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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法治建設年活動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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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法治建設年活動對於建立一個法治社會來說是必要的,下面開展法治建設年活動總結是小編爲大家準備的,在這裏與大家分享。

開展法治建設年活動總結

  第一篇:開展法治建設年活動總結

xx年,全市法制建設工作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及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爲指導,按照“四五”普法規劃和依法執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構建和諧社會爲總攬,以創建平安重慶爲主題,以強化法制宣傳和依法治市爲主線,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爲動力,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項工作任務,法制建設工作取得了新進展、邁上了新臺階,爲“五五”普法規劃和新一輪依法治市規劃的順利啓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深化

xx年,全市各地各部門開展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在保持經常化、多樣化、制度化、規模化的基礎上,突出了重點,創新了形式,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深化。

(一)注重廣泛性,法制宣傳生動活躍

一年來,透過開展一系列的主題活動,法制宣傳的工作覆蓋面不斷擴大,社會影響不斷增強。一是將學法內容引入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各地、各部門圍繞“三月”、“五月”法制宣傳月重點工作,在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將學習法律作爲提高黨員幹部素質的重要措施之一,採取警示教育、“共產黨員法制宣傳月”、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組織學習法律,延伸了法制宣傳的工作載體。二是繼續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社區”活動。各地、各部門組織“民工維權宣講團”、“法制宣傳小分隊”等法制宣傳隊伍送法到田間地頭、社區院壩、民工集中地,大力宣傳與羣衆緊密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了羣衆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三是大力開展專項法制宣傳活動。各地、各部門圍繞中心工作,根據每一階段的工作重點,認真開展專項法制宣傳活動。市委法建辦與市婦聯、市整規辦、市財政局、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交管局等部門利用宣傳月、宣傳週、宣傳日,以散發宣傳資料、設立宣傳站、圖片展等形式,開展了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交通安全、保護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專項法制宣傳活動。四是積極宣傳新頒法律法規。《信訪條例》、《宗教事務條例》、《反分裂國家法》、《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頒佈後,市委法建辦及時下發了學習宣傳通知,各地各部門也採取舉辦講座、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深入基層、深入羣衆廣泛宣傳。

(二)注重創新性,幹部學法不斷強化

(三)注重針對性,青少年法制教育持續開展

爲增強青少年學法的生動性,我們創新形式,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基本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體系。一是繼續發揮課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納入了教學計劃,做到了大綱、教材、教師、課時“四落實”。加強了法制課教師隊伍的建設,開展了“與法同行”全市中小學法制課教師說課比賽。二是繼續完善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制度。各地從政法機關挑選了一批政治覺悟高、有責任感、業務精、宣講能力強的政法幹部擔任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並對其職責、任務和選聘、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確規定。目前,全市有4800餘所中小學校聘請了法制副校長或輔導員6400餘名。三是建立了“法律陽光普法基地”。“基地”活動由市教委指導,宏業騰飛律師事務所負責具體實施。活動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等爲主要內容,採取網站、免費電話、qq教育法律專家等三大普法諮詢平臺對廣大學生宣傳法律常識。四是充分發揮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江北、北碚、涪陵三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對青少年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全年共接待參觀者4xx餘人,演出法制文藝節目160餘場,宣傳效果明顯。同時,各地還透過青少年法制宣傳月、青少年維權崗、家長學校、暑期法律進社區等形式,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質。

(四)注重實效性,企業普法成效明顯

二、強化措施,拓展載體,依法治理穩步推進

(一)提高立法質量,服務經濟建設

xx年,地方立法以提高立法質量爲重點,不斷創新立法工作機制和方法。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法制辦嚴格控制新制定法規、規章數量,逐步推進立法由數量向質量的轉變。爲增強立法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廣泛實行了民主立法、開門立法,xx年市人大、市政府所有的立法項目均透過網絡或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xx年,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和批准法規案37件,其中新制定法規7件、修訂修正29件、廢止1件,修訂修正的法規數佔立法量的78.4%;市政府共起草、制定政府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檔案103件。市人大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還積極探索和改進監督方式,加大監督力度,開展了《安全生產法》、《重慶市農村初級衛生保健條例》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全年督辦羣衆申訴案96件。

