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籍是黨員的政治生命,黨員個人應十分珍惜,黨組織在處理有關黨員的.黨籍問題時,也應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戶口已經遷出原戶籍所在地那黨籍需要遷出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戶口已經遷出原戶籍所在地那黨籍需要遷出嗎
1、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2、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3、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4、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入黨程序如下:
1、個人申請;
2、組織培養(入黨對象培養考察期爲一年以上),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3、填寫《入黨志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
4、支部審查,支部大會討論作出決議,報黨委;
5、上級黨組織談話瞭解、審批(預備期一年以上);
6、入黨宣誓;
7、預備期;
8、支部考察預備期,提出能否轉正意見,並報黨委;
9、黨委審查,合條件的轉正,不合條件的延長預備期;
10、轉正:個人申請;支部大會透過;報黨委審批;
11、延長期:支部考察延長期,提出意見,並報黨委審查,合條件的轉正,不合條件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