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簡歷應該包括這樣幾個部分:
第一,個人資訊:姓名、電子郵件、手機號碼,這三個是比須具備的3項。有的時候,根據用人單位的需要,可能還要提供性別、通信地址、年齡、戶籍等其他資訊。
第二,學習經歷。一般包括文化程度,從最高學歷開始寫起,並介紹所學專業和主要的研究領域。
第三,工作經歷。一般而言,這是用人單位最看重的.一部分,一般採用時間上由遠及近的方式介紹,包括了單位名稱、部門和工作職責、工作業績這幾項。工作經歷不應該泛泛而談,應緊密地根據用人單位的招聘需求,着重突出自己勝任崗位的經歷和業績,這樣才能打動HR。
第四,個人榮譽或突出成績。對於很多工作的人或剛剛畢業的學生,可能或多或少都獲得過不同的榮譽。這部分屬於加分部分,可以讓用人單位對應聘者有一個更好的瞭解。
第五,其他資訊。如果應聘者覺得上述4項還不能全面展示自己,還可以加上其他自己想要表達的資訊。這部分因人而異,是相對個性化的部分。
怎樣打造個性簡歷
學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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