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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廣東高考志願填報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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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廣東高考志願填報開始啦,如有疑問歡迎大家閱讀下文,小編爲大家解答!

2016廣東高考志願填報事項

志願填報方式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填報志願時,考生須先憑考生號和密碼登入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志願填報系統(網址爲:)填報院校和專業志願,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志願確認,再到中學(報名點)辦理志願表簽名手續。考生可自行上網填報或到中學(報名點)集中填報。

志願填報時間

考生填報志願分兩個時段進行: 第一時段:6月26日12:00-6月27日16:00

本時段僅填報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以及招收飛行技術專業等院校志願,報考上述院校或專業志願的考生必須在本時段填報。

第二時段:6月27日18:00-7月1日18:00

本時段填報除提前批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以及招收飛行技術專業院校以外的其他各批次、各科類院校志願(包括提前批的其他院校志願以及其他各批次志願、自主招生等院校志願、地方專項計劃院校志願)。所有考生(包括已在第一時段填報了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以及飛行技術專業院校志願的考生需填報其他批次志願)必須在本時段填報。

網上志願填報流程

1.瞭解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

考生填報志願前,要認真查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願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以及其他有關體育、音樂、美術院校(專業)招生的政策,瞭解實行平行志願的範圍,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及非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志願填報、投檔原則及順序;要登入擬報高校網站,認真瞭解高校招生章程及錄取規則。

2.瞭解專業目錄和體檢要求

考生根據《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或《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分科類分批次填報志願。考生填報志願期間,要注意及時查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增補或更正資訊。

考生填報志願前,應認真閱讀《招生專業目錄》的重要說明,依照2003年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根據本人身體條件,參照所報考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中對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選擇填報適當的專業,避開不宜就讀的專業。

3.擬定志願草稿表

考生上網填報志願前,可預先填好《2016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願表》,該表由各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首頁的“互動下載”—“下載中心”中下載。

4.網上填報志願

考生須在規定的時段內登入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志願填報系統,依照事先填報並校對好的《2016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願表》錄入各批次志願的院校代碼、專業代碼以及服從其他專業的標記併網上提交。逾期不報志願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漏報志願(含志願無效)的考生只能在錄取階段相應批次徵集志願時補報有缺額計劃的院校志願。

考生在提交所填報的志願後,志願填報系統將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字元,所有志願將無法提交,請考生仔細覈對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後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爲止。考生志願未在網上確認前,可多次上網修改自己填報的志願。當考生確定不再進行志願的修改時,必須點擊“志願確認”按鈕,未點擊“志願確認”的志願無效,網上確認的志願不得更改,錄取時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志願數據爲準。

5.辦理簽名手續

考生在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填完志願後,於7月1-2日到原高考報名點辦理志願表簽名手續。志願表存入考生檔案。考生本人對不按時簽名和由他人代爲簽名所產生的後果負責。

6.覈對所報院校和專業資訊

各中學(報名點)要密切注意考生填報志願的動態情況,在志願填報與網上確認截止前要預留一定的時間量,提前檢查並提醒考生點擊“志願確認”按鈕。7月1日-2日打印考生志願表,組織考生辦理簽名手續。

考生根據打印的志願表認真核對所報院校和專業,如發現錯誤,可向中學(報名點)提出書面更正申請(第一時段所填報的院校和專業不得更改),由報名點修改並存檔。7月2日16:00後,各中學(報名點)不再受理更正錯誤的申請。

溫馨提醒:爲避免集中填報造成網絡“塞車”,請考生注意避開填報志願高峯期,儘量減少連續在線時間,提前在填報截止時間前確認。

網上填報志願注意事項

1.合理安排各批次院校志願間的梯度

原第二批本科A類及B類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併爲“第二批本科批次”。批次合併後,相應批次院校志願數進行了適當調整。

由於部分公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以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高校學費標準較高,考生務必根據自身家庭經濟情況,或瞭解相關高校獎、貸、助學金情況後報考。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結合自己高考成績及高校往年錄取分數、錄取最低排位情況,適當拉開院校志願間的梯度,提高填報志願的“命中率”。

2.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以及綜合評價資格考生注意事項

(1)高校專項計劃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實施的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符合《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粵教考函〔2016〕9號文)有關規定的考生,高考前完成高校專項計劃院校報名、報考資格審覈,已被高校確定入選資格並經公示的,可填報高校專項計劃。

(2)經招生院校確認資格並在教育部陽光平臺上公示符合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以及綜合評價資格等特殊類型(下稱特殊類型)的考生,須在“自主招生等”志願欄中填報相應院校志願,具備以上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類一所院校志願。具備資格的考生未在“自主招生等”欄填報相關志願的,將被視爲放棄相應特殊類型錄取資格。

(3)招收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資格考生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錄取之後投檔。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統考)、高水平藝術團資格考生的院校錄取工作,在院校文理類專業所在批次同期進行。爲提高被錄取機會,具有這5類特殊類型資格的考生,填報第一、第二批錄取院校志願時,一般不應與特殊類型的院校志願重複。

