冊併網上錄入申請資訊。
(一)5月5~15日,申請人網上報名並填報資訊。
(二)5月21~23日,申請人攜帶證明材料到學校現場審覈點進行資格審覈(具體審覈點詳見附表1)
(三)5月30~6月14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各職能部門進行積分審覈
1、計生情況審覈點詳見附表2
2、居住和房產情況審覈點詳見附表3
3、社保和工作情況審覈點詳見附表4,涉及社保、就業情況的積分審覈需進行現場審覈,在審覈前需到廣州市醫保局南沙分局(南沙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打印醫保繳費歷史(大崗、東涌、欖核三鎮直接在鎮勞動保障中心確認);有省社保局參保紀錄的,則需提供省社保局參保繳費紀錄。
(四)6月15~17日,申請人在系統查閱積分結果,如申請人對審覈結果和計分有疑問或異議,可持相關材料到對應職能部門進行諮詢和複覈,系統將根據複覈結果重新自動計算積分。
(五)6月20~24日,系統公示各申請人積分情況,區教育局公佈申請人積分段數據。
(六)6月30日,區教育局公佈學位情況
(七)7月1日~7日,家長登入積分系統填報志願
(八)7月8~9日,學校按志願投檔,公佈積分錄取線。
(九)7月11~15日,積分入學錄取情況公示。
(十)補錄和學校註冊時間視錄取情況而定,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詳情請留意南沙教育資訊網公告。
二、所需資料(具體見附表)
項目 | 條件和分值標準 | 審覈 單位 | 提交材料 | 備註 | ||||
資格審覈 | 申請人(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及其申請入學的子女均爲非廣州市戶籍,且居住在南沙區內 | / | 中小學 (現場審覈) | 申請人(含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工作證明(待業無需提供);申請入學子女身份證(若小孩未辦理身份證,出示有身份證號的戶口簿)、學籍表(小升初) | 1、若申請人(含配偶)及其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申請人結婚證、子女出生證等證明相互關係的有效材料。 2、若申請人不是申請入學人的父母,須提供公證部門開具的證明雙方監護關係的證明檔案。 3、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 |||
計生情況 | (1)申請人(監護人)符合計生政策,無政策外生育行爲 | 30分 | 鎮(街)人口計生辦(網上審覈) | 網上填報申請人(含配偶)身份證資訊 | 1、以申請人家庭爲單位進行審覈。 2、如網上審覈不透過,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計生證明等到現場辦理積分審覈。 | |||
(2)申請人(監護人)有政策外生育行爲,但申請入學人爲政策內生育 | 10分 | |||||||
(3)申請人(監護人)有政策外生育行爲,申請入學人爲政策外生育 | 0分 | |||||||
居住情況 | 年限 | 1年以下 | 1年以上2年以下 | 2年以上3年以下 | 3年以上4年以下 | 鎮(街)流管中心(網上審覈) | 網上填報申請人(含配偶)身份證資訊 | 此項計算申請人在本區的居住年限,如提供紙質材料須到現場審覈。材料包括:申請人二代身份證和以下材料一項或多項(有效居住證、暫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廣州市流動人員資訊系統居住登記資訊、廠企開具的居住證明等能夠真實證明在我區居住情況的相關檔案) |
分值 | 1分 | 4分 | 7分 | 10分 | ||||
年限 | 4年以上5年以下 | 5年以上6年以下 | 6年以上7年以下 | 7年以上8年以下 | ||||
分值 | 13分 | 16分 | 19分 | 22分 | ||||
年限 | 8年以上9年以下 | 9年以上10年以下 | 10年以上 | / | ||||
分值 | 25分 | 28分 | 30分 | / | ||||
現在我區擁有合法房產(以區國土房管局系統資訊爲準) | 2分 | 區國土房管局(網上審覈) | 網上填報申請人(含配偶)身份證資訊和房產資訊 | 1、以申請人(監護人)夫妻雙方及其申請入學子女共同計算。 2、如網上審覈不透過,申請人須本人攜帶身份證、房產證明原件到現場辦理積分審覈。 | ||||
社保情況 | (1)養老保險(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鎮街勞動保障中心(現場審覈) |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 1、社保資訊只計算在省社保和廣州市社保系統參保的年限。 2、審覈前需到廣州市醫保局南沙分局(南沙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打印醫保繳費歷史(大崗、東涌、欖核三鎮直接在鎮勞動保障中心確認);有省社保局參保紀錄的,則需提供省社保局參保繳費紀錄。 | |||
(2)醫療保險(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
(3)失業保險(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
(4)工傷保險(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
(5)生育保險(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
就業情況 | 申請人在南沙區內就業(單位註冊地址在南沙區)的年限。(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1、以在南沙區參加社會保險的記錄爲判斷依據,申請人任選一個險種計算,不限險種類型。 2、涉及醫保和省社保參保的,按社保情況備註第2點操作。 |
注:
1、本表僅作參考使用,申請人必須在網上進行資訊申報,由職能部門進行網上或現場審覈。
2、表格所涉及的年限均以申請當年3月31日往前推算,審覈年限可累積計算。
3、申請人可自主選擇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中一方進行積分計算,但所有積分項目必須爲同一人(計生以家庭爲單位審覈,房產以申請人夫妻雙方及其申請入學子女共同計算)。
4.申請人對審覈結果有疑問或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對應職能部門進行諮詢和複覈,系統將根據複覈結果重新自動計算積分。
溫馨提示:按照相關積分入學政策和細則,申請人需如期提交畢業證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此外,學歷認證的辦理時長爲20-30個工作日,且無法辦理加急。因此建議申請人提前辦理學歷認證,別因學歷認證“誤事”。
學歷認證可以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進行認證(即學信網授權辦理學歷認證的機構),或登入啓徵網(教育部授權的認證官方網)網上辦理,節假日照常輕鬆辦理,旅途中也可提交。如需諮詢,趕緊拿到電話撥打服務熱線:400-998-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