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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求職 小心非法傳銷陷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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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層法院受理47起非法傳銷案,212個涉案人中有三成人員爲大學生!求職,小心非法傳銷陷阱

  核/心/提/示

  最近,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檢察院先後受理47起212人因非法傳銷而引發的非法拘禁案件,令辦案人員驚詫的是,47起案件212人中竟有三成人員爲大學生。調查發現,“好工作、高收入”的誘惑是學子被拉下水的第一“幫兇”。

  在當前就業壓力增大的情況下,一些非法傳銷活動趁機擡頭,變換手法將黑手伸向一些外出務工人員和大學生。這一動向應當引起有關部門和高校重視。

  案件回放

  ①

  求職設套請入甕 輕信中計難自拔

  2008年夏天,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的大學生李兵正在爲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心急如焚。9月的一天,他在網絡上看到一家經營房地產的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正在急招業務員,年薪不低於10萬元。李兵欣喜若狂,立即把自己的求職簡歷投了過去。當天下午,他接到了一個自稱是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告訴李兵,他符合招聘的條件,鑑於崗位少,競聘人員多,希望他能早點到公司進行“面試”。突如其來的喜訊讓李兵喜不自勝,他來不及多想,打點行囊,踏上了南下的列車。

  在公司接待員的帶領下,李兵來到了公司的“基地”——一個偏僻的城中村民房裏。一個“領導”簡單地問話後,十多個被稱作“帥哥”、“美女”的人祝賀他透過了“面試”,趁機拿走了他的手機和身份證,並把他嚴密看管起來。李兵如夢方醒,這根本不是什麼房地產公司,而是一個以營銷口服液爲名的傳銷窩點。而他只有在交了3900元錢購買一套所謂的產品後才能自由活動。

  經過7天的軟禁、7天的洗腦,李兵最終交了3900元錢,並被晉升爲“領導”,專門負責透過網絡網羅那些急於找工作的人,並大談自己的“致富祕笈”,誘騙他們一個個掉入陷阱。2008年12月,李兵和其他成員一起因非法拘禁落入法網。經審理,李兵被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②

  編造謊言爲交費 騙來孃親同犯罪

  45歲的周玉蓮是個地地道道的農民,養有二子,大兒子在附近工地上打工,二兒子張立新心高氣傲,大專畢業後發誓不找到好工作不回家。2009年2月,周玉蓮接到張立新的電話,說自己在網吧裏遇到了同學張健,他倆在網上找到了好工作,打算一起去看看。

  此後好幾天,周玉蓮一直沒有兒子的消息。正在她着急之際,一個自稱是張健的人打電話過來,說張立新出了車禍,急需救治,讓周玉蓮趕快帶錢來護理。周玉蓮驚慌失措,湊了錢急忙趕往兒子的出事地。下了車,張健並沒有帶周玉蓮去醫院,而是領着她在城中村裏轉悠,周玉蓮心生疑惑,但想見到兒子的急切心情迫使她乖乖地跟着張健走。走進一套出租房,周玉蓮驚喜萬分,兒子張立新竟然沒事兒似的站在自己面前!但看着眼前雜亂的情形,十幾個男男女女,周玉蓮迷惑不已。

  聽了兒子的講述,周玉蓮才知道兒子和張健是被網上招工資訊騙來的,爲了交加盟費,張健騙來了自己的姐姐;張立新遇車禍也是編造的,因爲交不了錢,張立新就出不了這個門。而周玉蓮一旦踏進了這個門,如果不再交3900元加盟費,也會像兒子一樣被監禁。

  在周圍人的鼓動下,周玉蓮狠狠心向“組織”交了自己和兒子的加盟費。爲了撈回自己的錢,她和兒子一起幹起了這騙人的勾當。

  2009年3月,根據羣衆舉報,這個傳銷窩點被端,周玉蓮也和兒子一起鋃鐺入獄。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③

  草率應聘落陷阱 驚險脫逃出牢籠

  劉英麗大學畢業後原本在北京一家公司打工,因不滿公司的待遇,一直想找個高薪職位。2009年1月,她把個人求職資訊傳到網上,不久即接到一個公司的電話,對方稱短時間內能使她迅速致富。劉英麗簡單詢問了情況,就做出應聘決定。

