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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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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解讀

據《勞動報》報道,開車不能打手機,那看導航怎麼辦?不滿12歲不能坐副駕駛座,假如是兩座車怎麼處理?臨時停車究竟可以停多少時間?黃線設定是否太多、是否需要經過行政程序?市公安局副局長俞烈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市民關心的具體執法問題,目前公安機關正會同相關部門抓緊各項準備工作,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將盡快推出實施細則。

配套措施細則在制訂中

對此次新修訂的《條例》,有不少市民認爲具體到某些細節問題仍然不是很清晰。

俞烈對此表示,市公安局將會同相關政府部門研究制定《條例》的貫徹實施意見。針對《條例》修訂後新創設的規定,如“禁止貨車佔用客車道”、“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等規定,市公安局將研究制定具體執法意見,明確執法程序和執法要求,細化明確與本市實際情況相適應的交通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協調相關政府部門落實客貨分道交通標誌標線設定工作。

另外,將進一步加大科技投入,落實1.8萬套“電子警察”配備工作,有效彌補警力不足,強化非現場執法手段的應用,與現場執法警力形成“疊加”效應。固化完善交通大整治期間形成的視頻舉報制度,在互聯網和手機APP上分別開設舉報平臺,擴大舉報途徑,優化審覈流程,進一步暢通市民羣衆參與道路交通治理的渠道,加強對突出交通違法的'社會監督,形成交通整治全民參與的良好環境。

今後全警種可聯動執法

交通大整治出成效,離不開法制的規範和引領。俞烈認爲,此次《條例》的一大重要突破是,明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體是“公安機關”,打破了以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警種界限,有利於推動形成多警種聯動的執法機制。也就是說,過去違法停車是由交警單獨執法,而今後就是交警、派出所巡邏民警等多個警種聯動執法,如此一來,執法力度將進一步大幅增強。

據悉,爲確保執法質量和執法效果,讓一線執勤民警儘快、儘早掌握新措施、新要求,市公安局將立即組織開展全員培訓,重點在交警和派出所巡邏民警中培訓一批小教員;各公安分局將具體組織執勤民警開展系統培訓,做到人人正確理解、熟練掌握、嚴格執法、帶頭守法。同時,進一步加強民警的執法理念教育,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執法理念植根於民警腦中,切實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俞烈同時表示,上海公安機關將以網上“陽光警務”機制爲依託,以各視窗服務場所終端(觸摸屏)爲基礎,構建多方位、全領域、跨平臺的網上便民服務體系。爲了讓市民繳納罰款、處理違章扣分更便捷、少排隊,將進一步提升“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上海交警APP”的便捷性、安全性、知曉度,推動交通違法處理和交通違法繳款等各類交通業務的“線上”辦理模式,透過“拇指化”服務逐步消除視窗服務場所排隊積壓的情況,實現嚴格執法與便民服務的有機結合。

確保落實不打折扣

《條例》的頒佈,爲每一位市民的交通行爲“立了規矩”、“設了底線”,但《條例》的相關規定要真正落到實處,必須依靠持之以恆的依法嚴管。爲此,市公安局表示,將延續交通大整治的經驗做法,把依法嚴管作爲道路交通常態長效治理的有效措施,一以貫之地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爲實施“全覆蓋、零容忍”的執法管理。俞烈透露,下一步將以《條例》中有關創新管理手段、加大處罰力度的規定爲抓手,針對突出交通違法行爲,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專項集中整治行動,落實“見違必糾、糾違必處、處罰必嚴”的執法要求,透過保持嚴管態勢,使得知法、尊法、守法的理念深入人心,進一步增強道路交通執法權威,確保《條例》規定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譬如,對發生交通違法逾期不接受處理的當事人,將實施兩方面的處理:一是依法直接做出處罰決定,二是對逾期不接受處理達到5起以上的先予扣留機動車行駛證。考慮到近兩年上海郊區貨運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且事故多發的情況,爲了保障客車道的通行效率和客車的通行安全,《條例》規定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禁止貨車佔用客車道行駛。對此類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將按照違反標誌標線指示予以處罰,並實施駕駛證記分管理。

再如,公安機關將對存在拼裝、加裝、改裝情形和未按規定註冊登記的非機動車,以及違反交通管理措施可能導致危害、危險發生的機動車,實施先予扣車的管理措施。此外,公安機關將利用交通大整治勤務機制改革中所創立的隊所聯動、隊社聯動等工作機制,結合治安防控、社區警務等日常工作,進一步優化道路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