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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戶口遷出後還能遷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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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接下來小編爲大家整理重慶戶口遷出後還能不能遷回的相關介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重慶戶口遷出後還能遷回嗎

重慶戶口遷出後還能遷回嗎

重慶戶口遷出是可以遷回的。重慶戶口遷出之後,並沒有規定不能再遷入重慶,遷出之後跟普通外地戶口一樣,如果想遷回重慶,就要滿足重慶的落戶條件,與之前的戶口遷移記錄無關。

重慶戶口遷入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戶口遷移

條件:結婚並已在配偶戶口所在地實際居住申請遷移入戶

材料:

1.夫妻雙方簽字的書面申請

2.《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3.夫妻雙方《居民戶口簿》

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合法穩定住所手續

地址:被投靠的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

條件:18週歲以下(在校中學生不超過19週歲)子女投靠父親或母親遷移入戶

材料:

1.書面申請

2.父母《結婚證》或者離婚手續原件及複印件

3.父親或母親、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4.年滿18週歲的子女在校《學籍證明》

地址:

被投靠的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3.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

條件:年老父母(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或者已退休)投靠子女遷移入戶

材料:

1.父母、子女雙方簽字的書面申請

2.父母《退休證》原件

3.父母、子女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合法穩定住所手續

以上“三投靠”申請戶口遷移的:

若申請遷入農村村民小組轄區範圍內落戶的,還需持有農村住宅房屋合法產權手續且實際居住半年以上

地址:被投靠的子女戶口入戶地派出所辦理

5.購買商品房戶口遷移

條件:在城市地區購買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實際居住的

材料:

1.購房者本人的書面申請;

2.購房者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按揭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3.購房者本人及其申請一同遷移的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有直系親屬隨遷的,夫妻還需《結婚證》等關係證明

5.其中父母子女關係,《居民戶口簿》能證明的不提供關係證明

地址:房子所屬派出所辦理入戶

6.務工經商戶口遷移

條件:在渝務工經商達到一定年限且參加社會保險,可申請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戶口遷移入戶

務工經商年限爲:

(1)都市功能核心區務工5年以上或投資創業2年以上

(2)都市功能拓展區3年以上或投資創業

(3)城市發展新區2年以上或投資創業

(4)渝東北生態涵養髮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3年以上或投資創業1年以上

(5)渝東北生態涵養髮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居民在都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務工經商,不受務工經商年限限制

材料:

1.在渝參加社會保險證明

2.勞動合同(或務工證明)或者工商營業執照

3.務工經商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有直系親屬隨遷的,還需《結婚證》等關係證明

5.在合法穩定住所地入戶的,還需提供合法穩定住所手續

6.租賃住房的,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戶手續

地址:入戶地派出所辦理

7.申報新生嬰兒入戶

條件:新出生,嬰兒隨父或隨母登記常住戶口

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2.嬰兒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

3.《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非婚生除外)

4.境外出生子女出生登記的,還必須具備出生地醫療機構的出生證明(是外文的必須同時附翻譯件,父母在翻譯件上簽字認可);嬰兒和母親的護照或通行證;與入戶地戶主的關係證明;入戶地戶主的戶籍資料及房產資料

5.夫妻雙方均爲現役軍人的.,所生子女可以選擇在具備生活條件的父親或母親部隊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也可選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夫妻有一方爲現役軍人的,所生子女一律在有常住戶口的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

備註:

(1).對《出生醫學證明》遺失的,應告知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向所在地區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後,辦理入戶手續

(2).嬰兒父母或監護人無《出生醫學證明》申報出生戶口登記的,應先行予以受理;對嬰兒父母和監護人能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由所在地分局、區縣(自治縣)局協調衛生行政部門,申辦《出生醫學證明》,及時解決非婚生育和計劃外生育小孩戶口登記入戶問題:①嬰兒父母《親子關係聲明》和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旁證材料並經公安機關調查屬實;②具有法律效力的親子關係司法鑑定書。

(3).出生入戶應查驗計劃生育服務證,如無服務證的和非婚生育的,應予以登記入戶並及時報知街道計生部門

地址: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8.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含非婚生育)的人員落戶

條件:對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戶,一律不得將違反計劃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等作爲入戶的前置條件對歷年來出生和計劃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入戶的子女均按照本人自願隨父或隨母登記入戶

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新生兒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薄》;

3.《結婚證》(非婚生除外)

備註:

《出生醫學證明》遺失的,應告知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向所在地區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後,辦理入戶手續;

嬰兒父母或監護人無《出生醫學證明》申報出生戶口登記的,應先行予以受理;對嬰兒父母和監護人能提供以下局面材料之一的,由所在地分局、區縣(自治縣)局協調衛生行政部門,申辦《出生醫學證明》,及時解決非婚生育和計劃外生育小孩戶口登記入戶問題。

(一)嬰兒父母《親子關係聲明》和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旁證材料並經公安機關調查屬實;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親子關係司法鑑定書

地址: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9.中國公民在國外生育未加入外國國籍的子女落戶

條件:中國公民在國外生育且未加入外國國籍的子女入戶

材料:

1.書面申請

2.出生證明原件、複印件及翻譯件

3.父母、子女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4.《結婚證》或者父母離婚手續

5.落戶地父母的《居民戶口簿》

地址: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10.事實收養撿養的棄嬰(兒童)落戶

條件:申請收養子女戶口遷移入戶的

材料:

1.憑收養人書面申請、《收養登記證》或事實收養公證手續、收養人《居民戶口簿》登記常住戶口

2.不符合收養條件私自收養的棄嬰兒童,原則上應送交兒童福利機構撫養,憑棄嬰(兒童)入院登記表、棄嬰撿拾證明等材料,在兒童福利機構集體戶登記常住戶口

3.經動員拒不送交兒童福利機構撫養,且私自收養已滿3年或被收養兒童年滿6週歲的,憑收養人書面申請,經公安機關調查覈實,可在撿養人戶口所在地社區(村)公共集體戶或社會福利機構登記常住戶口。

4.被收養人已年滿14週歲的,憑撿養人書面申請,經公安機關調查覈實,可在撿養人戶口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關係爲非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