  可到了公司的“宿舍”,劉英麗看到兩間民房裏骯髒、雜亂,十幾個年輕的男女混宿在一起。她暗想:上當了!劉英麗轉身就跑,可她哪裏還能跑得了啊。一個被大家叫做“老闆”的人說:“實話告訴你吧,我們是做產品直銷的,網上的資訊都是假的,騙你的,發展一個新成員不容易,怎麼能輕易讓你走呢,留你考察幾天吧。”在接下來的5天裏,劉英麗每天都在別人的監視下吃飯、睡覺,被脅迫“聽課”,同屋的“科長”、“經理”們輪流勸說她交3800元錢恢復自由、加入組織,還不斷威脅她。劉英麗對非法傳銷很反感,誓死不從。她不停地大聲哭鬧,與同屋的人爭吵。終於在第5天,持續大聲的哭鬧引起了來此調查案件的民警的注意,民警敲開了這間民房的門,劉英麗才得以脫身。

  剛從非法傳銷窩點逃出的李中洋也有着同樣的經歷。2009年2月,他在網上看到一家機械有限公司急招員工,就按網上留下的電話打了過去,對方告訴他剛好有一個職位和他學的專業機械一體化對口,邀他儘快前往應聘。

  應聘地點在一個村莊的集資樓裏,李中洋先是被搜走手機和身份證,然後被以接受考察爲由限制了人身自由。李中洋拒絕交納“加盟費”,他下定決心一定要逃出“魔窟”。2月15日深夜,在經歷了一番搏鬥,刺傷了兩個看管人員後,李中洋驚險逃脫。

  儘管非法傳銷窩點隨即被搗毀,騙子們也進了監獄,但想起這噩夢般的`經歷,劉英麗和李中洋都還心有餘悸。

  專家提醒

  爲增強廣大人民羣衆識別、防範、抵制非法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避免上當受騙,鄭州市人民檢察院總結了3種非法傳銷方式,提醒人們注意防騙。

  “拉人頭”式非法傳銷一些非法傳銷組織以“招工”、“招聘”、“介紹生意”、“介紹工作”等名義,謊稱可以獲得高額回報,利用親屬、朋友、同學、戰友、老鄉等各種關係,透過打電話、寫信或者在互聯網上發佈資訊等手段,將人員騙往異地從事傳銷活動。他們一般對參加者聲稱發展人員數量越多,獲得報酬越多,採取限制人身自由、上課洗腦,甚至威逼、暴力等手段,對參與人員進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警惕非法傳銷組織謊稱“國家搞試點”、“西部大開發”、“國家、地方政府暗地裏支援”,一些非法傳銷組織以所謂“資本運作”、“特許經營”、“加盟連鎖”、“連鎖銷售”等形式,以高額回報爲誘餌,誘騙羣衆到異地從事傳銷活動。

  利用互聯網非法傳銷隨着網絡的發展和普及,一些傳銷組織以“電子商務”、“網上購物”、“網絡直銷”、“網絡營銷”、“網絡代理”、“網上學習培訓”等名義,使用境外服務器,建立互聯網站,以快速發財致富爲誘餌,誘騙不明真相羣衆透過銀行匯款繳納入門費,在網上註冊爲所謂會員或代理商,發展介紹下線,並且直接利用網上銀行電子支付手段發放獎金,從事非法傳銷活動。

  警惕非法傳銷組織披着合法公司、企業的外衣,以銷售商品爲掩護,以高額返利、高額回報爲誘餌,透過發展加盟商、業務員、優惠顧客等形式發展下線,並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銷售業績爲依據給付上線報酬的非法傳銷行爲。

  非法傳銷向校園滲透一些非法傳銷組織以招聘、實習、兼職、校園代理、介紹工作爲名,透過各種途徑向校園滲透,在校學生勤工儉學時,應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覈實用工單位資質、工作性質等情況,不要將學生證、身份證、手機、現金交給他人保管,防止被非法傳銷組織限制人身自由。專家說法