(二)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我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積極探索政府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措施和方法,推進了法治政府的建設。一是推出創建法治政府的“三大管理創新”機制。《重慶市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解決了領導決策的難題;《重慶市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使一般建設項目總的審批時間從350個工作日縮短至150個工作日;《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堅持以人爲本創新和規範行政執法的決定》,進一步防止行政執法人員中可能發生的粗暴執法行爲。二是創建服務型和信用型政府。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授權和委託了一批市級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給區縣,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的工作機制。完善行政許可法8項配套制度,其中7項制度已全面實施。三是改善和規範行政執法。繼續抓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對文化、農業、交通三大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進行了改革。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的管理與培訓,開展了重慶市“十佳行政執法隊伍”和“百佳行政執法人員”的評選。四是加強行政監督。爲保障依法實施行政監督,加強了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加強了對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對聲訊市場、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10餘項工作開展了專項執法整治活動。強化了規範性檔案審查登記工作,發揮了複議監督的功能,完善了行政複議公開聽證制度和重大複雜案件專家諮詢制度,促進了行政執法質量的提高。

(三)加強隊伍建設,促進政法各項工作共4頁,當前第2頁1234

(四)開展創建活動,推進基層依法治理

各級黨政把平安創建工作作爲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支柱,作爲爲羣衆辦實事的“民心工程”,高標準、嚴要求、狠抓落實,從經費、措施落實、力量配置等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援。同時還強化了督查指導力度,對禁種鏟毒等專項工作和刑事發案上升、治安問題突出的30餘個地區和部位開展了重點督查。今年由於平安創建工作的深入推進,全市基本實現了“兩降三無”的工作目標。1-10月全市刑事案件在連續三年下降的基礎上,保持了持續下降的勢頭,公衆的安全感進一步增強,基層依法治理取得成效。各地還以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爲契機,大力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市委法建辦、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發了“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標準,並結合“四五”普法檢查驗收,深入到全市40個區縣130餘個村進行了具體指導。目前,全市農村普遍建立起“四民主”、“兩公開”爲主要內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了基層法治化管理水平。現全市10081個村委會普遍開展了“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50%以上的村基本達到創建標準。市委法建辦、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根據“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標準,評選出黔江區中塘鄉興泉村等134個村爲“重慶市民主法治示範村”,沙坪壩區覃家崗鎮上橋村等16個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爲“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

(五)加強法律服務,引導市民依法維權 (六)精心組織,全面完成“四五”普法總結驗收

xx年是“四五”普法的總結驗收年。爲切實抓好總結驗收工作,我們制定下發了《重慶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總結驗收實施方案》,8月,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重慶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區縣和各部門完成自查的基礎上,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從市級有關部門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中抽調人員組成8個檢查組,對40個區縣(自治縣、市)、15個市級部門、部分大中型國有企業和高校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檢查驗收。爲圓滿完成檢查驗收工作,市委專門召開了動員會,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委法建領導小組組長朱明國親自進行動員。市領導朱明國、唐情林、周慕冰、陳邦國同志以及市高院院長張軒、市檢察院檢察長秦信聯同志分別帶隊檢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動了檢查工作的紮實開展。爲使檢查驗收工作客觀公正,市委法建辦制定了《重慶市區縣(自治縣、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總結驗收評分標準》和《重慶市市級部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總結驗收評分標準》,避免了工作的主觀隨意性。爲了對總結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市委法建辦還在《重慶日報》上開展了“重慶市民法律素質問卷調查”。檢查結果表明,五年來,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緊緊圍繞“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工作目標,着力在“強化領導抓保障、突出重點抓落實、廣泛宣傳抓深入、普治結合抓提高”上下功夫,注重研究新情況,探索新辦法,總結新經驗,全面實施了第四個五年普法規劃,營造了學法用法的氛圍,養成了依法辦事的習慣,促進了重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三、落實責任,多管齊下,法制建設保障有力

