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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願者的活動總結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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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青年志願者行動是由共青團中央組織發起的一項社會公益事業,以青年參與爲主題,以志願服務爲手段,透過青年志願者爲他人、爲社會提供服務和幫助,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推動社會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的發展。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青年志願者的活動總結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青年志願者的活動總結範文

【青年志願者的活動總結範文篇一】

從我加入志願者協會開始,到現在,很高興。一直熱衷於志願者工作,把爲別人、爲社會服務看作是一種享受,每次志願歸途中都會有一種不能用言語表達的榮譽感,這是在其他社團內從沒有過的。因此,我想強調的是,選擇志願者協會,這一次我做的很對。

從最初的青島早報義賣活動,到志願者長跑活動,到最終的無償獻血等等,每一次我都在享受這種過程。記得在青島早報義賣活動中,我體會到耿琦學長對人的熱情,領略到宋凱學長優秀的組織領導能力,看到了大家在盡心盡力的爲微塵基金和紅十字會籌集善款的激情,感動於市民的付出等等,這些對自己成長都產生深刻的影響。從那一次開始,我決定,一定要努力做好志願者工作。

從來沒有享受到像“志願者長跑活動”那樣的興奮,從最初的策劃到籌備,跟隊長學習到很多很多有益於未來自己發展的東西。記得那幾天,從籌備到舉行這個活動,僅僅三四天的時間,但是隊長的那些無怨無悔深受感動,考察了兩次路線,每次都是徒步兩個多小時,下午三點出發,直到天黑。付出終有回報,我們所得到的就是成功的舉行了這次活動,雖然有些地方存在漏洞,但,這也勢必會爲我們以後的工作提供可借鑑的經驗教訓。作爲校外一隊的成員,我們每一名成員都很團結,共同爲志願者工作付出自己的微薄之力,無怨無悔。像獻血,我覺得那是最平常的志願者活動,但是,是最有意義的志願者活動,那鮮紅的血液或許是救助他人生命的,很值得。

半學期以來,從衆多的志願者活動中,我學習了很多很多東西,那些都是從其他社團中無法學習和得到的。從來都是以因爲自己是志願者協會的一員而自豪,因爲我們無償的付出會爲社會增添一片美麗的顏色,我們的熱情也勢必會影響最廣大的同學們熱愛社會,熱愛志願者事業。

志願者工作其實是非常有趣的,那些情趣是任何東西所無法買到的,永遠支援志願者工作。希望下學期我們的工作會越做越好。

與諸位隊員共事了一個學期,我不得不說在我活動缺人手或需要幫忙之時我想起的總是你,任勞任怨,滿懷熱情,每一項任務都能很好的完成,有很好的個人素質修養。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你的策劃書,你在每一個活動中表現出的熱情與活力都讓我深受感動。此次活動的成功舉辦與你的策劃是密不可分的。

作爲隊長我向你提出建議,多多提出自己的創新想法,好好發展自己的組織領導能力,“與其登山而羨,不如臨澤而漁”,在不斷髮展自己的過程中站在別人角度看你也會像你當初採訪張漫子學姐時的感覺,自己站成一個經典。還有就是與其他隊的隊長或隊員還有會長搞好關係,這是你在志協想要有所發展的必須。時刻使用敬語,將自己姿態放低,處處給他人一個好印象,這是做人成熟的表現。給你的建議旨在讓你在志協有更好的發展。我是真的很看好你。

【青年志願者的活動總結範文篇二】

時間過得飛快,不知不覺已經過去了近兩個月。回顧當交通文明志願者的九天時光,在此期間,我經歷了很多以前未曾遇到的事情,讓我對生活有了一個更加深刻的體會。

我們工作的地點是人民東路與濠東路的交叉出。我們的任務是文明交通勸導,具體任務是勸導行人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遵守交通規則,協助交警保障交通的`暢通,透過我們的行動,讓更多市民消除不文明交通陋習,引導大家文明行車,安全出行。

剛開始參加活動時發現了很多不文明的現象和安全隱患,有的汽車橫在路口,這樣看上去很不好看。還有很多汽車司機和行人總是急着過馬路,大家互不相讓,闖紅燈,橫穿馬路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這樣就很容易出事故。起先,我們還不太好意思去勸導,但在交警的幫助下,我們漸漸主動起來。

在志願工作日,我們早上七點二十就要到工作崗位,下午是五點。在此期間我們感受到了什麼是艱苦。陽光曝曬不說,還要吸入汽車排放的尾氣。因此,每天都感覺腦袋就有點昏沉沉的,不過都堅持到了最後。然而把我們承擔的苦跟交警承擔的苦相比,那就不值得一提了。他們所要忍受跟面對的困難不知道要比我們多多少倍。

有時候,我自己會想,爲什麼人們會不顧後果的去闖紅燈?真的是那些人沒有素質嗎?其實不然,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人們開始富裕,擁有私家車的人越來越多,導致車流量劇增,所以人們爲了快速的到達目的地,就會冒着危險去闖紅燈。透過這些,我發現,交通秩序難以維護存在以下的幾點問題:

一、城區規劃不合理。

城區分佈不合理,市中心商業過於集中,逢年過節是有的店鋪甚至會佔用道路,以及各種車輛私自停靠子馬路兩側從而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削弱了道路功能。

二、城區街道職能規劃不明,或者城管力度不夠,導致交通混亂。例如端平橋菜市場,佔道經營,車輛隨意停放。

三、城區道路行人、非機動車違法現象沒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觀上,羣衆參與交通守法意識比較低,行人、騎車人和乘車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着無意識違法和有意識違法。無意識的交通違法行爲表現爲許多居民在交通行爲中,由於對新法規瞭解不夠,如:很多騎自行車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很多乘車人不知道在機動車道上下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等等。他們的行爲歸根在於對交通法規知之甚少,或者知道的不是很清楚。而有意識的交通違法行爲主要受方便、快捷、省時等因素的影響,明知不能違反,但抱有從衆、僥倖心理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警可以當場進行處罰,但現實中,交警對這類交通違法的處罰執法難度較大,多以警告爲主,罰款處罰的幾乎沒有。再而,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由於一定程度上帶有普遍性,致使交警在執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責衆”的尷尬局面。另外,對於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賦予的管理手段又過於簡單,且沒有很強的威懾力和約束力,使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法屢禁不止。民警的“嚴”管往往是很容易遭來羣衆的圍觀、乘機起鬨、甚至滋事,幫違法者講“好話”的比比皆是,久而久之,使民警在管理上產生一種畏難情緒,不利於交通管理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