  非法傳銷活動轉向隱蔽

  王青(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宣傳處處長):近年來,打擊非法傳銷活動力度加大,但非法傳銷陰魂不散,屢禁不止,並且轉向隱蔽、分散;行騙手法也有新的變化,多是利用公衆求職、致富心切,精心編造與實際招聘相同的程序,利用高薪利誘,騙取求職人的信任,誘騙求職人一步步走入陷阱。譬如,他們講到做銷售人員應具備的八種心態、要學會社交禮儀、強調勵志與付出等,宣揚得如同“成功指南”。此外,非法傳銷人員透過限制人身自由、反覆灌輸傳銷理念進行“洗腦”,迫使求職人交出加盟費用,購買所謂的美容產品、保健產品,加入組織,然後,他們用同樣的方式再去騙人。從被騙到騙人,惡意複製,惡性循環,整個傳銷網絡就是依靠下線人員繳納的金錢來維繫運作的。一些大學生被洗腦後,大都十分推崇這些理論,許多人已經到了執迷不悟的程度。其實,被他們說得天花亂墜的傳銷,雖披上市場營銷的華麗外衣,但其騙人斂財的本質特徵並沒改變。

  經驗不足、求職心切致大學生受騙

  程崗(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法官):

  大學生容易上當受騙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大學生的社會經驗不足;二是尋找好工作心情急切。加之非法傳銷組織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導致一些大學生身陷非法傳銷泥潭難以自拔。

  還有一些參加非法傳銷的大學生對傳銷組織者宣稱的“一夜暴富”理念產生興趣,或被非法傳銷頭目提出的所謂“平等”、“關愛”等虛擬的理論所迷惑。因此,當非法傳銷頭目宣傳“和衆人一起睡地鋪、一起撿菜葉、一起分享成功”,極易使涉世不深的大學生從中得到被關愛、被讚美的內心滿足感。此外,傳銷組織精心策劃的“洗腦”非常迎合社會閱歷淺、叛逆心理強的大學生的需要,他們渴望透過這種途徑改變生活、尋求財富。

  精神病學專家早就認爲,只要存在四大要素,人的精神就容易受到控制,如相對封閉的環境;經常性被調動情緒;資訊疲勞,反覆轟炸,一直處於某種狀態之中;創造一種歸屬感等。而傳銷頭目正是採取這些手段控制傳銷成員。

  學校教育要跟上

  張建成(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副教授):

  貧困家庭的孩子,在進入大學時就已經是舉債上學了。四年大學,懂得替父母分憂的孩子選擇了貸款讀書,所以,畢業後掙錢還貸就成爲他們的第一願望。這樣就爲極具欺騙性的傳銷俘虜他們提供了便利。

  從根本上打擊大學生非法傳銷,還要從優化大學生創業和就業環境入手。大學生屢屢陷入非法傳銷組織,暴露出目前教育的不足。當前有關部門應在學校開設有關非法傳銷的法律知識講座,讓學生認清非法傳銷的本質,增強防範意識,學會辨別非法傳銷,自覺進行抵制。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正確的財富獲取理念,千方百計挖掘就業崗位,讓大學生實現安全就業。

  要從根本上杜絕非法傳銷向大學生滲透,還有賴於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加強日常監管,堅決打擊各類非法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非法傳銷陷阱有招可防

  張玉華(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網上求職, 非法傳銷陷阱有招可防。

  首先,求職的人要有正確的就業意識,平常的心態,創造財富和幸福生活要依靠誠實的勞動,切不可輕信網絡所謂“創業奇才”的“創富神話”。

  其次,提高對網絡招聘資訊的甄別能力,要認真核查用人單位的資訊,具體辦法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工商局查詢,看該公司是否註冊;同時,要撥打114諮詢該公司的電話,看號碼是否和網上的一致,透過電話詢問,看該公司是否在網上發佈招工資訊,避免有人打着正規公司的旗幟編造發佈虛假的招工資訊。

  最後,到陌生地點求職應聘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強防騙意識,記住自己所在的方位,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要及時報警,在被控制人身自由時要機智、冷靜地應對,伺機報警或尋求幫助,尋找、創造機會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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