四、正視不足,積極謀劃,努力開創法制建設新局面

雖然xx年我市的法制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法制建設工作發展不平衡。主要表現在大多數區縣(自治縣、市)和執法部門的法建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但仍有少數地區、市級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對此項工作重視不夠;二是個別區縣和部門重視階段性、短期性專項活動的開展,忽視常年法建工作的部署和檢查,缺乏長效機制,使有的工作沒有落到實處,影響了法制建設工作的整體推進;三是個別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自覺性還不夠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觀念還有待提高;四是法制宣傳教育的受衆面不平衡,仍存在死角和盲點,特別是困難企業、下崗職工、民營企業和流動人口的普法工作較爲薄弱;五是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城市街道社區和廣大農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針對性有待加強;六是全市各地法建工作經費保障程度參差不齊,大多數區縣法建經費達到人平0.2元,但少數區縣法建工作經費仍低於人平0.1元,有的地區還不能保證轉移支付的專項經費足額配套。

xx年,第五個五年普法和第四個依法治市規劃即將啓動,我們一定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市委第八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十一五”規劃所確定的工作目標,積極推動全國和全市“五五”普法規劃及新一輪依法治市規劃工作任務的落實,銳意創新,開拓進取,不斷開創我市法制建設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篇:開展法治建設年活動總結

20xx年,江北區政府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牢牢把握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按照 “法治江北”的部署,着力加強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成效明顯。現將20xx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認真抓好依法行政的基礎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一是區政府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工作,區政府常務會議多次聽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區政府主要領導對科學民主決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工作作出具體的指示,強調依法行政工作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強化責任,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臺階上水平。二是充分發揮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牽頭作用,完善由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鎮)行政“一把手”爲責任人的組織體系,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三是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工作。制定了區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明確了工作的總體要求、任務措施和組織保障等內容。

2、狠抓貫徹落實。一是紮實推進法制隊伍建設。在區領導重視下,去年區法制辦增設一個科室,並更名爲執法監督科和複議應訴科,全區法制機構體系不斷健全。區主要執法部門均已設立法制科(室),各街道(鎮)也建立專(兼)職法制員隊伍。加大對全區法制機構的業務監督指導與培訓力度,先後組織召開法治政府建設專題講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解讀、行政機關敗訴原因分析等各類培訓會,不斷增強法制隊伍的戰鬥力。二是加強行政與司法的溝通銜接。去年初,區政府會同區法院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審判聯席會議,交流全區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情況,研究解決行政爭議中存在的共性、疑難問題。同時不定期召開專題聯席會議6次,研究了涉及五婆湖違法建築強拆,某金屬加工廠申請政府資訊公開等法律疑難問題13件,並達成共識,相關工作成效也受到了華偉書記的批示肯定。三是強化法治政府考覈。發揮考覈評價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導向作用,立足全區實際,着重體現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指標,增強考覈的科學性和針對性,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得以不斷規範。透過全區各部門和街道(鎮)的共同努力,我區在20xx年市對區年度法治政府考覈中位列全市前茅,受到市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同時,全區以創建省、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爲契機,加大典型示範引導作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涌現出區衛計局、人力社保局、市場監管局等一批省、市依法行政示範單位。

3、強化宣傳教育。一是做好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區政府透過常務會議學法、創新江北論壇等形式,引領全區各部門貫徹學法用法制度。20xx年,區政府透過邀請區政府法律顧問、市法制辦和省高院專家專題授課,組織了6次常務會議學法,透過學習提高了區政府領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做好公務員學法考法工作。區普法辦制定全區公務員學法用法培訓考試的實施意見,引導全區各行政機關公務員按照要求開展學習、考試工作。三是組織開展全社會法治宣傳教育。積極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發揮宣傳、文化、教育等部門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職能作用,法治宣傳教育的格局不斷優化。區法制辦組織開展了法治政府書法大賽、區司法局編印了法治記事本,透過多種形式弘揚法治文化,營造了全社會共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制度建設

1、規範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去年9月,區政府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明確重大決策事項範圍、決策程序,對決策的公衆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策等法定環節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了部門的職責。20xx年,全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26項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落實了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區法制辦進行了合法性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書,提出建議76條。

2、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制定全區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意見和法律顧問工作規則,明確了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使用和考評等程序,同時對法律顧問工作任務進行了量化,規定了行政合同、規範性檔案、行政複議、應訴的數量和要求,提高了法律顧問的工作主動性。目前,區政府本級、各街道(鎮)、村已實現政府法律顧問100%的普及率,城管、國土等法律事務較多的政府部門均聘請了法律顧問。20xx年,區政府法律顧問已爲區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合同簽訂以及各類政府涉法事務提供法律意見39件次,有效避免了區政府的法律風險。