(4)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在我省進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試點,高考成績符合要求並經學校公示已獲資格的考生,如報考上述院校的綜合評價,只能在“自主招生等”欄目內的“綜合評價”志願欄中選擇一所院校填報。填報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志願的考生,須於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在教育部陽光高考綜合評價報名系統完成報考。中山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在“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願填報系統”開始填報的時間爲6月29日9:00。

3.藝術類考生填報志願注意事項

(1)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注意各招生院校對術科考試類型及成績的要求。音樂、美術術科考試類型分爲“校考”、“統考+校考”、“統考”。填報本科藝術類“統考”或“統+校”專業時,考生術科統考成績必須達到相應類別的術科資格線。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務必分類別、分專業、分術科考試類型、分批次查閱藝術類院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必要時可直接向招生院校諮詢。同時,藝術類考生要處理好跨類兼報的問題。由於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與文理類院校(專業)錄取同批次進行,當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術科成績均符合某批文理類和藝術類分數線要求時,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選擇一種類別填報,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願又報文理類院校(專業)志願。報考第一批藝術類院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不得兼報文理類第一批及文理類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志願。

(2)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高校若在藝術類招生,填報相關院校志願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科類的專業術科考試。錄取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對上述專業的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普通類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4.體育類考生填報志願注意事項

體育類考生要處理好跨類兼報的問題。當考生文化課成績與體育術科成績均符合某批理科類和體育類分數線要求時,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選擇一種類別填報,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體育類院校(專業)志願又報理科類院校(專業)志願。

5.報考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志願(含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等)的考生注意事項

(1)報考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志願(含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等)的考生,必須在第一時段內填報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相關院校志願。同時,要在第二時段填報非政審面試體檢的其他提前批及其他各批次院校志願。

(2)提前批分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每批共2個院校志願,考生在第一時段填報的需政審面試體檢院校志願經確認後不得更改,未填滿的院校志願位置可在第二時段繼續填報非政審面試體檢院校。第一時段填報的志願與第二時段填報的志願,統一在7月1日-2日進行打印和辦理簽名手續。

(3)考生填報提前批志願時應注意,提前第一、提前第二批院校在第一批院校錄取前進行錄取,提前第三批專科院校在第二批本科院校錄取結束後、第三批專科A類院校錄取前進行錄取。

(4)報考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招生院校的考生,請在填報志願前閱讀有關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電話諮詢或登入院校網站查詢具體詳情,及時瞭解院校進行政審、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及要求。考生需參閱的附件請點擊下面的“閱讀原文”下載。

6.報考少數民族班及預科班考生注意事項

符合省民委、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招收少數民族班或少數民族預科班的院校時,必須在相應批次或欄目中填報。

“各類預科班”欄目中可填報少數民族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符合多項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類的一所院校。其中,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班的考生須根據本人成績及公佈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預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填報相關的院校及預科專業。

7.報考廣東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注意事項

符合粵教考函9號文有關規定並已經地級市招生辦審覈認定資格且公示的考生,如成績達到“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可在志願表的“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地方專項計劃)”欄填報7個院校志願。

未經地級市招生辦公室審覈認定資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經省招生辦公室複查不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所填專項計劃志願無效。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電子檔案投放在第一批本科錄取前與“自主招生等”同步進行,考生不得同時兼報“自主招生等”院校志願。

8.報考“農村衛生定向”考生注意事項

高考成績分別達到本、專科“農村衛生定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在相應批次的“農村衛生定向”欄目填報相應院校志願。被錄取考生須按《關於印發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與相關市(縣、區)簽訂培養協議。

9.報考香港、臺灣地區有關高校注意事項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報考香港、臺灣地區有關高校並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省招生辦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臺灣地區高校錄取的考生檔案。填報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要注意兩校均按高考統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投檔。

10.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高考成績填報

爲提高被錄取機會,考生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高考成績,積極填報相關本科院校及高職高專院校。本科文、理類各批次院校錄取時,由於考生志願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院校未能在第一組院校志願完成招生計劃,因此,考生應在合理填報第一組院校志願的同時,積極、合理填報第二組院校志願,以提高被錄取機會。

錄取期間,除第三批B類院校外,其他批次的高等學校如因生源原因,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或由於專業生源不平衡、無法專業調劑而造成招生計劃缺額的,由省招生辦公佈填報徵集志願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當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徵集志願,進行二次錄取;第三批專科B類院校先調整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原填報志願順序一次性進行補檔,補檔後再根據院校缺額計劃,安排徵集志願,進行二次錄取。因此,未被錄取的考生要關注省招生辦公室發佈的徵集志願院校及缺額計劃等資訊,在規定的時間內上網補報徵集志願。在各批次徵集志願時,考生可根據徵集志願填報條件及資格分數線,填報徵集院校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