3、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落實行政規範性檔案“三統一”制度,加強合法性審查,及時糾正規範性檔案制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制定進一步規範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細化檔案草案徵求意見方式,要求所有規範性檔案均需公開徵求意見。20xx年,區法制辦審查區政府名義制定的規範性檔案41件,統一登記編號發佈38件,提出審查意見184條,均按要求及時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報備。

4、推進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全面實施區行政機關合同管理辦法,將以區政府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以及標的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部門合同納入事前合法性審查範圍。同時,區法制辦牽頭組織開展了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工作情況檢查,透過專項檢查助推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等工作有序開展。20xx年,區法制辦參與審查上海世外合作辦學協議、引進寧電進出口公司協議等各類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經濟合同28件,提出法律意見建議81條,較好地保障區政府對外民事行爲的合法安全。

(三)嚴格規範文明執法

1、全面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區政府先後組織開展權力清單清理和責任清單編制工作,期間,公佈了28個區級部門共計2967項行政權力清單,以及31個部門的責任清單,包括337項主要職責、113項部門職責邊界事項,222項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及185項公告服務事項,基本建立了全面銜接、分工明確、權責一致的'職能體系。同時,完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動態調整機制,全部取消全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2、嚴格落實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加大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的檢查力度,確保持證上崗落到實處。20xx年,共組織65人次參加省行政執法證申領考試,合格率達86%。及時做好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交通局)等單位機構調整後194位執法人員的換證工作。截止目前,全區共有持省行政執法證人員923位。

3、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全面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度,積極督促各行政執法部門修訂、執行行政處罰裁量規則及裁量標準,並藉助法制工作座談會、案卷評查交流會等形式對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進行督促指導。目前,區安監、衛計已出臺區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制度,其他部門直接適用上級標準。20xx年,全區未出現因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不規範而被投訴查處的情況。

4、紮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組織對區級執法部門的84個行政許可案卷、行政處罰案卷進行評查,評選了年度區優秀執法案卷。從評查情況來看,案卷存在問題數呈逐年下降趨勢,以評查促規範的助推效應不斷顯現。區衛計、文廣、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的執法案卷每年都入選本系統的省(市)十佳行政執法案卷。據統計,20xx年,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共承辦行政處罰案件8471件,罰沒款總額1522萬元,行政處罰後被提起行政複議及訴訟35件,無一件被撤銷或變更。

(四)強化政府資訊公開

1、加強資訊公開平臺建設。堅持以政府網站爲主,現場查閱點、政務微博、微信等爲輔,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開載體。同時,積極打造網上公開黨政接訪平臺,對羣衆反映的熱點敏感問題,堅持主動正面迴應。

2、拓展主動公開廣度和深度。區政府以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行政權力執行、食品安全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爲重點,不斷拓展政府資訊公開的深度和廣度。據統計,20xx年,我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0610條,權力執行的公開、透明程度不斷加強。

3、落實政府資訊公開督查機制。運用定期實地督查、逐級約談等措施不斷推進工作,增強工作實效。《寧波通訊》(2014年21期)以《江北區政府資訊公開三大創新點》爲題對我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進行了報道。

(五)依法化解行政爭議

1、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複議聽證制度,改進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方式,切實履行層級監督職責。20xx年,區政府本級受理複議申請15件,從審結情況看,複議結果維持原行政行爲的11件,撤銷原行政行爲的4件。全面推行行政複議決定書公開,全年按時公開行政複議決定書8件。

2、着力加強行政應訴工作。健全行政應訴工作責任制,舉辦行政機關應訴培訓會,提升行政應訴人員素質能力,防止因應訴不當導致行政案件敗訴。自覺執行司法判決和裁定,及時反饋和落實司法建議。積極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將其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覈重要內容。20xx年,區政府本級共辦理行政訴訟案件14件,區政府各部門及街道(鎮)共辦理行政訴訟案件24件,其中部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21件次,出庭率爲87.5%。

3、紮實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健全區政府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爲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梳理公告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105項行政調解依據。積極加強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信訪工作的有效銜接。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行政調解工作,已在消費者權益糾紛、勞動工傷糾紛等領域組建專業性行政調解組織,取得較好成效。

  第三篇:開展法治建設年活動總結

爲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政府自身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慈政發〔20xx〕28號)以及《慈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慈溪市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慈政發〔20xx〕29號)等上級檔案精神,認真開展依法行政各項工作,進一步提高了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和促進了新浦鎮經濟和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現將20xx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推進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體制機制,切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落實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協調機制。重視法制機構隊伍建設,加快基層司法所規範化發展,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積極發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調解員隊伍。完善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合同簽訂、重大行政執法以及制度建設等工作中的積極作用。認真貫徹落實《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作辦法》(慈政辦發〔20xx〕178號),嚴格執行城市管理部門、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與屬地政府多方參與的長效協作機制,切實提高執法工作效率。積極爭取把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納入鎮政府新一輪發展的總體規劃,正建立健全以社會服務管理中心爲龍頭、“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務熱線爲平臺,鎮法律服務工作中心爲載體,村居法律服務站點爲基礎的覆蓋全鎮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致力於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和便捷化,並取得了一定成效,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着力完善法律服務便民化。二是着力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三是貫徹“應援盡援”原則,加強法律援助工作。使老、弱、病、殘、窮等社會困難羣體也能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務。四是加強農村法律顧問工作。目前,全鎮17個村都有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農村法律顧問,覆蓋率達100%。

二、強化教育培訓,增強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意識。

加強新《行政訴訟法》的學習培訓,瞭解掌握新行政訴訟法與政府工作直接有關的規定,研究分析本地區、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並採取有效的改進措施。深化公務員學法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設有關知識納入機關工作人員培訓的重要內容,着重加強對新錄用公務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的法律培訓。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力度,完善依法行政資訊報送機制。強化普法責任制,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原則,落實各部門單位及各行業、社會組織的普法責任。加強普法教育人才庫、資料庫建設,調整充實普法講師團隊伍,推行“選單式”普法授課,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今年共印發各類宣傳資料12000餘份,開展宣傳活動20餘場次,發送平安法制宣傳短信10000餘條,製作橫幅30餘條,發放平安法制宣傳紀念品4000餘份。

三、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切實提升政府制度建設水平。

進一步強化行政規範性檔案“三統一”制度的落實。健全政府制度建設公衆參與機制,暢通意見徵求渠道,完善意見處理和回饋機制。嚴格落實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廉潔性評估制度。開展新一輪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四、深化行政機關合同管理。

認真落實《慈溪市行政機關合同管理辦法》(慈政辦發〔20xx〕207號),重點加強對政府投資、資源開發、招商引資等方面行政機關合同的監管,規範合同管理流程。全面執行事先合法性審查制度。完善行政機關重大合同內部備案、檔案管理和統計清理制度,提升行政機關合同管理規範化水平。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認真貫徹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加大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力度。依託政務服務網,切實做好部門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權力清單事項的全面公開和及時更新工作。着重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等重點領域的政府資訊公開。進一步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和完善內部辦理、對外答覆機制。截至11月,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9例,其中資訊已公開6例;資訊不存在2例;更改補充告知1例。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落實工作責任。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平臺建設,重視政府網站資訊的維護和更新。

六、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切實規範行政行爲。

嚴格行政執法,加大對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境保護、社會治安、勞動保障、城市管理等重點領域違法行爲的關注、查處和打擊力度,嚴格履行執法程序,增強執法剛性,樹立執法權威。依法依程序推進“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合用場所整治”等重點工作,強化法律風險預防。認真研究和解決行政訴訟反映的問題,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截至11月,共發生行政複議案件1例,維持1例;行政訴訟應訴案件5例,其中駁回4例,撤訴1例。

七、強化行政權力監督和制約。

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依法履行報告、通報職責。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及時落實、反饋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積極迴應社會訴求和反映。強化部門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和流程控制,實現行政權力行使各環節的相互制約。加強審計監督。構建科學行政問責配套制度體系,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

八、深入推進行政調解,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充分發揮首席調解員制度、110聯合調解工作室、“民情驛站”、“鄉音講師團”和鎮村調解組織作用,整合司法、人民調解力量。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爲主的原則,實行鎮、村滾動排查,村每週排查一次,鎮每半個月排查一次,確保矛盾糾紛的“底數清、情況明、資訊靈”,全面掌握排查調處的主動權,並加強調處力度,調處化解各類矛盾。今年1-11月份,全鎮共受理民間糾紛案件964件,調處964件,成功951件,調處率100%,成功率99.69%,涉案金額1858.5萬元,其中涉死案件6件,涉案金額403.73萬元,社會總體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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